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章 糾紛

字數:4706   加入書籤

A+A-


    予姝接收到顧灼辰的眼神,就知道今晚這男人肯定又要打著補償的借口,折騰她了。
    隻不過,這事,她心虛,這補償得給。
    那邊錦軒五人在夜市逛了起來。
    這邊的玉石,廉價的稱重賣,品質自然也好不到哪去。
    不過,拿到北城還是有市場的,當個飾品還是很劃得來的。
    幾人挑挑撿撿,散買了一些,就是圖個便宜。
    錦軒最會挑,所以後麵,誰要想買,都是挑的。
    用他的話說,能用最便宜的錢,買到價值更高的。
    晚上也有店裏賣原石的,隻不過,買的人很少,切的更少。
    錦軒幾人,也過去摸了下。
    圓圓摸過後看了眼大哥,發現他也看了過來。
    這是知道能感覺出原石裏麵的不同了。
    年年也一樣,見兩位哥哥沒說買,哪怕,她剛才發現一塊看好的,她也沒買。
    五人從街頭玩到街尾,有點走馬觀花的味道。
    看完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就打算回旅館。
    走到半路的時候,看到前麵圍了不少人,便也擠過去看了下。
    讓他們沒想到的是,是一群人在打架,地上那個捂腦袋,不讓他們打到。
    打他的手上都有木棍。
    人群裏的看客,知情的正與不知情說是什麽狀況。
    “聽說被打的那個開出一塊高價翡翠,有人老板要買,他不同意,出來就讓人給打了。”
    “東西搶了不說,人還挨了打,這是人財兩空。”
    “強龍難壓地頭蛇。”
    “沒人報警嗎”
    “誰敢,這些人可是要報複的。”
    “……”
    錦軒是聽明白了,就是想不明白,這個中年人是怎麽回事,他明明有能力反抗,卻沒出手。
    不過,他知道,他若上去幫忙,會把他們五人陷於危險。
    他拉了下幾人,“回吧!”
    汪文俊與李雲澤還很聽勸的,立即跟著一起離開。
    走了一段路,圓圓拿出手機報了警。
    錦軒沒阻止他,就是他們不報,想來,也早有人報了。
    為什麽出警慢,肯定是有原因的。
    進了旅館,他們並沒各自回房,而是先去了錦軒與李文瑞住的房間。
    “汪文俊,哎呀,媽呀,嚇到我了,那些人下手可真狠!”
    李雲澤,“來之前就聽說這邊有點亂,原想隻是危言聳聽,沒想是真的。”
    他沒說的是,還是身邊認識的人。
    雖然與陳則良在臥鋪有一麵之緣。
    錦軒倒不擔心,“與我們一起坐火車的那人是有點功夫的,那些人,他應該是能對付的。”
    “那他怎麽不還手”年年不解的問。
    錦軒說道:“未知,所以我們不插手。”
    圓圓,“大哥我知道,未知的,才是最危險的。”
    “嗯,今天你們表現很好,我說回,你們沒要求多看會兒,明天繼續保持。”
    儼然,錦軒的話,也是在告誡他們,行動聽他的。
    幾個孩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休息。
    年年本想給媽媽打個電話,但又怕太晚,媽媽已經睡了,隻好作罷。
    原以為換個地方,會睡不著,結果還睡了個懶覺,快九點時才起來。
    錦軒知道,火車上沒休息好,大家都一樣。
    旅館有提供早餐,隻不過他們起晚了,餐廳那邊關閉了。
    五人隻好去外麵找吃的。
    找了一家鋪子,要了當地的有名小吃過橋米線。
    湯底用肥雞、筒子骨等熬好清湯,米線事先燙好,配料切得薄薄的,上麵蓋了不少雞絲,用滾油燙熟。
    鮮香爽滑,口感豐富。
    錦軒與圓圓一人炫了兩碗。
    圓圓想吃第三碗,被年年阻止了,“二哥,路上還有好幾家店,你不想嚐一嚐”
    圓圓一拍腦門,“幸好你說了,否則我虧大發了。”
    眾人沒忍住都笑出了聲。
    此時的店也陸續開門了。
    錦軒看到,有旅遊團的人,帶著一隊人,進了一家賣玉器的商店。
    那家玉器店看著規模還不小。
    “我們也去看看,不買的東西不要摸。”他知道圓圓手有點欠。
    汪文俊點頭,“我懂的,你是怕有人碰瓷。”
    李雲澤,“來之前,我爸爸有關照過。”
    進了店,就這麽隻耽誤一會兒,店裏就起了糾紛。
    是一個六十左右的婦人與店員起了爭執,櫃台上放著一隻斷成截的手鐲。
    聽了邊上的人交談,才知道,婦人要看手鐲,營業員一開始並不同意。
    原因是這手鐲有點小貴,三十多萬。
    而這是個旅遊團,明顯身邊不可能一下子帶這麽多的錢,不會買這麽貴的。
    那婦人覺得店員看不起她,非要看,說是看中了,要是能戴,她就去銀行取錢買。
    結果手鐲她是能帶,取下來時,手一滑,掉到了地上。
    婦人又不認賬了,說這事不能賴她,店員應該幫她取的。
    還說店裏是訛人,什麽破手鐲在這麽貴。
    於是雙方就爭了起來。
    汪文俊與李雲澤聽了後,哆嗦了下,三十幾萬,賣了他們也還起。
    圓圓之前還想讓人拿玉飾看看,此時也歇了心思。
    他家有錢,很有錢,這一點他非常清楚,但這也不是他敗家的理由。
    那是父母創造的,他相信自己以後也能掙更多的錢,但不是現在。
    旅遊團那邊的人對同行的那人,也是頗多微詞。
    知道她老底的人,覺得她是愛慕虛榮,明明就沒那麽錢,非要去試戴這麽貴的東西。
    以前,試戴點金手鐲也就罷了,摔了賠點手工費,現在好了。
    最後店裏還報了警,手鐲的價格也是爭議的點。
    請了專家來鑒定,最後定價是二十五萬,店家虛報,不過那是另外的處罰。
    手鐲肯定是要那婦人賠的。
    這一下,這婦人哭了,“我這怎麽回去跟兒子交待啊!”
    別人兒子都出錢讓父母去玩,這次的機會,是她跟兒子討要來的,沒想她闖了這麽個大禍。
    這時有人好心的跟她說道:“這手鐲可是用金銀鑲起來,不是不能戴,也不算虧太多。”
    婦人,她壓根就沒想買,她買不起啊!
    不管賠不賠得起,這錢她都是要出的。
    錦軒對於這種事不感興趣,這家店雖大,但人也是真多,他看著同伴,都不敢眨眼。
    就是這樣,還是出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