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楚楚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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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跑到剛才分手的位置,被四名獄卒追上,團團圍住。
    “說!逃犯在哪兒!”一名獄卒喝道。
    少女一臉委屈“我,我沒看見什麽逃犯啊。”
    “不說是吧,窩藏逃犯與逃犯同罪,連你一起抓起來!”
    拿鎖鏈的獄卒走上前去就要抓人,突然一聲怒吼在耳邊炸響“放開那女孩!”
    獄卒們同時一呆,慢慢回頭。
    隻見那名逃犯赤條條屹立在陽光的碎影之中,正義凜然的表情和咣裏咣當的裸體形成強烈反差,給人一種滑稽的感覺。
    四名獄卒扔下女孩,迅速將張哲翰圍攏,一名獄卒喝道“乖乖束手就擒,否則格殺勿論!”
    “來吧!”
    張哲翰兩腿前虛後實,雙手內合,虛靈頂勁,沉肩墜肘,手分陰陽。
    臉上的肅然和赤身裸體產生的反差益發強烈,滑稽感讓獄卒們忍不住笑出聲來,“哈哈!哈哈哈!”
    “笑個毛啊,仙人板板!”張哲翰怒道。
    “哈哈哈哈!”獄卒們笑彎了腰,突然就笑不出來了。
    肉影虛幻,呼呼呼在四人中飄忽穿梭,一陣劈裏啪啦嘁哩喀喳的響聲過後,四人全倒在地上,哀嚎不已。
    刀和鎖鏈扔在一旁,抱胳膊的抱胳膊,抱頭的抱頭,不是脫臼就是斷腿,個個臉上都是掌印,頭上鼓起大包。
    張哲翰想明白了一個道理,天獄的規則是傷人殺人,它的判斷標準隻能是兩個見血或死亡。
    隻要不見血,不把人打死,隨便怎麽打都行。
    所以他擺的是無極九式的架子,用的卻是最簡單最樸實的擒拿格鬥,負級狀態下,真要用無極九式,四人恐怕早已灰飛煙滅。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感覺不僅移動速度快了很多,拳腳的速度也快得離譜,似乎不僅僅是“疾影”的作用,倒像是升級了。
    負著好幾萬的基因值,升級幾乎沒可能,那就是屬性提高了,無法查看屬性,到底怎麽回事無從得知。
    “饒命啊!”
    “大俠饒命!”
    “別殺我!”
    一片哀求聲中,張哲翰俯身扒下一名獄卒的製服穿在身上,喝道“滾!”
    “謝謝大俠!”“謝謝大俠!”四名獄卒歪七扭八站起身,也不敢撿武器,相互攙扶著一瘸一拐消失在密林深處。
    少女蝴蝶般跑了過來,紅著臉說道“謝謝你……救了我。”
    “不用謝,你不也是因為我才被他們追的嘛。”
    張哲翰此時才看清她的容顏,大約十七八歲,小麥色臉頰透著青春的紅暈,鼻尖凝著露珠,黑色眼眸彎成月牙,右頰梨渦淺淺,梳著雙麻花辮,褪色藍布衫繡著蓮紋,藏青褲腳挽起,露出戴銀鐲的秀氣腳踝。
    少女被盯著看,害羞地低下頭,尖尖的手指搓著衣角,“抱歉啊,沒給你找來衣服。”
    張哲翰抖了抖獄衣“這不找來了嘛,挺好。”
    獄衣有些短,但好歹不再赤裸,張哲翰深刻體會到“蔽體”之於人類文明的重要性。
    “咱們快離開這裏吧,他們會搬救兵來的。”少女抬起頭,不再羞澀,“去我家吧,這衣服還是太惹眼。”
    張哲翰點點頭“嗯,我叫張翰,你叫什麽?”
    少女轉身往外走,邊走邊說道“何夕,除夕的夕。”
    張哲翰跟在後麵,看著嬌小的背影問道“何……姑娘,你怎麽會在這裏?”
    “叫我夕夕吧,張大哥。”何夕轉頭嫣然一笑,笑容有些靦腆,“我就住在林子邊上啊,每天都來采蘑菇。”
    “這裏不是內城嗎?”張哲翰奇怪的是為什麽高大上的內城還會有居民。
    何夕臉上失去了陽光,黯然道“我父親是一名衛道士,我很小的時候就死了,我是爺爺拉扯大的。”
    衛道士在內城有寓所,死後家屬便留在內城,聽上去沒什麽毛病,“你父親叫什麽?”
    “何進,我爸爸是南宮侍衛的衛道士。”
    “南宮吟雪?”張哲翰詫異道,感覺一下子親近許多。
    呂載揚曾經說過,南宮吟雪死後,手下的衛道士被各方勢力追殺瓜分,沒想到在這裏聽到一個。
    何夕停下腳步“張大哥,你知道南宮侍衛?”
    “知道,”張哲翰掩飾道,“呃,隻是聽說過。”
    畢竟隻是剛剛認識,交淺言深,不宜多說什麽。
    何夕好奇道“你不是衛道士,怎麽能從池塘越獄?”
    張哲翰一臉無奈“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獄卒追得太緊,無路可逃就跳下去了,差一點就死了。”
    何夕目光閃閃“好神奇哦,那個破池塘,一隻鳥掉下去都會死。”
    穿出樹林,還是那條林間小路,路對麵一片低矮的民居,大約有七八個院子,抹著泥漿的灰白色磚牆,陳舊的小青瓦頂上間或長著一簇簇野草,感覺就像被遺忘的角落。
    拐進一條小巷,一叢鮮豔的三角梅下,院門虛掩,何夕推開門,邊往裏走邊叫道“爺爺,爺爺,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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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回應,張哲翰腳剛踏進門檻,女孩突然呆住了。
    院子不大,隻有三四十平米,一張木桌,兩把竹椅,其中一把被擊碎,竹屑散落在地上,地上還有茶壺碎片和斷成三截的木頭,桌麵被茶水浸染,還冒著熱氣。
    “爺爺!爺爺!”何夕驚慌失措,衝進屋裏又衝了出來,大叫“爺爺不見了!”
    張哲翰沒說話,走到木桌前,俯身撿起一截木頭察看。
    “爺爺的拐杖!”何夕叫道,聲音帶著哭腔,“爺爺……”
    拐杖是被繩索勒斷的,人被捆住的同時也勒斷了木頭拐杖,這是一種實力碾壓狀態下的抓捕,張哲翰蹙眉問“是獄卒抓人?”
    “不,不是,我們又不是犯人。”何夕抹了抹眼淚,使勁搖頭,“剛才樹林裏的獄卒是迎頭碰上的,他們在找你,而且並不知道我住在哪裏。”
    張哲翰看著木頭的斷痕“難道是青衣衛?”
    何夕還是搖頭“也不可能,這裏是內城,他們無需捆綁,隻要亮出玉符我們就得乖乖跟著走。”
    不是獄卒,也不是青衣衛,“那會是誰呢?你們有什麽仇家嗎?”
    “我想起來了,”淚光瀅瀅的眼睛突然一亮“出門的時候我看見兩名獨眼人在村裏轉悠,肯定是他們抓走了爺爺!”
    張哲翰很自然想到管家,但衛道士已死,沒理由再找家屬麻煩,“他們為什麽要抓爺爺?”
    何夕想了想“一年前,一位名叫波特曼的天督曾經來過。”
    果然是管家,張哲翰不解道“波特曼?他來做什麽?”
    何夕答道“爺爺說,爸爸死的時候留下了一個匣子,說是南宮侍衛的遺物,他來就是為了那個匣子。”
    南宮吟雪的遺物?張哲翰心中一震,“匣子裏是什麽東西?”
    “不知道,爺爺沒說。”何夕在竹椅上頹然坐下,流下兩行清淚,臉上充滿悲傷與落寞,“爺爺……嗚嗚……”
    張哲翰最怕女人哭,很想安慰幾句,卻不知道該說什麽。
    剛從沈淵死裏逃生,吉凶未卜,自身難保,這會兒一門心思隻想盡快去找紅案一起出上帝之城,不想也不敢再攬事。
    何夕哭得愈發悲慟“我和爺爺相依為命……嗚嗚……現在爺爺沒了……我可……怎麽辦啊……嗚嗚……”
    看她楚楚可憐梨花帶雨的樣子,張哲翰終於忍不住說道“別哭了,如果你信得過我,就跟我走吧,我帶你去找爺爺。”
    何夕仰起滿是淚痕的臉,“真的嗎?”
    張哲翰避開她哀婉的目光,肅然道“不過話說在前麵,跟著我可能會有危險,我也不能保證一定能找到你爺爺。”
    何夕橫著手背擦一把臉上的眼淚,柔弱的眼神變得堅毅“我不怕危險,我什麽都會做,隻要你願意帶我找爺爺,讓我做什麽都行。”
    張哲翰仰頭看了看天上的太陽,估摸時間大約是下午五六點鍾,想著如果再走那條林間小路,搞不好還會遇到獄卒,問道“夕夕,還有別的路能到江橋門嗎?”
    何夕搖頭道“沒了,隻能沿著前麵的小路往回走,繞過天獄。”
    張哲翰看了看探出院牆的三角梅,“村子後麵是什麽?”
    何夕不以為然道“內城的城牆啊,雖然不是很高,但上麵有結界。”
    張哲翰捏了捏手裏的玉符,想起跨出天獄時花崗岩的獄牆如幻影一般,“走,帶我去看看。”
    “你等等。”何夕跑進裏屋,捧著一疊衣服出來和一雙鞋回來,“換上這個,這是我父親以前穿過的衣服。”
    竟然是一套深棕色暗紋綢緞對襟馬褂,穿著就像個民國商人,張哲翰從裏屋走出時,何夕驚歎道“張大哥,你好帥啊!”
    上帝之城不能易容,看到的都是本相,這句話提醒了張哲翰,跑進廚房摸了一把鍋灰抹在臉上,這才跟著何夕出了院門。
    沿著小巷走到底,就看見了和獄牆一樣的城牆,牆上滿是青苔和藤蔓,十幾米高,箭垛也是綠的。
    張哲翰拉住何夕的小手往前走,何夕在後麵嘟囔“出不去的,我見過有人試圖跳過去,結果就像撞到天花板一樣……”
    話沒說完,眼前的綠色幻影般波動,兩人站在了牆外的大街上,何夕張著小嘴,眼睛瞪得溜圓,“這是……張大哥,你,你太厲害了!”
    張哲翰搞不清楚是玉符還是清潔工給的那件看不見的衣服起的作用,肯定不是穿牆術,穿牆術是技能,需要運行才能穿越,而且不能帶人。
    再說在上帝之城,什麽技能都不管用,所以這肯定是某種功能,隻能來自那件透明衣服。
    有何夕這個本地人當向導,很容易就找到了赤裏街南二巷,漢克斯的兒子和小鬆鼠正在門前玩耍,看張哲翰走來,鬆鼠嘁嘁叫著撲上肩頭,小男孩哼了一聲鑽進木門。
    張哲翰剛要進門,丹瑪斯迎了出來,食指比在嘴上做了個噤聲的手勢,把兩人讓進門,探頭左右看了看,關上門,領著繞過影壁,一直走到後院正堂,才開口問道“你是怎麽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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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哲翰四下張望“書僮把我放出來的,飛飛呢?”
    丹瑪斯看了一眼後麵的小女孩“她走了。”
    張哲翰趕忙解釋“她叫何夕,是我越獄的時候遇到的,她救了我。”接著又問“飛飛去哪兒了?”
    丹瑪斯轉身進裏屋抱出來一個包袱,放在八仙桌上打開,裏麵是三件青色披風,三把長刀和一柄匕首,“飛飛從天墟出來,看見地上的武器和青衣,知道你殺了人,可能被天獄抓了,出城去找廚師救你了。”
    紅案是個急性子,出天墟看見一地東西肯定慌了,回家問丹瑪斯,去找廚師救人的主意一定是丹瑪斯出的。
    張哲翰留下一件披風和匕首,其他東西拿出來放在桌上,紮上包袱交給何夕拎著,“飛飛回來你告訴她,讓她回野豬島。”
    丹瑪斯說道“吃完晚飯再走吧。”
    張哲翰轉身往外走“不了,夜長夢多,得盡快出城。”
    “等等。”丹瑪斯叫道,跑出去拿了幾個饅頭回來,“你多加小心。”
    張哲翰接過饅頭,遞給何夕一個,自己拿一個,啃了一口,“放心吧表嫂,沒事的。”
    他根本就沒走前門,在丹瑪斯驚愕的目光中,拉著何夕直接從後牆穿了出去。
    後麵是另一條巷子,空無一人,空氣中飄著炊煙的氣息,耳邊聽到的都是炒菜的聲音。
    何夕很自然地挽著張哲翰的胳膊,不像夫妻情侶,倒像父女,“張大哥,飛飛是誰啊?”
    張哲翰不想這麽小的孩子對自己產生什麽情愫,直接說道“你嫂子。”
    何夕明顯有些失望,“哦,她……很漂亮?”
    張哲翰進一步打消她的妄念“當然,你哪個嫂子不漂亮。”
    何夕o起小嘴“哪個……嫂子?我有多少嫂子啊?”
    張哲翰沒再往下說,眼睛始終左右警惕搜尋,清潔工那件透明衣服隻能護住身軀,頭、手和腳都沒有任何防護,隨時暗處來一波暗器搞不好就會掛掉。雖然從沈淵出來感覺速度和靈敏度提高了不少,但終究還是素人狀態,實實在在的血肉之軀。
    理論上說,蒙哥馬利和清潔工都不應該再追殺,出上帝之城應該沒什麽問題。
    一路上也確實沒遇到什麽危險,一個青衣衛的影子都沒看見,出了南城門,跨過石橋,半月形拱門赫然在目。
    但走出拱門邁進迷霧時,張哲翰發現自己錯了。
    藍光穿透迷霧,在天路的盡頭,勾勒出一個高大的身影。
    沒等他看清是誰,那人已掠至眼前,刀鋒呼嘯,迎頭劈下。
    張哲翰來不及作出任何反應,本能抬手一格。
    腦子一片空白,負級狀態下隻要割破點皮就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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