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鑾駕南移士紳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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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載坖收到上諭,隨即傳召洪恩,朱載坖對洪恩說道:“法師,陛下的聖諭,這就不必孤多講了吧?”

    洪恩趕緊說道:“殿下,既然陛下有聖諭,貧僧豈敢不尊。但是南京的寺院,是否可以開放了?”

    朱載坖說道:“寺院是可以開放了,但是寺院匪類勾結倭寇,行刺於孤的事情,還沒算完呢?到底哪些寺院牽涉其中,孤怎麽知道?”

    確實,這是朱載坖現在最關心的事情,勾結倭寇襲擊自己的,應該就是普陀山的僧人,但是他們為什麽這麽做?後麵是否有其他人的指使,尚且不清楚,這也是朱載坖現在最關心的問題。

    其實朱載坖很清楚,襲擊他的人就算不是佛門,也恐怕和佛門有很深厚的關係,否則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勾結倭寇,行刺於朱載坖了。故而朱載坖用雷霆手段將普陀山的僧人盡數屠戮,一來是震懾佛門,告訴他們隻要敢於挑戰自己的權威,那等要承擔後果了。

    第二就是為了要佛門討價還價,普陀山的情況佛門是一無所知,到底朱載坖掌握了多少證據,是否有證據,佛門都不清楚,這下就由朱載坖說了。

    洪恩隻得說道:“殿下,此事定然是白蓮妖人與倭賊勾結所為之事,我佛門斷不會行此大逆不道之事。”

    朱載坖表示,雖然孤也很想相信你洪恩,但是現在總不能憑你兩嘴一張,就排除佛門的嫌疑了吧?裕王殿下需要看到誠意。

    洪恩當然明白朱載坖的意思,他直接問道:“殿下以為,此事應當如何處置?”

    朱載坖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普陀山作為大明官軍水寨,日後概不許興建寺院。

    第二,佛門拿出五十萬兩,以資軍用,助官軍剿除倭寇。

    第三,裁汰僧人,凡事不能通過考試的僧人,一律還俗。

    對於朱載坖的條件,第一和第三洪恩都表示可以答應,第二條洪恩覺得無法接受。

    洪恩對朱載坖說道:“殿下,佛門捐資,以助官軍剿除倭寇,自無不可,可是五十萬兩之數,實在是過於龐大,殿下應當減少一二。”

    朱載坖表示,沒得可商量的,你當這是半掩門嫖娼呢?還能講價錢?你上秦淮河去看看,那些花魁娘子,能講價不?堂堂大明皇子親王,要個五十萬兩怎麽了?

    再說了,真當朱載坖不知道呢?佛門斂財的手段,一點不比這些士紳們差。教僧在民間喪葬活動中獲利不少,現在東南的風俗就是,疾病則用僧道作齋醮,喪死則用僧道作道場,送葬則用僧道為引導。飯僧焚修,費動百千,冥器、幡幢,照耀數裏,隨槨封樹,  比之陵寢。

    不光是搞這種活動,寺院還舉辦各種觀音會、法會等,單單一個觀音會,費用從二三百金上漲至五六百金,足見奢靡之風濃厚。江南民眾向寺院捐資以及舉辦佛會大都不計成本,這些寺院也通過這些手段聚斂了大量的財富,五十萬兩,毛毛雨啦!

    朱載坖說道:“法師不必哭窮,據孤所知,若佛事之謹,則齋供僧徒,裝塑神像,  雖貧者不吝捐金,而富室祈禱懺悔,頌經說法,即千百金可以立致,不之計也,區區五十萬兩,佛門還是輕易拿的出。”

    朱載坖在南京查抄了幾家寺院,所獲就達十萬兩之巨,整個東南佛門,弄出五十萬兩,在朱載坖看來,並不是什麽難事。

    洪恩隻得答應下來,與其他各寺院的住持商量,但是要求朱載坖先解除對寺院的封閉,否則僧人的飯碗就要被道爺們都搶走了。

    這點朱載坖還是答應了,畢竟朱載坖並不是要真的滅佛,隻是對佛門加以限製,敲敲竹杠罷了。

    洪恩走後,朱載坖叫來講官們,詢問關於贖刑的問題,這次光朱載坖就抓了兩千多士子,浙直等處也有差不多兩千,都收贖的話,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

    贖刑在大明是一種正常操作,隻要不是真犯死罪,都可以贖刑。贖刑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罪囚以勞役進行贖罪,即罰役,二是讓罪囚上繳相應的財物進行贖罪,  即納贖。

    這次嘉靖規定是納贖,也就是繳納糧食等物來贖刑。朱載坖詢問能收多少錢糧來,結果得到的結果差點沒把嘉靖給氣死,大明關於贖刑的標準是:雜犯死罪納米豆四十石,三流並徒三年減十石,徒一年半以下,  每等遞減五石,杖一百納米豆八石,餘四等遞減八鬥,笞五十納米豆二石,餘四等遞減四鬥。

    你大爺!這不是跟朱載坖開二十四K的玩笑嗎?也就是說,這些士子們最多隻需要繳納四十石糧食就是回家了,四十石糧食是多少呢?折合銀兩十兩到十四兩之間,朱載坖當即不幹了,開什麽玩笑,兄弟我堂堂皇子親王,做那麽大的局,最後連五萬兩銀子都弄不來?

    朱載坖對講官們表示,自己斷然無法接受這個贖刑標準,寧可不要這個錢,把他們送遼東陪女真人玩去。

    幾位講官也覺得,按照這個贖刑標準,也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朱載坖問道:“還有其他改折方式嗎?實在不行,把他們全送去煮鹽去!”

    張居正想了想對朱載坖說道:“殿下,贖刑是陛下的旨意,自然不可違抗。但是納贖並非隻有錢糧一途,納贖也有納馬之例,每徒二年與二年半者納馬一匹,徒三年與流罪二匹,雜犯死罪三匹。”

    朱載坖想了想覺得這個還行,三匹馬無論本色還是折色,可都不算一個小數字了,按照太仆寺在南直隸征收馬匹的定例:南直隸各府州縣備用馬匹,  以後俱派折色,內原係折色者征銀二十四兩,本改折者征銀三十兩。

    朱載坖當然決定折色一三十兩一匹改折,給他們兩個選擇,要麽納銀九十兩保自己這條狗命,要麽交三匹馬,而且朱載坖還下令,馬匹不由地方官府接受,由南直隸總兵戚繼光和援剿總兵馬芳接收,必須要符合軍用的馬匹才可以以本色馬納贖,否則就交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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