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小嬌夫美豔動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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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個月之後,陸明非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因為孕期被照顧的好,所以孩子生下來的時候也是白白胖胖的。

    隻是這個時空,女子為尊,所以生了個兒子於一些人而言,那是沒用的。所以村裏很快就有了傳言,說他的肚子不爭氣,不能一舉得女。

    陸明非本人心情是有些忐忑的,但是也還能保持鎮定,因為以他對林錦玉的了解,是不會被外界的因素所幹擾。對於孩子的性別問題,也不會有太大的想法。

    正如他所想的那樣,林錦玉一點沒嫌棄孩子的性別,反而因為孩子白白胖胖的,格外喜歡。

    “你爹孕後期格外的好吃,要不是我給他控製了吃食,你怕是比現在還胖。”

    胖嘟嘟的,像個年畫娃娃一樣,若是穿上喜慶點的衣服,幾乎是一模一樣了。

    正如之前養狗時商討的那樣,給這孩子取名叫林華年,沒有什麽特殊的意義,就是單純的因為一句詩詞。

    幸好這名字聽著也不土,所以也就這樣定下來了。

    村子裏的那些風言風語,林錦玉也不是沒有聽見,隻是她也不能一個個上門去堵他們的嘴啊。所以隻要她不在乎,這件事情其實也算不上大事。

    林華年這小子從小就是個調皮搗蛋的,喜歡哭,也知道用哭來爭寵。不過哭的也有度,會分為真哭和假哭。

    院子裏的下人都喜歡這個小少爺,因為可愛,活潑,靈動,而且被教育的好。

    可能是從出生開始就肥嘟嘟的,所以一直長到三歲的時候,也是一身的肉肉。胳膊上的肉肉都可以把金手鐲藏起來,稍微掰開才能看到裏麵的顏色。

    這是很正常的現象,等他再長大一點了,身體抽條的話,也就會褪去這身肥肉。

    林華年這孩子喜歡出去玩,找同村的小朋友玩。從小壯實的他,就算是被人欺負了,也能同樣欺負回去。

    那些人不敢告狀,因為林錦玉家是村子裏最有錢的。特別是因為投資開辦了族學,他們一家子在這個村子裏更有威望了。

    林寶兒也投入了一些銀子,但是因為他是外嫁男,所以這種好名聲到了村長的身上。

    但是不管怎麽說,他們對這個村子有恩,所以私底下不論怎麽樣,麵上也是要表現出一副恭敬的態度。

    林華年四歲的時候,陸明非又有了身子。養了三年的身體,終於再次懷孕。

    其實他私心裏也是想生個女兒出來的,並不是重女輕男,隻是這偌大的家業,畢竟還是需要有人繼承的。還有一點,他隱秘的私心。

    女子可以走科舉,男子不行,所以有些事情必須由女子來完成,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即使離開家已經很長時間了,但是他依舊怨恨那對夫妻。怨恨母親的不作為,怨恨繼夫人的陰謀。

    如果母親當時對父親有但凡一點的上心,父親也不會去世,他也不會成為一個沒有人愛的小可憐。之後的事情,可能都不會發生。

    即便現如今的生活也挺不錯的,但他依舊對從前無法釋懷。

    他想生個女兒,寄托他的期望。考上科舉,不求多高的名次,隻希望能混出點名堂來,胖他們瞧瞧,就算沒有他們,他照樣能把日子過好,而且過得還比他們好!

    十月懷胎很辛苦,但他也是帶著期待,等待著孩子的降臨。

    那一天,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而一連下了數十天的雨,也在那一刻停了。

    於迷信的古人而言,這是吉兆。

    而於陸明非而言,這是希望。

    林錦玉不知道他為什麽這麽高興,還以為他是生下女兒之後,有點重女輕男了。於是她拍了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華年也是你的孩子,以後可不能把他給忽視了。”

    一個人心裏的偏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祛除,她隻能盡可能的引導他,讓他明白,無論男女,都是他的孩子。

    陸明非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回過神的時候,有些哭笑不得。

    “我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隻是……”說到最後,他有點沉默了,想了想,最後還是鼓足勇氣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因為那股不服輸的勁,所以他想告訴那對夫妻,他活的很好。報複是不太可能了,畢竟他們的地位還不足以動搖他們。

    所以希望隻能寄托在小女兒身上,如果可以的話,他想狠狠的打他們的臉。

    林錦玉微微蹙眉,“可是孩子還小,你不能從小就寄予她這麽大的期望。”

    林華年有美好輕鬆的童年,同樣的,她希望另一個孩子也能夠擁有。太小擁有壓力的話,於成長的道路上,最終會成為一種阻礙。

    陸明非抿著唇搖了搖頭,“不,我隻是希望而已。如果還是不能,那也是老天爺不讓。放心好了,我心裏還是有數的。”

    他還不至於摧殘自己孩子的地步,隻是他希望而已,如果孩子不樂意,那他也隻能放棄了。

    林錦玉這時才知道,小八的擔憂到底在哪兒了。因為陸明非十分有黑化的潛質,如果沒有人拯救他,還真有可能成為反社會型人格。

    這幾年的陪伴並不是假的,所以盡管陸明非有那麽多的期許,但他並沒有應用到小女兒身上。

    小女兒的名字為林朝華,是個安靜的性子,跟大兒子有著鮮明的對比。

    抓周宴上,她抓住了一隻筆,拿在手裏愛不釋手的。過了一會兒,又抓了一本書,但是書有點大,她抓不住,但依舊不願意放手。

    或許命運的齒輪,在這一刻轉動起來了。

    林錦玉起先是想過田園生活的,有錢有田,還有人伺候,跟城裏的生活也是沒兩樣的。

    但是買個小女兒讀書的問題,他們一家還是搬到了城裏去住。城裏的教育資源比較好,既然要往這條路走,那肯定是要做到最好。

    有錢就是這麽任性。

    而小女兒也展現出自己讀書的天賦,反正在夫子那裏,她向來都是好評如潮的。再加上家裏有錢,她根本就不用愁上學需要買什麽東西,交什麽費用。

    也是因為她出手闊綽,學院裏也結實了不少朋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