第200章 用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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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在我心!
這件事在網上掀起了不小的輿論,引得網友們義憤填膺,紛紛站出來指責陸氏。
原本死者的家屬拿了賠償款後,已經同意把屍體火化,誰知被人煽動一下就反悔了,雇了輛車,把死者屍體從殯儀館運到工地上。
這會兒,直接在工地搭蓋靈棚,請了一大堆道士和尚,還有一些花哨的西樂隊什麽的,每天在工地上吹吹打打。
這已經第三天了,再這樣停工下去,將會影響工程進展,甚至有可能影響到竣工日期。
再加上機器、設備、人員,雖然不開工,每天也在花費費用,三天下來,已經損失一百多萬。
建築公司那邊眼看著事情變得棘手,這才把情況向總部匯報。
建築公司這一塊正好是錢萬山分管的,聽了匯報後,錢萬山立馬就向陸以深匯報了。
聽完了錢萬山的匯報,陸以深並沒直接表態,而是看向王雨城。
“你覺得該怎麽辦?”
王雨城是公關部的經理,在公關部做了十幾年,對處理網絡輿情很有經驗,出了這種事,陸以深自然要問他的意見。
王雨城畢竟是老員工,再加上這種事情並不是最嚴重的,因此並不怎麽慌,不疾不徐地分析起來。
“死者家屬之所以這麽做,無非是被人煽動。而那個記者並不是死者至親,之所以做這種事,要麽是為了名,要麽是為了利,如果是這樣,那就好辦了。”
“我已經找人調查過了,這個記者還不滿三十歲,大學畢業後就進報社,工作還不滿五年,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年輕人比較有激情,總是覺得自己是為理想而戰,所以,他很大可能是為了名。”
“如果是為了利,給個幾十萬也就夠了,如果真是為了名,那就比較棘手一點,不過也不怕,隻要我們給出足夠優厚的條件,不怕他不答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