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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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的錢在出副本的時候都被收了回去,第二階段到現在一直沒機會花錢,也就沒意識到錢這個小問題。
    印子金倒是還有小半袋,但在這種場合花,無疑是自曝身份。
    如果人不是這麽稠密,用騙術是最簡單的,這摩肩接踵的,你上去騙光烤肉攤的錢和肉,萬一遇到誰誰誰的人,一樣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張翰在儲物艙裏狂找,終於在戰利品中,找到一個小布袋,裏麵有十幾枚銅錢。
    用四個銅板買了兩隻胡餅扔進儲物艙,範·迪塞爾撲過來撿起,狼吞虎咽吃起來。
    繼續往巷子深處走,看見了一個烤肉攤,鐵架支在青石墩上,半扇羊排正滋滋冒油,屠戶光著膀子掄著鐵釺,汗珠砸在炭火裏濺起火星,肉香混著孜然的辛辣漫開半條街。穿粗布短打的幫工蹲在旁邊,用陶碗分裝烤得焦脆的羊腰,油汁順著碗沿往下滴,引得黃狗蹲在攤前吐舌頭。
    肚子咕咕叫,還剩下11枚銅錢,烤肉10個銅錢一串,張翰決定先吃一串再想辦法找個人少的商鋪騙錢。
    “來串烤肉!”張翰說著,在攤上扔下10枚銅板。
    “好嘞!”攤主答應一聲,一手拿起一串烤肉,另一隻手抓起銅錢,臉色突然一滯,“這錢……”
    “不夠嗎?”張翰問道,把剩下的一枚銅錢捏在手裏,沒覺得有什麽不妥。
    “夠是夠了,可您這是前朝的錢啊!”
    攤主把銅錢遞回來,又拿出一枚銅錢,“您看看,這是秦朝的半兩錢,這是本朝的半兩錢,不一樣。”
    張翰接過一看,兩種錢幣上有“半兩”兩個篆書字,但字體不一樣,一個是小篆,一個是大篆,而且自己的銅錢要重不少。
    【秦代半兩錢?是秦統一中國後全國流通的錢幣,鑄期為公元前221年,重十二銖,字體為玉箸體篆書。漢初承秦製,也是鑄造半兩錢,但政府財政困難,便以秦錢重為借口,將銅錢重量減到3銖左右,麵文仍為半兩,這種錢又小又輕,形狀像榆莢,因此被稱為榆莢錢。】
    “哦,拿錯了。”張翰掩飾道,把攤主那枚銅錢放下,轉身離開。
    沒走幾步,肩膀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張翰一驚,本能就要出手,耳邊響起一句英文"hen the dran roars"
    回頭一看,是個三十多歲男人,身材高大,白淨麵皮,身穿細布葛衣,頭戴黑色緇布冠,這是商賈打扮。
    說英語的當然是天行者,雖然無法像以前那樣通過威壓判斷境界,但能夠聽見心跳聲,從剛才他拍肩膀的力度和速度,大致可以推測這是個諸天境,十有八九是一名衛道士。
    “你有何事?”張翰說的是副本裏npc說的中文古語,夕夕不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裝就裝。
    "hen the dran roars"那人又重複了一遍,居然是地道的劍橋口音。
    這句英語的意思是“龍咆哮時”,好像在哪裏聽到過,龍……
    非非提醒道【趙王宮內侍處那位小太監說過,這是他們的切口,但被您打斷了,隻說了上半句。】
    張翰也想起來了,確實是那名小太監說的,這位商賈的眼睛有一隻不能動,明顯是獨眼人,他在和我對暗號。
    他說的是上半句,切口必須答對下半句,可下半句被我打斷了,根本就沒聽到,這可怎麽辦。
    隻好裝傻,繼續假扮npc,“你說什麽?”
    與此同時,急忙通過血仆係統給考夫曼發信息“你們的切口,快!”
    沒想到那人愣了一下,改用中文說道“沒,沒事,我認錯人了。”說罷轉身消失在人流裏。
    考夫曼的信息來了"hen the dran roars, the earth trebles(龍咆哮時,大地震顫)"
    緊接著又補了一條“您是不是使用秦半兩了?”
    張翰辨別了一下方向,抬腿往巷尾走,回信息“是啊,怎麽了?”
    考夫曼“秦半兩隻有趙王宮地宮裏有,布萊曼把它定為聯絡道具,如果您剛才沒對上暗號,多半是暴露了。”
    張翰一驚,猛然想到,管家的衛道士之間有通訊係統,地宮遇襲的事恐怕所有獨眼人都已經知道,這會兒發現一個使用秦半兩的人,又對不上切口,除了你張翰還有誰?
    第一反應就是跑,範·迪塞爾在儲物艙裏,天梭和陰遁都不能用,登載艙倒是可用,但反應時間太長,隻好用瞬移。
    這個念頭剛一出,瞬移還沒啟動,就感覺背後一股涼意,強烈的氣浪排山倒海而來。
    張翰扭頭一看,鋪天蓋地的冰淩後麵,那名商賈和一名手持冰斧的軍官正疾速撲來。
    管家的衛道士們顯然受到某種指示,遇到張翰不再靠近,采用遠程攻擊,這樣就不會觸發仿生人的護主模式。
    小吃街的人群就像紙片一般被冰浪推開,卷起,拋向空中,飄向四麵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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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邊的小吃攤和店鋪也被摧枯拉朽,夷為平地。
    之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瞬移逃跑,但現在來不及了,逃跑的速度哪裏比得上攻擊的速度,雖然是“無境”,攻擊力也不錯,但在貨真價實的諸天境衛道士麵前,離開了夕夕的保護,啥也不是。
    不過有一樣技能可能來得及,也必須做,那就是“衣術”。
    身上有奧丁聖衣,後腦勺卻沒有任何防護,那是最大的軟肋,漫天的冰淩,中一個必死。
    從艾曼身上偷來的“衣術”,因為使用頻繁和“無境”的擢升,不知不覺中已升到級62級,換衣服的速度幾乎在一念之間。
    青色披風剛換上,冰浪便重重撞在背上,人也像風中的紙鳶,被撞出一百多米,臉朝下重重摔在地上。
    張翰感覺自己就像一塊木板被一個同等大小的鐵錘整體重擊,疼痛還沒傳來,但身體背麵從頭到腳都被拍碎。
    跑肯定跑不掉,建築物都被摧毀,“破界”毫無用處,情急之下,張翰做了一件誰也想不到的事。
    就地翻轉,大頭衝下,像根木棍一樣往地裏插。
    奧丁聖衣無視一切非生物物質,在伯利茲大藍洞,頭向下紮進水裏就會無視海水一直紮下去,隻有腳在下頭在上才能阻止下穿。
    地麵上也一樣,土石和水沒什麽區別,都是非生物物質,同樣可以被奧丁聖衣無視,那效果就相當於地遁,比任何地遁都強。
    氣浪席卷而過,金市被刷去一半,那位商賈和一名軍官掠近時,狗啃地皮的“荊軻”已沒了蹤影。
    商賈四下張望,一跺腳“唉,還是讓他跑了!”
    他們並不知道張翰無法使用天梭和陰遁,隻當自己動作太慢沒趕上。
    軍官收起手中的冰斧,安慰道“我親眼看見他被擊中,不死也是半條命。”
    張翰一頭紮下去,眼前黑乎乎,心想如果一直大頭衝下,會不會一直紮到地核岩漿去,趕忙邊紮邊調整姿勢,腳向下時,下墜終於止住。
    劇痛此時才襲來,整個背部都痛,摸了摸臉,又摸了摸後腦勺,生怕哪裏有傷口。
    其實是下意識的動作,摸不摸都一樣,真有傷口的話,這會兒已經死了。
    疼痛的耐受力閾值早已被每天一次的蛻變拉高,即便是斷了幾根骨頭,那種疼痛也是小巫見大巫。
    張翰往嘴裏塞了一顆絳理,取出那袋上善之水咕嘟咕嘟猛灌,然後將剩下的水舉過頭頂,從後腦勺往下澆,盤腿而坐,運行“天人合一”。
    一周天後,疼痛減緩,後背的內傷在上善之水的內外夾擊下緩和了許多,基本上已能忍受,隻是後肋骨斷裂兩根,不影響行動。
    誒,我怎麽能打坐?
    這可是在地下,理論上應該卡在土裏或石頭裏,不可能像在地麵一樣盤腿而坐。
    屁股下凹凸濕涼,鼻子裏聞到一股腐臭味,耳邊突然炸響奇怪的聲音。
    “嗚嗚~~吼!”
    腐臭味中多了濃烈的血腥味,令人作嘔,令人窒息。
    下方傳來“嗤啦嗤啦”的聲音,像鈍指甲刮過石頭,好似利爪抓地。
    張翰睜開眼睛,“狼眼”功能被黑暗激活。
    眼前一個臉盆大的灰色狗頭,枯黃的獠牙,黑色的舌頭,眼睛像兩團燒紅的炭,前爪距離不到一尺,幾乎臉懟著臉。
    如果夕夕在,這麽近的距離,它早已被擊潰,根本就沒機會懟得這麽近。
    張翰本能抬起手臂格擋,黑森森的利爪抓在前臂,“神厷”觸發,手臂泛起暗紅色的光,爪子就像抓住一根燒紅的鐵條。
    來不及想怎麽回事,順勢雙掌一環,六封四閉,往外繃出。
    一團難以描述的光,無聲無息,一閃而逝。
    沒有嘭的一聲,沒有天女散花,隻是那麽一閃,狗頭沒了,枯黃的獠牙,黑色的舌頭,兩團燒紅的炭,都沒了。
    光閃爍的一瞬間,張翰看見了低垂的的鍾乳石和滴下的晶瑩剔透的水珠。
    這是個溶洞,五六米高,身旁一條兩三米寬的地下河,油黑的水無聲流淌,破開地麵,不知道流向何處。
    看到地麵時,張翰驚得張大了嘴。
    沿著地下河兩側,堆積如山的全都是——骷髏頭!
    高高低低壘著,高的地方甚至頂到垂下的鍾乳石,沿地下河前後綿延。
    空洞的眼窩反射著微弱磷光,部分頭骨表麵覆蓋青苔與鍾乳石沉積層,潮濕的岩壁滴落的水珠在頭骨間形成細小水窪,陰森詭譎的氛圍中透著時間沉澱的寂靜。
    屁股下麵坐著的也都是骷髏頭,張翰忍住嘔吐,越絕劍一圈橫掃,清理出五六平米立足之地。
    這是什麽地方?
    陰曹地府?地獄?古墓?
    肯定不是地獄,張翰是個無神論者,不相信有什麽陰曹地府。
    可眼前的情景太瘮人了,不是陰曹地府是什麽?
    一個人隻有一個頭,一顆骷髏頭就是一個人,這得死多少人啊。
    張翰突然發現一個奇怪之處,這裏隻有骷髏頭,卻沒有其他骸骨,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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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俯身拿起一顆骷髏,愕然發現,每顆骷髏頭頭頂上都有一個洞!
    盯著那個恐怖的洞看了半晌,想不明白為什麽。
    “嗤啦嗤啦”
    寂靜得落毛可聞的溶洞又響起剛才那種鈍指甲刮過石頭的聲音,幾十米外轉折處亮起兩點紅光,接著又是兩點,極緩慢地逼近。
    兩條“狗”。
    張翰手一揚,張弓搭箭,瞄向紅點的方向,隻要他一鬆開弓弦,兩條“狗”就會死。
    但他不著急,想看看到底是什麽玩意,他不怕鬼,更不怕妖,後羿弓一發,什麽妖魔鬼怪都會灰飛煙滅。
    嗤啦嗤啦的聲音越來越清晰,距離越來越近,終於看清,是那種像狼又像狗的動物。
    在柏人城外的戰場見過,它們和食腐肉的禿鷲一起,在屍橫遍野的荒野遊蕩。
    沒有毛,皮膚是暗紫色的,皺巴巴地貼在骨頭上,肚子癟得凹進去,露出清晰的肋骨。嘴巴裂到耳根,尖牙泛著黃白的光,牙縫裏掛著血絲,走起來時四肢著地,爪子比狗爪長一倍,踩在石地上留下深深的劃痕。
    兩條“狗”在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住,它們似乎看見了張翰手中的後羿弓,不確定是不是能打得過這個活人。
    張翰突然想起一件事,“非非,中國古代文獻裏,有沒有那種動物和這些家夥類似?”
    【根據那些骷髏頭和這些“狗”,比較接近的是“食腦三妖”。】
    “食腦三妖?那是什麽鬼。”
    【據睡虎地秦簡《日書·詰咎》和《搜神記》《子不語》等文獻記載,“食腦三妖”是媼、山和尚和野狗子,它們潛伏地下,吸食人腦為生。野狗子專噬戰場遺骸腦髓,可能就是眼前這些東西。】
    這就說得通了。
    這些骷髏頭來自古戰場上那些遺骸,骷髏上的洞是為了吸食腦髓,就像烏鴉吃雞蛋,會在雞蛋殼上啄一個洞。
    雖然很惡心,但它們並沒有殺人,和禿鷲一樣,隻是以屍體為食。
    就在張翰琢磨是不是要殺的時候,聽見了微弱的心跳聲。
    它們竟然是天行者?!
    張翰試著用狼語問道“你們是誰?”
    紅光閃了閃,兩條野狗子一愣,沉寂了半晌,左邊一條個頭大一點的答道“我們是上帝之城的狼,你是誰?”
    既然是上帝之城的動物,就不是傳說中的“妖”,而是曆史上真實存在過的生物。
    張翰收起後羿弓,越絕劍暗自戒備,“我無意之中進了你們的領地,沒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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