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然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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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
孟凡隻能用震驚兩個字來形容此時的心情,因為這個怪人的臉,簡直不能再稱為人類的臉。他的麵部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沒有皮膚,尤其是嘴巴上下和鼻子,全都露出了陰森森的骨頭,他的左耳已經沒有了,右耳也被什麽東西啃掉了半個,就連眼睛上麵,也露出了骨頭。
如果孟凡不是已經和他交談了很長時間,一定會把他當成一具尚未風幹的骷髏,或者是喪屍,反正不會再將他當成人類。
“你們現在需要我幫助了,稱我為同類。”怪人繼續咆哮著,他的思維似乎有些混亂:“可正是你們這些所謂的同類,把我趕出了你們的基地,這還不算,當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你們放過我的時候,你們卻用槍指著我的頭,要把我和喪屍一起幹掉,那個時候,你們有沒有想過我是你們的同類,你們就是這樣對待你們的同類的嗎?”
說著說著,怪人已經淚流滿麵,孟凡可以想像到他被別人當成感染者,甚至被人當成喪屍時的痛苦和無奈,如果一個人變得人不人,鬼不鬼,即不能為人類所容,亦不能為喪屍所容的時候,他內心的絕望,可想而知。
孟凡無意指責那些如此對待他的人類同胞,因為如果孟凡是基地的頭領,也不會同意收留像他這樣的人類。末世裏的人在麵對被喪屍抓咬過的人類的時候,一貫的原則就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漏掉一個,因為,誰都知道漏掉一個後的可怕後果。所以,就是最仁慈的基地領袖,也隻可能放他活著離開。
很顯然,他遇到的不是一個仁慈的基地主,那個人肯定假意放他離開,卻又安排手下在基地外幹掉他。
孟凡同時從他的眼淚中讀出,他絕對是一個真正的人類,因為隻有人類才會有如此豐富的情感,而且他也相信怪人對人類世界依然留戀,否則如何會如此動情。
正如那句老話說的,沒有深入骨髓的愛,如何會有深入骨髓的恨。
“如果不是飛刀及時出現,我將變成真正的孤魂野鬼,從那一刻起,我對你們的世界,再無留戀。”
“其實一個人是不是人類,不在於他的麵容,而在於他的內心,我有一個朋友,頭上有角,身上有鱗,但他依然和我們在一起,我們也從未對他有過歧視,相反,就像剛才你說的紫血人,就算變得再像人類,也一樣是披著人皮的喪屍。”
“別說了,停止你的說教吧!”怪人憤吼道:“你們的事與我無關,休想讓我對你們提供任何幫助,如果不是先知要求我們幫助落難的人類,我根本不會出現在你麵前,現在你既然能夠自保,那麽後會無期。”
怪人的話音落地之時,他人已經快速飄出數米之外,隻見他奔去的方向,正有數十隻喪屍。
“小心後麵!”孟凡急忙出聲示警,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那些喪屍仿佛根本就沒有看到他,仍然和原先一樣並排前行,絲毫沒有攻擊他的意思。
怪人就這樣從喪屍的旁邊安全穿過,孟凡心道:“他肯定是進化出了某種超能力,使得喪屍不會把他當成獵物,可惜他不願意幫助人類,要不然讓廖院士研究一下他,說不定能研究出一種藥丸,人吃了就不會受到喪屍攻擊,那該有多好。不行,我還是要跟上去勸他一勸,聽他話裏還有一個他很尊敬的人叫先知,似乎他對人類挺友好的。”
孟凡隻追了幾步,突然眼前一絲亮光閃過,孟凡急忙躲避,但在那道亮晶晶的東西襲過之後接著又是一閃著銀光的物體襲來,孟凡雖然感覺到了危險,但為時已晚,第二個亮晶晶的東西擊在孟凡的頭盔邊緣,撞擊出一串火花。
等那東西落了地,孟凡才看到這東西原來是一柄吃西餐用的刀具,接著一個人從旁邊建築中跳了出來。
“不要追了,否則下一刀擊中的將是你的咽喉!”一個女人的聲音在孟凡的耳邊響起。
一個隻留著齊根短發的女人擋在了孟凡追趕的路上,手裏拿的正是兩把和落在地上的刀具一模一樣的武器。
不用說,剛才的飛刀就是她的傑作,而且很明顯她已經手下留情,並不是真得要取孟凡的性命。
能將一柄普通的餐刀發揮出如此大的威力的女人,又怎麽會是一般的女人,孟凡的腦子裏自然閃現出了遊魂剛才所說的“飛刀”,隻是當時孟凡沒想到飛刀會是一個女人,或者說是一個女進化者。
飛刀並沒有蒙麵,她的麵容比起遊魂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長期的野外奔跑更讓她的身材凸凹有致,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半邊臉上有一個楓葉形的胎記。但這似乎並沒有影響她的美麗,反倒將她映襯得更加神秘。
也許她並不比孟凡身邊的女人漂亮,但在這樣一個喪屍橫行的世界裏,在周圍枯樹殘花、廢車舊牆的映襯下,她在剛剛見識了遊魂那樣醜陋恐怖的麵容的孟凡眼裏,就另當別論了。
美好的事物,似乎都是被醜陋的事物所映襯、對比出來的。孟凡當然沒有時間和精力讚歎她的美麗,“小姐,我想見一見先知,可以嗎?”
神秘女子眉角微動,顯然她有些奇怪孟凡為什麽會知道先知,這時一個細聲細氣、不男不女的聲音響起:“先知可不是什麽人想見就能見到的。”
一個人隨著聲音的出現而出現了,他出現的位置是離孟凡不遠的一輛廢舊汽車上,而他是什麽出現的,以孟凡的警覺程度居然都沒有發覺。
不過看到這個人的身材長相後,孟凡不禁莞爾,因為這個人,真的一點也不像人,倒像是一隻沒有尾巴的大馬猴,就連臉上也長滿了金黃色的絨毛。
“你笑什麽笑?沒見過我這樣英俊瀟灑的人也用不著這麽高興吧!”看到孟凡的笑意,無尾大馬猴頓時有些生氣了。
孟凡也發覺了自己的失禮,忙止住笑容道:“閣下的確英俊瀟灑,任何人看了都會很開心的。”
“石猴,不要跟他囉嗦,我們走。”女人說完後就朝怪人離開的方向奔去,兩隻擋路的喪屍,被她一揚手斃掉,倒地的喪屍頭頂赫然插著一把已經沒柄的餐刀。
石猴模樣怪異,走路也是不走尋常路,他一躍而起,順著道路左邊建築外的電線跳躍前進,速度竟比普通人在地上全力奔跑還要快得多。
孟凡並沒有追趕,他可不認為剛才那個女人說的話是在開玩笑,他不想在跑出幾步後就和剛才的兩隻喪屍一樣被飛刀插住腦門。
這時孟凡才想起忘了問怪人如何消滅紫血人,那個自稱遊魂的人分明一開始是打算告訴孟凡的,隻是後來情緒一激動,就結束了話題。
雖然有些懊惱,但孟凡不得不繼續孤身前行。這時候街道的前後已經湧現出了大量喪屍,孟凡隻能和無尾大馬猴一樣,借力一輛汽車跳到路邊的一棟建築上,用刀破開窗戶,鑽了進去。
一隻二級靈敏喪屍速度超快的跟著孟凡跳了上來,它滿以為可以獨享大餐,結果卻是被孟凡一刀斃命,又從窗戶上以更快的速度掉到了地上。
孟凡從這家的房門中出來後,選擇了對過反鎖的房間撞開進去,之所以選擇鎖門的房間,是因為孟凡認為鎖門的房間內應該不會存在喪屍。
盡管如此認為,孟凡依然沒有放鬆警惕,他舉著槍每間房間檢查,最後在臥室內看到一具讓人驚悚的屍體。
屍體已經高度腐爛,左手還握著一柄水果刀,看樣子極像是割腕自殺,牆上有五個發黑的大字:“我詛咒上帝!”
孟凡黯然地看著這五個字,這個人生前大概信仰基督,以為在最危險的時候神靈會予以護佑,結果顯然事與願違,最終他沒有勇氣逃離,便將自己反鎖房內,割腕自裁。
孟凡不知道災難發生後有多少人困在城市內慢慢煎熬死去,他相信肯定會有很多,這是很無奈的事情,沒有救援,沒有希望,沒有食物,沒有水,隻有不停出沒的吃人的喪屍和變異生物,對於許多普通人來講,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死神光臨。
孟凡來到陽台,這裏光線好一些,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麵的情況,他看到另一條路上還有不少的喪屍,就沒有冒然出去,而是取出腰上帶著的壓縮餅幹,放到到嘴裏慢慢咀嚼。
奔波了半天,孟凡還未能吃上一口熱飯,而身上的食物,隻剩下兩塊餅幹和一包巧克力以及半壺水,他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和大部隊聯係上,所以他必須節省,尤其是水,潤潤嗓子即可。
待體力恢複了一些,孟凡破開窗戶,來到了另一條街道上,這時在他左前方一千米左右的地方有激烈的槍聲響起,有槍聲的地方自然有人,孟凡正要趕去,突然黑影一閃,他急忙舉槍,卻看見眼前出現的生物,居然是無尾大馬猴。
“先知要見見你,跟我走吧!”無尾大馬猴冷冰冰的說了一句,接著當前帶路,急奔而去。
孟凡立即收起槍,使出全身解數追逐而去,走了兩分鍾後,大馬猴轉身嘿嘿一笑:“沒想到你這家夥還真有兩下子,居然真跟得上。”
孟凡氣喘籲籲地笑道:“過獎了,如果你再快一點,我怕真是跟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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