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 天亦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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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間最好的美食是什麽?龍肝鳳髓?熊掌猴腦?
不,都不是。
這世間最好的美食,是饑餓。
當人饑腸轆轆之時所吃到的食物,無論貴賤,都是世間最好的美味。
金國會京府北方村落,奉牛村。
這村子不大,區區百戶人家,世代以務農為主。主要是耕種販賣新鮮果菜,隨後去城內販賣。由於世代務農,經驗豐富,所以每季出產的瓜果蔬菜都甚是水靈光鮮,頗得會京府人喜愛,故而村子雖地處偏僻,卻也能自給自足,甚至餘貨頗豐。
一般這種偏僻的村子,都有一些古怪的傳承。傳說這村子原本住著一位放牛郎,哪知有一天家中起火,火勢滔天。放牛郎被困大火之中,求生無望。哪知家中耕種的黃牛卻掙斷繩索,衝入火海將放牛郎救了出來。
所以從那以後,村中之人便不再食用牛肉,甚至不使用耕牛犁地。每一個奉牛村的男丁出生後,除了要在宗嗣祠堂登記身份外,還要佩戴一枚礦石打造的牛頭形狀長命鎖,用以求得牛神庇佑。
今夜奉牛村內燈火通明,照徹村落及溪水河畔。
百名村民在溪畔圍著篝火載歌載舞,好不熱鬧。而孫朝陽早已換上幹淨的布衣,一臉興高采烈的正在溪中宰殺麋鹿,隨後架起熊熊的烈火準備烤來用餐。
片刻過後,一陣陣的烤肉香,彌漫空間,令人垂涎欲滴,引得村外密林內饑餓的野狼嗥嘯遍野。
李煥仙坐在篝火旁,皺著眉頭強忍著這些古怪村民的歌舞表演,聞得那股肉香味,目光也被紅燒的鹿肉吸引,肚子咕嚕咕嚕沒骨氣的亂叫。
三天了,來到奉牛村已經三天了。
那夜自己重傷斷腿,後來更是昏迷。孫朝陽背著自己來到這奉牛村醫治。也不知是紅丸後勁上來了,還是這村中的鈴醫的確妙手回春。不光幫李煥仙接好了斷腿,更是施展針灸法幫助其調理內傷。
不過,李煥仙身體什麽德行,隻有他自己最清楚。三天後勉強能下床了,李煥仙便第一時間去小溪邊照照鏡子。果然,又老了三四歲。估計在這麽傷幾次,李煥仙就快四十了。
還好這奉牛村民風淳樸,對待他與孫朝陽這兩個外人十分友好,不光不收醫藥費,還給他們提供食宿。孫朝陽更是樂得與這裏的村民打成一片,剛來這第二天,確定李煥仙無恙後,便主動隨村中老獵戶上山打獵。
這不,今天回來就獵了頭麋鹿。
可若隻是這樣,李煥仙也樂得在此地養傷。問題是,這村裏有一個老太太,對他好的太過頭了!
“三哥,來嚐嚐!我特意削了一塊鹿裏脊給你補身子。”
孫朝陽笑容滿麵,青春意氣,逍遙無比。李煥仙看著那塊滋滋冒油的鹿肉,實在是忍不住了,急忙伸手要接。哪知村中的鈴醫正好趕來,冷聲說道:“你虛不受補,若不怕夜間燥熱血崩,就吃吧!”
得,看得見,吃不到!
自打在奉牛村醒來後,李煥仙被這裏的村民照顧得極好。由於那位老夫人在村內名望極高,所以這裏的村民是絲毫不敢怠慢李煥仙與孫朝陽,基本上要什麽就給什麽。
其實這事,也算是歪打正著。
聽那鈴醫說,他家世代在此行醫,醫術高超,普度眾生。尤其是他父親與母親,夫妻二人一起行醫,從不問病患貴賤貧富,盡心盡力從不推脫,所以在奉牛村內,極其受人尊敬。
而老夫人膝下有兩子,其中次子便是救了李煥仙一命的鈴醫。而他家長子,則是已經失蹤三十年。
話說那長子名叫牛武,從小不喜醫術,反而喜歡舞槍弄棒。由於父親母親醫術高超遠近聞名,倒也遇到了幾位名師教導拳術。
可這小子在外學武三年,拳腳功夫沒什麽長進,反而學得一身偷雞摸狗的邪派功夫。尤其是溜門撬鎖與腳下輕功,更是獨步會京江湖一帶。可他爹媽是普度眾生的良醫,而牛武卻幹著雞鳴狗盜的勾當,哪能被父母所容?
在屢勸無效,屢教不改的情況下。牛老爹憤而失智,一刀斬斷了牛武的左手尾指。牛武負氣之下,於十五歲那年離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十年,杳無音訊,不知生死。
而牛老爹在牛武久不歸家的情況下,在金國境內四處行醫,走遍金國大街小巷,試圖找到牛武。可找了十幾年也沒有找到,最後鬱鬱而終。
而牛武的母親,牛老夫人這三十年來,夜夜以淚洗麵,自責抱怨。如今七十多歲的高齡,早已油盡燈枯,風燭殘年。可好巧不巧,同樣左手斷指的李煥仙卻出現了。
而且,他雖然麵容蒼老,可五官剛毅,頗有那麽點牛老爹中年時的模樣。故而,老夫人糊裏糊塗的,便認為李煥仙是離家多年的牛武。
“我哥若是還活著,也應是你這歲數。不過,我不認為他還活著。”
救了李煥仙的鈴醫坐到李煥仙身旁,拿著孫朝陽烤好的鹿肉當著李煥仙的麵大快朵頤起來。那鹿肉熱氣騰騰,香氣噴噴,看得李煥仙不停的咽口水。“嗬嗬~”
鈴醫是個七尺高的中年大漢,雖是遠近聞名的良醫,卻不像儒雅之人,反而像一個舞槍弄棒的武者。隻見這鈴醫快速吞下鹿肉,從火堆中抽出烤好的玉米遞給李煥仙後說道:“我不知道你們從哪來,也不想知道。但我看得出來,你們應該都是出自大戶人家。”
這鈴醫常年浪蕩江湖,什麽樣的人沒見過?李煥仙與孫朝陽舉手投足都自帶氣場,絕對不是星鬥小民的做派。甚至都可以說,一般的富家公子,都沒有這倒黴的哥倆做作。
為什麽說這哥倆做作?
李煥仙先不提,這小子如今瘸了條腿,講究不是很多。可孫朝陽那小子,吃飯喝水都裝腔作勢。睡床墊一層褥子都嫌咯得慌,吃肉必須吃最瘦最嫩的。而且做事衝動,喜歡大包大攬,一切以我為中心,一看就是富貴人家教出來的敗家仔。
當然,這也不能怪孫朝陽。其實他流落金國這麽久,這些‘富貴病’已經改很多了。要知道,在楚國時,這小子十四歲之前都不會自己穿衣服。
“我養好了傷,就會與我兄弟離開,絕不會拖累你們。”
李煥仙啃了幾口烤玉米,胃裏踏實了許多,對鈴醫說了一句肺腑之言後,便拄著拐棍一瘸一拐的回到房間,打算休息。
傷筋動骨一百天,就算有紅丸這等神藥與鈴醫的針灸之術,沒個幾十天,李煥仙也別想健步如飛。如今村民們正在慶祝狩獵豐收,唱歌跳舞吵鬧的不得了,李煥仙早就乏了。
而且鹿肉狼肉雖然美味,可他的身體根本無法享受,不如早點睡覺。
隻見李煥仙走入鈴醫的房子,一瘸一拐的進入房間。剛要入榻就寢,卻見牛老夫人捧著一碗熱氣騰騰的肉湯走了進來。
“兒啊,別聽你弟弟的,快吃。”
接過肉湯,李煥仙雙眼露出無奈之色,喃喃沉聲道:“額……我有傷,還是忌葷腥比較好,您吃吧。”
“不不不,娘不吃,你吃。”
老夫人那渾濁不堪的眼中滿是欣慰,斑駁的雙手輕撫李煥仙的麵頰,笑著對其說道:“這是娘特意托人進城買的牛肉,他們都不知道。你現在身體虛,別的肉食不能碰,但牛肉卻是能吃的。你可別說出去……咱村子的規矩,你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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