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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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幾個人你一句,我一句討論完了之後才說。
她低垂著眼眸,哽咽道:“孩子,被我弟弟帶走了。”
“那後來呢?一個男人怎麽照顧這麽小的嬰兒?”
沈珊珊剛下樓,隻聽了一半,站在樓梯扶手邊,連忙問道。
——這還真是熱鬧了,聽個故事人全齊了。
陳歡眸子微抬,淡淡掃了眼沈珊珊。
“後來是我妹妹過去照顧的,他們怕我看到孩子會想起那個男人,害怕我傷心……
從那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我的孩子。”
趙婉抹了把眼淚,收拾了下情緒。
笑道:“讓你們見笑了,這事兒已經過去二十多年了,不提也罷。”
沈珊珊:“二十多年了啊,那你就沒有偷偷跑回去看一眼?”
趙婉搖頭,“我根本不知道我的孩子被帶去了哪座城市。
我弟弟也沒有再聯係過我。”
“哪有這麽做姐弟的啊。”
沈珊珊憤恨的一巴掌敲在桌上,幾個碗碟發出陣陣脆響。
劉美吟歎氣,“也挺好的,這弟弟至少幫忙養了孩子,沒有送人算不錯了。”
“說不定就是背著她送人了。”
崔明嗤笑一聲,“偷偷把孩子帶走,這麽多年也不告訴她孩子的下落。
連個麵都見不著,誰說一定會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養?”
話音剛落,客棧內頓時陷入寂靜。
是啊,沒人知道那個孩子到底是被她弟弟撫養了還是送人……
甚至至今是死是活,也是未知……
“後來呢?你一定經曆了什麽,才會變得富有吧?”
陳歡看趙婉如今的氣質,怎麽都不會聯想到早年她是一名護工。
故事還沒有完——
趙婉歎了口氣,眼角的淚水已經幹涸,“生完孩子後的兩年裏,我一直在村裏沒出去。
那時候對未來很朦朧,甚至覺得自己活在這個世上。
對我那弟弟妹妹來說,就是個累贅。
我害怕成為他們的累贅,於是沒有和他們打一聲招呼,我就出了村。
想著還是再出去找一份合適的工作。
這一次,我選擇離開這座城市,去了城。
這座城市比起我那家鄉要美麗許多。
四處可見的高樓大廈與街道上的霓虹燈交織在一起。
那種城市的美感,帶給我的全是活力,還有一種讓人著迷的魅力。
我被周遭的新事物迷了眼,不知不覺走到了一家歌廳前。
門口站著不少穿著華麗的女人,她們熱情地招攬著客人。
她們的歡聲笑語,不由得讓我對未來多了一份憧憬。
我鬼使神差進去應聘了。
老板娘見我灰頭土臉的,麵上雖然嫌棄,但卻也沒有拒絕我。
大致聽她敘述完之後,我才知道這邊人流量特別大。
特別缺人手,於是讓我負責清潔這一類工作。”
從趙婉說到新工作的時候,嘴角隱約浮起一絲笑意。
“就在那一天,我遇到了人生中的貴人。
歌廳內時常會有大小老板給服務員打賞。
時間久了,有些服務員賺到了不少錢,也就不在這家歌廳工作了。
那時候老板娘見人手又不夠了,於是就派了我去。
由於歌廳的工作人員,不管是服務員還是舞女,都需要帶妝工作。
就這樣,我被老板娘拉到後台,化了妝。
那是她第一次誇我生的好看。
還說,早知道讓我學跳舞了。
沒想到在自己歌廳工作的清潔工打扮起來不比自己的舞女差。
我被誇的臉紅。
心裏卻想著:如果對方願意教我,就算再苦,我也一定要學!
雖然歌廳裏有許多客人的手不太規矩。
但好在老板娘都能將這些小矛盾擺平。
化了妝後的我到了歌廳中央,負責給老板們倒酒的工作。
也就是你們現在所說的陪酒。
如果放在我之前的小山村裏,那是會被吐口水的工作。
我不在乎,至少,我在這家歌廳賺的錢幹淨。
問心無愧。
直到有一位客人看上了我,說要帶我離開這家客廳,下半輩子他會養我。
這種場麵早在之前我都看慣了。
嘴上說著好話拒絕了他,但我也沒想到這個客人這麽難纏。
居然對我動起手來。
就在這時,我人生中那位貴人出手了。
也不知道那位客人是什麽來頭。
頓時歌廳內打的昏天暗地,不少酒瓶摔落在地,桌椅被掀翻。
不少客人都被嚇跑了,我見狀也躲到了吧台後的一個小角落裏。
也隻有在台上表演的舞女們,她們早已習以為常。”
這件事本應該是很嚴肅的。
可在趙婉口中說出來,莫名讓人感覺她仿佛在說一件令她覺得十分幸福的事。
“嗬嗬,原來是英雄救美的戲碼。”
崔明不屑道。
“有些人還不一定能當那個英雄呢。”
劉美吟反諷。
宋哲:“那個人為你受傷了吧?”
趙婉點點頭,“當時老板娘見情況愈演愈烈,連忙報了警。
等警察到的時候,他身上多處都被刺入了酒瓶碎片。
地上的碎玻璃上全部沾滿了鮮血。
而那位客人額頭應該是被打破了,血沿著額頭滑落。
那張臉顯得格外滲人。
我嚇壞了,一直躲在後麵看著。
好在警方來的很快,那位鬧事的客人被帶走。
隻剩下他,在原地等著救護車。
他看向我的眼中,沒有責怪,臉上甚至露出了笑意。
明明已經傷的那麽嚴重,他還在低聲跟我說:不要怕。
我真的嚇壞了,也不敢過去。
直到老板娘朝我吼了兩聲,我才反應過來。
因為這次的事故因我而起,我跟著他一同上了救護車。
出於愧疚,在醫院他養傷的那一個月裏,我一直在照顧他。
那一個月裏,我意外發現他居然沒有一個親人來看他。
後來才了解到,他是一個人來這邊做生意。
家人都在別的城市。
我當時不理解,甚至到現在,我還是無法理解。
出了這麽大事,險些要了他命,為什麽家裏人都不告知?
我甚至懷疑他在編故事騙我,他根本沒有家人。
等到他出院後,我們互相留下了聯係方式。
我繼續回到歌廳工作。
他隻要一有時間,就會來歌廳捧場。
時間過的很快,半年後,我已經是歌廳的頭牌。
老板娘將我培養的很好。
那會兒,我的談吐舉止怎麽都無法再和當初那個山野村姑相提並論了。
出名後,同行的老板甚至開高價邀請我去她們那兒。
我是個懂知恩圖報的,一直留在這家歌廳。(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