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破屋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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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有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官司訴訟,原被雙方自然都是各執一言。

    無論是胡彪這邊的人證,還是曹大為這邊找的人證,可不會替對方說話,也因此,隨著兩方烏泱泱百十號人證齊聚縣衙,莊重威嚴的衙門口就成了菜市場。

    那叫一個人多口雜、亂七八糟。

    吵的陸遠頭都大了,索性驚堂木一拍。

    “擾亂衙門,屬不敬之罪。左右,將這些刁民挨個打十記板子。”

    都說法不責眾,陸遠大手一揮,卻是將一百來號人全給罰了。

    官威不可謂不煊赫。

    如此立威手段也嚇的曹大為等官吏為之悚然。

    知縣發飆了。

    三班衙役幾百號人,兩兩一組動起手來,這百十號地痞莫看平日裏耀武揚威,欺負起老百姓來凶神惡煞,此時此刻也是沒一人敢反抗,老老實實趴在地上任由殺威棍砸在屁股上,直痛的哀嚎四起。

    誰敢同衙門作對?

    板子打罷,人也就老實了。

    陸遠再問起話來自然也就十分順利。

    自然,也問不出什麽來。

    雙方各執一詞罷了。

    陸遠於是又著人將那日現場圍觀的百姓叫來幾人,充作作證。

    可圍觀百姓所言也不過是雙方互毆,至於緣由並不甚清楚。

    陸遠看向文興盛:“文主簿可有什麽建議?”

    後者拱手:“下官乃治農主簿,刑訟之事還是請堂尊親斷吧。”

    陸遠於是頷首:“既如此那便按照一般爭鬥結案吧,涉案之人一律罰五百文,不予繳納罰金者,重責二十杖,退堂!”

    雷聲大、雨點小,一百多人參與的鬥毆案就這麽草草罰款了結。

    順道著創收幾十兩。

    案子在官府這雖然是結了,可出了官府,卻隻是剛剛開始。

    隨後的幾天內,胡彪這小子也是給力,接二連三讓手下人跑到城中、城南的賭檔、青樓裏鬧事,每每鬧事就必然要大打出手,淳安縣的治安情況一下便惡劣起來。

    “簡直是無法無天!”

    讚政廳內,整個淳安有頭有臉的士紳們齊聚一堂,聽著陸遠怒不可遏的訓斥。

    “短短六天,鬥毆案件屢屢出現,致四十餘人受傷,如此,你們讓本官如何向知府衙門交代,如何向臬司衙門交代。”

    臬司衙門,即明代省一級按察使司,職權等同政法委。

    “這件事不處置好,依本官看,就讓知府衙門來定咱們這些堂官失職之罪吧。”

    陸遠坐下屁股,冷言冷語:“到那時,本官自然脫下官袍歸鄉種地,各位又複何為?”

    之所以授意胡彪鬧事,陸遠存的也有這麽一番心思。

    最好能被‘開除’才好呢。

    陸遠是一心擺爛,恨不得趕緊丟官棄職,自此脫離嚴黨身份,可曹大為這些人哪裏能願意跟著。

    因此曹大為第一個出口表態:“這些日子在城中鬧事者,左右不過是胡彪、馬大奎等地痞流氓,抓起來,殺!”

    “曹縣丞這麽說,是不是太武斷了。”鄧連三反問道:“鬧事打架的,不單單隻是胡馬之流吧,據卑職所知,四海賭坊、望月樓等賭坊、青樓也是罪魁禍首,這些個掌櫃、老板抓是不抓、殺是不殺?”

    “鬧事者是胡馬之流。”

    “這隻是一家之言。”

    鄧連三起了聲調:“此番鬧事,雙方各執一詞,難道衙門斷案隻偏聽一家之言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