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開庭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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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30日,周一,上午九點整,紫寧縣初級法院。
    兩撥人開庭打官司,被告是韓家眾人。
    原告是李明珠、葉林,他們沒有親自辯護,而是委托律師團隊幫忙辯護。
    首先第一條訴訟是由原告李明珠發起的,告韓家眾人以假欠條為由,多次向她們母女索要財物,並且搶走韓小兮的十萬塊獎學金。
    等法官念完訴訟之後,讓被告答辯。
    韓春堂激動罵道:“全是胡說八道,我們的欠條哪裏是假的?那都是真的。
    韓世澤借錢,李明珠是他老婆,韓小兮是他女兒,要他們還錢,有什麽不對的?”
    韓花玉覺得自己委屈的不行,哭訴:“我們借錢給他們家,最後他們家不還錢,還叫人把我們抓起來,太過分了,還有沒有天理呐?”
    韓家一幫人七嘴八舌喊冤,一個個委屈的不行。
    接著法官叫人送來韓家提供的證據,也就是當初韓世澤借錢寫的欠條。
    證據送來,法官讓李明珠的代理人發言,也就是張三的徒弟徐律師。
    徐律師說道:“首先,我對被告的話有很多疑點。
    第一點,這些欠條動不動幾萬塊,要知道這是18年前的幾萬塊,韓家在農村當中,當年有這麽多錢嗎?
    如果有的話,我想問問被告,你們這些錢是怎麽掙到的?
    第二點,為什麽借錢的是韓世澤,還錢卻要李明珠和她的女兒韓小兮來還?
    這些借款她們並不是受益人,就算她們是,這個錢也不是她們借的,她們既不是借款人又不是擔保人,並沒有這個還錢的義務,哪怕她們是借款人的家人也沒有還錢的義務。
    第三點,就算欠你們的錢是真實的,你們在不懂法的情況下,去要求借款人的家人還款情有可原。
    但是你們好好算一筆賬,原告的房子和土地均被你們侵占十多年。
    被侵占的土地所生產出來的價值可不少,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加上房子的租金,起碼能補一半的欠款。
    後麵再加上韓小兮的10萬塊獎學金,這筆欠款應該早就還清了。
    可為什麽你們還接著逼債?這算不算敲詐勒索?算不算搶劫?”
    徐律師說完,韓家進行自辯。
    麵對徐律師的第一個問題,韓家這幫人均表示這錢是他們祖宗留下的。
    第二個問題,他們死皮賴臉說父債子還的道理,表示李明珠是韓世澤的老婆,韓小兮是韓世澤的女兒,那就必須還錢。
    第三個問題,他們表示房子和土地壓根不值幾個錢,土地一年種出來的農作物也不值幾百塊,咋可能抵一半的債?加上10萬塊獎學金,才差不多還完。
    剩最後一點點,名正言順去追債,咋就成敲詐勒索了?咋就成搶劫了?
    法官讓雙方自辯。
    對於韓家的解釋,徐律師問道:“也就是說這錢是你們祖上留下來的?”
    韓春堂理直氣壯回答:“是的。”
    徐律師接著說道:“照這麽說,韓世澤是你們的親人,他也應該分到這筆家產啊,為什麽他還窮到跟你們借錢?”
    韓春堂一臉無賴:“分了啊,他自己亂花沒了唄。”
    徐律師見對方不見棺材不掉淚,最後說道:“也就是說韓家這筆家產韓世澤也分了?這欠條也是韓世澤所寫的?”
    韓春堂帶些傲氣回答:“沒錯。”
    徐律師見他上套,說道:“那隻需要韓世澤出庭,一切就真相大白了,法官,我請求出示我們的人證。”
    接著法官叫人證出來。
    韓世澤帶著一肚子氣出來,他聽說韓家所做的所有事情,雖然他拋棄妻女,無情無義。
    但是見到韓家這麽欺負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也是很憤怒的。
    他覺得韓家太不是人了,比自己還要混蛋。
    韓家眾人看見韓世澤,所有人都慌了。
    這人消失了十多年,咋就回來了?
    雖然十多年沒見,但是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他們認得出來,這就是韓世澤。
    法官問道:“韓世澤,你既是證人也是當事人,我想問問你,這欠條是你寫的嗎?”
    韓世澤過去檢查欠條,回答說道:“是我寫的,但是金額不對。”
    韓春堂直接反駁:“韓世澤,你自己借的錢,現在不敢承認是吧?指印都是你按的,你說金額不對?”
    法官讓被告閉嘴,接著讓證人繼續說。
    韓世澤接著說道:“我是跟他們借錢了,但是都是借的千把塊,這欠條上麵,每一張都多出來了一個零。”
    法官問道:“你如何證明最後這個零是多出來的?”
    韓世澤解釋:“我寫零習慣逆時針寫,前麵三個零寫的方向一致,後麵的一個零順時針寫,而且最後加進去的零因為空間不夠,寫的很擁擠,這明顯就是後麵加上去的。”
    法官叫人把欠條拿過去一看,果然跟韓世澤說的一模一樣:“被告,你們還有什麽辯解的嗎?”
    鐵證如山,韓家眾人心虛,一個看一個,說不出話。
    法官接著問道:“證人,再問你一個問題,被告說你們韓家祖上有很多家產,每個人至少都分到了幾萬。
    分給你的,你已經用完了,因此你才去跟他們借錢是嗎?”
    韓世澤否決:“不是,我祖上是農民,能留下什麽家產?我父母就留下一些田地給我們兄弟姐妹分。
    我跟他們借錢,是因為認識一個女的,她頭腦聰明,有掙錢的門路。
    有這個女人的支持,我想去沿海創業掙大錢,所以跟他們借點錢。
    承諾以後掙到錢了,雙倍還給他們,因此,他們才願意借錢給我的。
    就這些欠條上的錢,實際上當時我隻拿到一半,都是按照雙倍的錢寫上去。”
    聽完韓世澤的敘述,韓家這些人沒有什麽話說,一個個認罪。
    第一條李明珠的訴訟,審判長當庭判決,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侵占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責令被告退還侵占的財產。
    如拒不退還,將采取刑事措施。
    葉林這一訴訟沒去公安局立案,也是為了韓家這幫人還錢積極性高。
    隻要還錢就不需要坐牢,相信韓家還是拚命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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