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遇上坑人的黑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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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丁的這一番話,又鼓起了張萬順的自信心,他想,他是為李大總管家鄉人的事情來見他的,他不至於把他堵在門外,讓他吃閉門羹吧!

    “謝謝小爺了。在下知道了。”

    張萬順謝過家丁,準備繼續在李府門前守株待兔,等李蓮英回來。

    家丁見他不走,說:

    “大人,你還是回去吧,今天早晨大人是不會回來的,你等也是白等,沒用的。要不你到下午過來碰碰運氣吧!”

    張萬順聽了家丁的話,隻好悻悻地朝客棧走去,他準備回客棧休息。

    張萬順走了一半,忽然又想到,他請了十天的假,大老遠跑來京城,為的就是見見李蓮英大總管。

    如果就這樣回客棧,躺在客棧裏的床上睡覺,有啥意義,還不如直接回家去睡覺舒服,何必受這份罪!

    不管怎樣,他得試試才行。

    聽了家丁的話,張萬順明白了,李蓮英嫌棄他的官帽小,可能不願意見他。

    即使李蓮英回來了,家丁也不會來找他的,找他也沒有什麽作用。

    到這時,張萬順心裏有萬箭穿心般的感覺,心疼他送給家丁的那十兩銀子了,就像打了水漂一樣。

    可是轉念一想,又不心疼了。

    如果他不塞給家丁那十兩銀子,他連家丁的話都搭不上,人家還會告訴他這些話嗎?

    看來還是那十兩銀子起作用了。這樣一想,張萬順心裏又寬慰了許多,釋然了許多,不再可惜那十兩銀子了。

    張萬順漫無目地在街上溜達,心想,老是這樣在李府門前守株待兔,也不是個辦法。

    時間長了,讓李府的人當做窺視李府的犯罪嫌疑人,抓住送進大牢,那該有多丟人。

    張萬順就這樣一邊在街上溜達,一邊在腦子裏快速地轉動著,思考著這個問題。怎樣才能知道李蓮英大總管什麽時候回家?還不能讓李府的人看到他在李府門前徘徊蹲守。

    張萬順順著街道一邊走,一邊想,不知不覺,他又來到了他住的客棧門前。

    張萬順抬頭一看客棧,又看了看遠處的李府,他忽然心裏有了一個想法,不由得激動地說:

    “好了,有了辦法了。”

    原來,張萬順看見客棧臨街的 一個房子,窗戶正對著李府的大門。

    他想,如果他住在這間房子裏,整天坐在窗邊,他就可以遠遠地看著李府門前進進出出的人了。

    如果李大總管回來,他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就不需要蹲在街上守株待兔,受這份風吹日曬的罪了。

    張萬順這樣一想,立刻興衝衝地朝客棧走去。

    張萬順回到客棧,找著客棧的老板,說:

    “老板,我想住你客棧臨街的那間房子,你給我換換房子吧。”

    客棧老板聽了張萬順的話,說:

    “客官,實在不好意思,那間房子我不能租給你,那是我家兒子住的房間,他喜歡看臨街的風景。”

    張萬順一聽,像泄氣了的皮球,一下子憋下去了。

    他原以為興衝衝地回到客棧,這樣的事情就會輕輕鬆鬆地搞定,哪曾想,半路裏卻出了幺蛾子,這個房間老板他兒子住,不外租。

    這可咋辦?

    張萬順垂頭喪氣地回到他的房間,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想著心事。

    如果他來京城見不上李蓮英,不是白白地花費心血來了一趟,多可惜。

    他不但辦不成事情,還花掉了一大筆銀子,真是得不償失,丟了夫人又折兵。

    最後,張萬順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高價租賃這個屋子,大不了多出幾個銀子。再可不能像以前,舍不得出銀子,最後把官丟了,什麽也沒有了。

    現在即使多出點銀子,能見上李大總管,也是值得的。

    多花點銀子,見了李大總管,不但辦了事情,說不定還會憑借此事,從此就攀附上了李大總管,抱住了他的大腿,以後他就有希望能夠在官場上走得越來越遠,前程不可估量,甚至是錦繡前程。

    張萬順這樣一想,心一橫,牙一咬,一骨碌從床上坐起來,趿拉上鞋,直奔老板的房間,商量此事。

    “老板,我出高價租那個房間行嗎?”

    張萬順一進門,就開門見山地對老板說。

    老板見這個房客無頭無尾地說了這麽一句話,弄得他一頭霧水。

    “客官,你說什麽,我沒有聽懂?”

    張萬順急切地說:

    “老板,我想高價租你兒子住的那間房子。”

    客棧老板這次聽懂了,他說:

    “客官,我給你說過了,那是我兒子的房間,不向外人租的。”

    “老板,您就行行好吧,我出高價行嗎?”

    老板看著張萬順迫切想要租這間房子的樣子,而且答應出高價,怦然心動了。

    “你說你能出多少銀子租這間房子?”

    “你說,你願意多上銀子租給我?”

    “那我先得去問問我的兒子,他願意不願意出租。”

    “好吧,那您就快去問!”

    張萬順催促道。

    老板急匆匆地上了客棧的二樓,問他的兒子去了。

    張萬順焦急地在下麵等著老板下來給他回話。

    不一會兒,老板從二樓上下來了。

    張萬順一見老板下來了,趕緊就迫不及待地問道:

    “您兒子答應了嗎?他願意外租嗎?”

    “我兒子說了,外租可以,不過每天這間房子的租銀最少是五兩,而且租住時間不能少於十天,少於十天,也要按照十天的租費收銀子,你看你願意不願意租,不願意租就拉倒?”

    張萬順一聽,這不是明顯地坑人嗎?這不是霸王條款嗎?這簡直就是個黑店。

    十天,他已經再剩下六天的假期了,這不是白白要掏四天的銀子嗎?

    而且這房租也高得離奇,一天五兩銀子,六天三十兩,這銀子數目不小,他有點吃不消。

    可是,不租,他這一趟京城不是白跑了。要想不白跑,就得到街上接受風吹日曬,守株待兔地去碰李大總管。

    想想他的身份,雖然在京城裏算不上什麽官,可是在遠離京城的地方上,他也是一個很了不起官,別人見了他也要點頭哈腰,恭恭敬敬地跟他打招呼,敬他三分。

    現在如果為了見到李蓮英大總管,流落街頭,也有**份。

    張萬順想了想,心一橫,牙一咬,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他說:

    “行,十天就十天。”

    老板一聽喜上眉梢,立刻說:

    “好了,客官,你先交銀子,我這就去給你騰房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