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冤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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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玄淩之所以答應跟素素開服裝店,一則是出於好奇,特別有新鮮感,第二則是找了這麽久的工作依然還是沒有遇到合適的,所以她也就是一時興起,腦袋一熱才做的決定。
其實那個時候她對設計的熱忱還在,畢竟幹了這麽幾年,她還是不想扔掉,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適的,一直換工作,也打擊了她的積極性。
至於從事服裝行業,隻是對於喜歡穿衣服的熱愛罷了。
因為那個時候還了賀子溪一萬五,她就基本上沒錢了,因為保險從藥廠拿出來之後,她一直在自己交保險,但是自己的那點工資基本上都交了保險了。
但是既然跟素素合夥幹服裝行業,不投資是不可能的,那個時候她哪裏有錢投資?也就是說說而已,胡亂應承罷了。
但是素素是認真的,她還真就投資了服裝行業,畢竟素素婆家有錢,家裏人也支持,她找的老公是獨生子,所以婆家人對她非常的好,再加上有沒有孩子,所以除了自由,更多的是有金錢的支持。
素素婆家有錢,公公婆婆都有工作,還有退休金,而且她公公還是企業聘請的高管,所以工資非常高,家裏也沒有花錢的地方,再加上對素素又很大方,所以素素的生活也算是衣食無憂,過得比較富裕。
玄淩記得素素結婚的時候,老公送的是鑽戒,而且該有的金銀首飾都有,彩禮還給了好幾萬。
結婚以後,她公公還經常給買首飾,素素曾經拿著一條彩金項鏈,說是公公給買的。
所以玄淩跟素素在經濟條件上是無法比擬的。
玄淩花不到老公一分錢,公婆的工資更不可能給她畫,她掙得那點工資除了養活自己,還要養活孩子,因為不會帶孩子,晨晨小的時候隔三差五就生病,每次醫院的醫藥費也很貴,這些都是她花的錢,所以她那有什麽積蓄。
原以為是素素的一句玩笑話,沒曾想她竟然真的要開服裝店,而且地址都選好了,定金都交了,然後進貨渠道都選好了。
當跟玄淩說一起幹的時候,玄淩這個時候退卻了,因為她沒錢投資,所以她拒絕了素素的邀請。
這一行為激起了公婆和賀子溪的怒火,這不是在騙人嗎?
他們一起訓斥玄淩言而無信,訓斥玄淩故意欺騙人,素素都投資進去了,她不幹了,這不是欺負人嗎?
玄淩知道自己不對,主要是她以為那隻是一句玩笑話,順口就答應了,沒想到就那樣不負責任的隨口一句話,竟然成為了眾人的口實。
炫鈴知道自己做的不對,不該欺騙素素,畢竟素素是一個好女孩。
雖然對公婆有意見,公婆一直偏向素素,但是不能用這樣的方法去欺騙素素,報複公婆,她當初肯定也不是這樣想的,主要那件事沒有多次商量,誤讓玄淩認為那就是一句玩笑話。
雖然炫鈴理虧,覺得對不起素素,但是玄淩看到公婆和賀子溪氣惱的模樣,心裏還是蠻解氣的。
平時他們欺負她的時候,從來沒有手軟過,隻有吃虧的時候,才能見到他們暴跳如雷氣急敗壞的樣子,原來每一個人都有痛點,素素就是他們的痛點。
雖然傷害一個善良的人會讓人心存內疚,但是以此也證明了素素的能力要趕超玄淩。
畢竟依靠著素素一個人的力量,竟然真的開了一家小型的服裝店。
玄淩跟素素有著一樣的愛好,就是喜歡買衣服,沒事的時候兩人一起逛商場,買喜歡的衣服,對於喜歡的衣服,素素從來都會毫不猶豫的拿下。
但是玄淩不一樣,她總是處於沒錢的狀態,手頭一直都是很拮據,但是對於喜歡的衣服總有一種情節,也想要據為己有,但是每次都是考慮再三之後才不忍割舍,最終還是忍痛割愛,不得已放棄了。
從小到大,玄淩幾乎沒有在自己喜歡的衣服上做過一次的主,可能結婚的那會兒,賀子溪給了彩禮之後,他們一起買結婚衣服的時候,那個時候是敞開胸懷的去買了幾件很貴的衣服。
但是多年過去了,那些貴重的衣服也過時了,都成了壓箱底的物件。
玄淩帶著孩子去過素素的小店,她是在商場裏租的隔間。
小小服飾店很溫馨,衣服琳琅滿目,但都不是玄淩喜歡的衣服。
雖然她們逛街的時候都會買一些時髦的衣服,素素的眼光也很好,看上的衣服也都是當下很流行的款式,但是素素進貨的衣服都是很常規的款式,一是因為麵向的都是大眾消費者,二是時裝進貨價太貴,而且還不一定都能賣出去,畢竟喜歡時裝的也隻是個別人。
那個時候服裝城的生意非常的火爆,款式新穎,價格也很親民,所以一般人不會去商場買衣服,畢竟商場的衣服也是從服裝城進貨的,而且價格又貴,所以素素這家服裝店沒有賺錢,反而是賠錢了。
幹了將近一年多,最後以賠錢收尾,最後還剩了一大堆的衣服,後來隻能在夜市擺攤賣。
所以玄淩沒有跟著素素賣衣服也算是正確的選擇,本來就沒錢,到最後還得倒貼錢,這個結果玄淩無論如何都是承受不了的。
素素沒有孩子,還有一個有錢的家庭,有個支持她的公婆,還有一個疼愛她的老公,這個結局雖然是賠錢的,但是對於他們這個家庭來講,並沒有受到多大的打擊。
但是這事要擱在玄淩的身上,那麽天就塌了,畢竟沒錢人的生活,麵臨的是溫飽的問題,孩子教育的問題,別人家的孩子都是父母接送,買很多的好吃的,好玩的,還要報各種興趣班。
但是這些玄淩的孩子都沒有享受到,賀子溪雖然不上班,在家裏玩遊戲睡覺都不會接送孩子,更不會給孩子買好吃的,好玩的。
玄淩還要接送孩子,還要上班,想起那段日子真的是天艱苦了。
一年級的時候,因為沒有時間,玄淩就讓孩子坐著接送車,但是接送車因為要等所有孩子都聚集齊了才能走,這就耽誤了孩子做功課的時間,而且車上那些有錢人家的小女孩,總是喜歡欺負晨晨,那個時候晨晨因為家庭因素,所以一直性格都很孤僻,不喜歡說話,每次在接送車上都會受到那些小女孩的欺負。
有一次那些小女孩竟然當著玄淩的麵兒欺負晨晨,看著晨晨眼淚汪汪的樣子,玄淩才知道孩子受欺負了。
其實晨晨小時候還是很厲害的,喜歡生氣發火,喜歡摔東西,麵對危險從來都不知道害怕,那個時候炫鈴就覺得這個孩子不像自己那樣懦弱,確實是一個好現象。
畢竟在這個社會上軟弱總是會蝗似鄹旱摹?
後來賀子溪的訓斥打罵,讓這個孩子性格變得孤僻,膽小,不敢惹事。
以至於上學的時候還被小女孩欺負,眼淚汪汪的都不敢言語。
玄淩那個時候很討厭那些小女孩,經常無事生非,明明是自己的不對,反倒是在自己家長麵前說別人家的孩子欺負她。
玄淩就真真切切的經曆過這樣一回,當時同院的一個小女孩單當著玄淩的麵兒就跟她爸爸告狀,說是晨晨欺負她,打她,依照玄淩對晨晨的了解,晨晨不被人欺負就好了,他哪裏會欺負被人,但是這個女孩一口咬定就是晨晨欺負她了,當時晨晨還哭著跟玄淩說那個女孩一直欺負他,還願望自己說自己欺負她。
玄淩是相信孩子的話的,但是那家女孩的爸爸非常寵溺自己的女兒,所以就認為就是晨晨欺負他家孩子了,但是因為是一個院裏住的,所以那家爸爸沒有發火,就是跟晨晨說了兩句。
原話是這樣的:“晨晨,咱們都是一個院裏的,可不敢欺負我家妍妍,不然叔叔可不開心了。”
為了緩解當時的場景,玄淩雖然知道不是自己孩子幹的,但是因為過多的解釋,隻會讓人覺得她在肆意包庇孩子,既然對方爸爸也沒有過多責怪孩子,那麽她也隻能退一步了。
但是為了讓孩子以後不被欺負,證明自己的孩子還是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她還是沒有按照傳統的觀念去評判這件事。
“晨晨,妍妍跟咱們是一個院裏的,當然要做好朋友的,即便欺負咱們也欺負其他院子的壞孩子。”
這樣一段話是緩解了尷尬,那家爸爸聽了也很滿意她的處事方法,但是晨晨不樂意了。
因為孩子的心靈是純淨的,是天真無邪的,他不能被被被別人冤枉,更不能被爸爸冤枉,那天晨晨大哭著辯解:“媽媽,我沒有欺負妍妍,是妍妍一直在欺負我,你一定要相信我,不要相信妍妍。”
當時玄淩的心是痛的,她知道冤枉了孩子,但是那個時候她真的想不到更好的辦法。
為了孩子不被欺負,她隻能在外人麵前要將孩子說的很強大,要讓別人覺得自己的孩子也不是好欺負的,他也會欺負人的,這樣可以讓妍妍以後不敢再去欺負自己的孩子。
但是多年之後玄淩覺得這件事很對不起自己的孩子,畢竟真的是自己做錯了,還要願冤枉孩子,雖然她不知道該怎樣去處理這樣的事情,但是冤枉孩子終歸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