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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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安的話,讓兩個小姑娘第一次直麵人性的惡,她們還有些無所適從。
但是周安安並沒有停止,女子更應知曉世間的一切理,天真爛漫和溫柔賢淑都隻是她們的保護色,堅強和洞察,才是她們立足於世的根本。
“甚至,有時候,知道掩蓋還算是好的。更糟糕的時候,是掩都不想掩,直接替!”
“替?”
“對,代替。”
明目張膽地代替。
律法,從來都是權勢之人手中的工具。當朝綱不振,禮樂崩壞時,律法,更成為一張廢紙。
“我曾經在野史上看過一則文章。前朝末年,朝廷麵臨內憂外患之時,對地方官員的管束也是最為無力,那時候,有權有勢之人犯了錯,是可以用錢財收買窮苦人家的孩子來頂替真正的凶手,代替凶手去認罪伏法。
一些偏遠城池,每年因此枉死的人不下百起。”
吳寶珠聞言愕然,從小生活在縣衙附近,看的都是裏麵的大人如何明察秋毫,治理縣城,從未聽說過如此駭人之事。
“嬸嬸,當真有這樣的事情?那地方官員查不出來嗎?”
“這些替人頂罪的,大多是窮得活不下去的人。有的是為了親人活下去,甘願頂罪。有的是被黑心的家人壓著頂罪,隻為換取錢財。”
而官員真的都是草包膿包嗎?
不是的,再壞的時候,也還是有個別有誌之士,他們兩袖清風,他們為民請命。
隻是當人的脖頸已經被錢財扼製住時,當人已經無路可走時,那點名聲,那不屬於自己的罪名,如果能換來其他家人短暫地活下去,又有何不能背負的呢?
何況,有時候,真的生不如死啊
曾經,周安安在後世的史書上就看過這樣一個例子。
某朝末年時,替罪代死現象在民間極其猖獗,百姓如同泡在苦水裏,掙紮不得,苦無出路。
當一位頗為清正的官員,在審理一樁凶殺案時,發現案子裏存在很多的疑點,凶手絕不可能是他眼前那位十五歲瘦成一把骨頭的少年。
官員百般規勸,希望少年能說出真相,不要徒勞丟了性命。
十五歲的少年,即使貧窮饑餓,但對人生還是有憧憬的。很快,他就對官員坦白了真相,原來他不過是因為家人收了凶手的錢財,才來認罪替死。
官員將此案打回,並命令下縣盡快抓拿真凶。
可是,沒多久,案子重新回到他手中,跪在他眼前,依舊是那個少年。
隻是他看起來,傷痕累累。
原來案子發回原地,當地的縣令對少年施加酷刑,讓他生不如死。少年的家人也罵他,說之前賣他的錢已經買了糧食,現在他翻供,他惜命,那全家人的命該如何?
少年最後隻能認罪,結束了他短暫的人生。
吳寶珠還沒從殘酷的真相中緩過來,而劉媛媛反倒冷靜,她平時聽多了娘親捉鬼的事情,知道世間本就存在很多不公之事。
“娘,既然那些有權有勢的人已經到目無王法的地步了,他們幹脆收買官員,不認罪,當沒事發生不就行了嗎?為什麽還要多此一舉,找人頂替?”
周安安看著女兒清澈的眼眸,本想摸摸她的腦袋,但想想孩子已經大了,她不該做這樣不合時宜的動作了。
“因為名聲。”
人要臉,樹要皮,往往最虛偽的人,最重名聲。
犯罪殺人,對自己,對家族的名聲都是極大的汙點。
“他們是可以不認罪,隻要收買個官員,案子就能不了了之了。但是當遇到較真的官員,或者需要一個交代時,他們就會製造出一個真凶,既結了案子,也將自己置身事外。”
劉媛媛深深地歎了一口氣,說道“娘,世道真到這樣的地步,也太討厭了吧。”
她爹是縣令,是百姓的父母官,此時還在外麵為了全城的百姓奔波勞碌,她真的無法想象他爹被收買,或者別人忽悠他爹的場麵。
“是啊,到時候大家可怎麽活啊”吳寶珠是仵作之女,沒有顯赫的出身和富貴的家世,平時來往的都是附近的街坊鄰居,大姑娘小媳婦,她無法想象到了那樣的地步,身邊的人都會遭遇些什麽。
周安安說道“曆史的洪流,社會更迭的規律,是人力所無法阻擋的。但是,人可以在危難之際,保留下希望的火種。”
“火種?”
“希望?”
“是。就是火種。公正、公義、公道,善良,世間一切理,這些不會隨著更迭而消失,相反,它們更加彌足珍貴,會在以後的人生裏,指引著大家繼續前行。
而我們,就是保留這些美好品質的人。
誰說女子無用,女子隻會看家帶孩子?!
孩子是未來,是手持火種傳遞下去的人,是能讓星星之火燎原的人。
而女子,母親,姐妹,妻子,卻是那個能幫他們點燃火種的人。”
兩個小姑娘激動地看著周安安,仿佛感覺自己肩上背負了什麽重要的東西,沉甸甸的,但又因此異常驕傲。
周安安見狀,心下滿意。
達到她的教育效果了,既不讓她們脫離大環境,又不做無用的後宅之女。
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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