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殺人放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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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迷津渡,林嶼長天。
李煥仙帶領四千虎狼騎出得高武城,佇立在囚龍穀中,密切注視著前方五裏左右的敵營動向。
隻見趙沈言三萬先鋒營一分為三,頭先部隊平地屯兵,約滿萬人。這一萬人駐紮在森林口,燒火做飯,巡視四周。由於處於深夜,士兵多數解衣卸甲,歪頭側腦或睡或臥。
“就這般酒囊飯袋,我等虎狼騎一出,定可全殲!”
孟秀峰手提偃月刀,佇立於李煥仙右側,看著五裏外的敵軍,眼神中盡是蔑視之意。但李煥仙卻是謹慎得很,得益於風雷無相的功力,深夜之中,雙眼視距依舊不短。
有若夜貓夜梟般的雙眼,閃出凶惡之光,小聲說道“趙沈言少年老成,也是久經沙場的戰將,沒理由擺這麽一支爛軍在台麵上。我看這軍隊後方森林隱有殺氣,必有大軍埋伏。故於平地設此弱兵,誘我上鉤。”
孟秀峰聽著主帥的分析,隨即仔細觀摩一會兒後,點頭說道“不錯。以殘兵弱卒引誘我等,隨後吞之,這手段卻是趙峰仁慣用之術。不過,趙沈言在林中安營,實乃犯了兵家大忌。我等若不趁此機會對其打擊,明日趙沈言必定移營。戰機稍縱即逝,將軍,還請下令。”
“我沒說不動手,但不是現在,等吧。”
李煥仙笑了笑,不再看向遠處的敵軍。反而異常放鬆的靠在囚龍穀入口的土地上,雙眼頗為玩味的看著空中明月,笑而不語。主帥不下令,自己一個副將自然也得閑著。孟秀峰失望的搖了搖頭,吩咐四千虎狼騎原地休息。
夜半子時,萬籟俱寂,風勢驟起。
李煥仙睜開雙眼,殺意已現。隨手招呼來孟秀峰,厲聲道“夜黑風高夜,殺人放火天。敵軍兵疲意阻,人困馬乏。趁此時機,速速破壞糧草軍器!”
“得令!”
四千虎狼騎飛速上馬,由囚龍穀口狂奔直衝,由上而下,殺向五裏外的敵軍。
眼見與敵軍的距離愈來愈近,孟秀良心下讚歎。果如李煥仙所言,夜半子時,敵軍人困馬乏,懈怠異常,不複提防。自己一眾騎兵浩浩蕩蕩殺至陣前,斥候居然都沒有注意到。
隻見四千虎狼騎,各執茅草一把,內藏硫磺火油。每名騎兵皆帶有火種,各執槍刀,一齊而上。剛到敵營,便順風舉火。霎時間,風借火勢,火壯風威。
“乎……”
大火呼嘯而起,火光衝天。趙沈言的兵將還沒反應過來,便見四周火光大起,整個營地被烈火包圍。
“敵軍來襲!”
“當當當當……”
此時,先鋒軍軍營亂作一團。士兵在熟睡中驚醒,剛想去摸刀劍,隻見烈火帶風早已襲來。為了不做火中燒鵝,兵將們連基本的抵抗都不做,便快速飛奔出營,逃向森林中。
可惜啊,初冬時節,大雪未下,寒霜初至。草木森林正是幹燥異常之時!
隻見東南風愈來愈猛,風緊火急,樹木森林皆燃烈火。一時間,林中駐紮的兩萬兵馬同時哀嚎慘叫。兩翼軍馬齊出,想要快速逃離森林營地,免被烈火吞噬。
可這大火突燃,根本沒有給趙沈言的軍隊反應時間。兵荒馬亂之下,這三萬先鋒軍自相踐踏,死者不知其數。
若光是踩踏死傷便也罷了。隻見後方突現四千虎狼騎,縱馬狂奔之際,手中鋼刀平舉,各個化身黑夜死神,所過之處人首兩分,血染大地。
李煥仙手持長槍,跨馬停於大火身前,冷眼旁觀這慘烈戰況。熊熊烈火連營而燃,將漆黑的大地烤幹,將夜空照為昏黃。可即便如此炙熱的天地戰場,也無法驅散李煥仙臉上的陰寒。
趙沈言,今日敗慘了。
先是龍驤軍新敗,將領被挑。剛剛整頓好先鋒營,沒出四個時辰,便被李煥仙玩了一手回馬槍。火燒連營三十裏,三萬大軍被四千虎狼騎驅趕屠殺,猶如喪家之犬。攻城器械與大批糧草付之一炬,騎兵與戰馬皆變為熟食,軍心大潰。
趙沈言輸的冤嗎?冤,也不冤。
冤在哪?今日與趙玉漱一戰,若無李煥仙帶虎狼騎攪局,那高武城已是他趙沈言囊中之物。三萬先鋒軍本是要開拔入城的,但戰機已逝,隻能就地安營紮寨,這才給了李煥仙突襲的機會。
不冤在哪?在李煥仙看來,這趙沈言就是個草包蠢蛋!用兵安營之道,有五大忌。分別為,包、原、沼、阻、險。
所謂包,便是說草木包裹,茂盛的地方不夠開闊,在這種地方紮營很容易遭到火攻。
而原,則是講,道路廣闊平坦猶如草原的地方,容易被人發現,並且無險可守,無依無托。敵軍可能從各個方向攻來,增加防守壓力。
沼,顧名思義,沼澤。陰暗潮濕之地,不利於軍隊機動。並且潮濕地勢易於細菌繁殖,對兵士身體有害。
阻,萬不能紮營於行動受阻礙的地方。如山澗急流之地,碎石滑坡,林木茂密之所。這些地方會大大限製軍隊的推進與後退,且不利於展開攻勢,容易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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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險要之地,不易通過,容易被突襲,就像今夜這般。
趙沈言這三萬先鋒軍的排兵布陣,漏洞太多。前軍一萬紮營於‘原阻’之地,麵前就是寬廣開闊的平地,且地勢很低,無險可守。後方便是“包阻”之茂密森林。後撤被林木所阻礙,又處於林木幹燥之季。
而且聯營三十裏,過於狹長,漏洞之多,慘不忍睹。不管李煥仙是從頭尾去打,還是從中部進行截擊,隻要用騎兵一衝,趙沈言的三萬大軍便會大亂,根本無法進行呼應配合。
尤其是今日陣前,剛剛敗於虎狼騎之鐵蹄,軍心大潰之下,地勢險惡,大軍疲憊。趙沈言還離開中軍,在徐京城進行遙控指揮。在這些情況下,李煥仙的一把烈火,直接把這三萬大軍燒得肝膽俱裂。
唉!四千破三萬,還是太保守了。早知趙沈言如此無能,李煥仙定要將劉僧辯的三萬水軍一齊調動,大軍直推,破掉徐京城!
不過,今日的戰果已經大大出乎意料。李煥仙十分滿意,看著被大火吞噬化為焦炭的敵軍,對左右衛說道“窮寇莫追,鳴金收兵。”
說罷,帶領身邊十名親兵便驅馬回城,想要返回高武。可惜啊,剛說完趙沈言犯了兵家大忌,他李煥仙也變成了記吃不記打的憨貨。
將者,智、信、仁、勇、嚴也。
身為主帥,自當智力超群,賞罰有信,仁愛兵士,勇冠三軍,嚴於律己。前麵的四個,李煥仙自問都能做到。可唯獨這‘嚴於律己’之道,卻犯了忌諱。
三軍主帥,自要以身作則,恪守軍紀。他李煥仙今日兩戰兩勝,傲氣自漲之下,居然無視軍紀,未與大軍合為一處,先行孤身回城。
殊不知,這老祖宗定下的規矩,自有他的道理。
“噠噠噠噠噠……”
正在李煥仙帶領十名親兵返回高武城時,五名黑衣人腰懸長劍,踏馬從沂州邊境線駛來。看那馬鞍圖案,應是金國騎兵!
“唰!”
為首一人長劍出鞘,暗境功力遂發,劍芒一現,頓時封住李煥仙的去路。粗壯的劍芒直刺襲來,李煥仙吃驚之下極拉韁繩止住身形。
“轟!”
塵煙四起,黑土震蕩,十餘親兵瞬間人仰馬翻,倒地哀嚎。李煥仙長槍策馬,槍頭直指麵前黑衣人,大聲喝道“來將通名!”
“屠龍會,血煞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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