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五 樂平vs特蘭克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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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劍盾戰士,這是樂平設想的,目前階段最適合自己的形態。

    盾當然是操氣彈盾,劍則是操氣盾的異化形態,也就是說,這是一把“氣劍”。當然,不可能完美弄出劍的形態,說是氣劍,不如說是“氣棍”。

    這帶來一個小小的問題:沒有鋒刃沒有尖,殺傷力大受影響。

    不過,這倒也未必是壞事。

    在龍珠世界這麽久,經曆了這麽多的戰鬥,完成了這麽多修行,樂平早已經看清楚了,像氣功炮,魔貫殺光炮那樣不留餘地的極端招數不適合自己這樣的普通人(僅指性格方麵而言),倒是操氣盾這樣攻防比較平衡保守的招數,自己用起來會覺得比較順。

    早期的操氣彈是攻擊性的招數,不過雖然說偏於攻擊,論攻擊力卻也並不算強。其真正出色之處在於特殊的攻擊方式和強大的可操控性——說到可操控性,既然都可操控了,那麽力量方麵自然也就被限製了。

    等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成了操氣盾,這一招終於變成了單純防禦性的招數。然而,這一招在獲得極大成功(畢竟是戰士間唯一的防禦性招數,這一個特點就決定了這一招的價值),被自己用出了花的同時,卻也似乎禁錮了自己的進取心——以至於麵對特蘭克斯的時候,會認為失敗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是時候重新拾起這一招的攻擊性了——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一招要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像目前這樣,偏重防禦性,兼顧攻擊力,而且攻擊力並不淩厲,這更適合自己的性格。

    當然,這絕不意味著這個劍盾戰士不夠厲害。恰恰相反,樂平堪稱是有史以來最強的劍盾戰士。

    這個最強不是指他的力量,而是指他的“武器”,操氣盾和操氣劍。

    實體武器都有重量,正是這個屬性,限製了傳統意義上的劍盾戰士的戰鬥力——不能把盾牌做得非常大,也不能把劍做得非常長,否則戰士就拿不動了。

    然而樂平用來作為武器的劍和盾,卻是沒有重量的氣,所以他能讓盾牌做得很大,也能把劍做得很長。不僅如此,這武器的形態還不固定,盾牌可以突然變大,劍也可以突然變長,甚至還能互相切換形態(這種切換目前來說還不熟練,但如果隻是熟練度的話,那根本就不是問題)……

    可以說,這些特點的使用以及交互使用,讓樂平的具體招數變化的數量呈幾何級數增加,而變化數增加了那麽多,也就意味著這些變化幾乎不可預知。

    眼下特蘭克斯就遇到了這樣的窘境。他已經拔出了寶劍,相對來說,劍術是他最強的技巧了。然而並沒有什麽卵用,麵對樂平的一個氣盾和一把氣劍,任他把寶劍揮舞得虎虎生風,也是隻有招架之功,毫無還之力。

    特別是,樂平的氣盾和氣劍離身體始終維持在米左右,被攔在劍盾之外的特蘭克斯離著樂平自然就更遠,而寶劍是近身戰兵器,眼下他被攔在米之外,劍招再巧妙也然並卵。

    在又吃了一次虧之後,特蘭克斯終於確定,憑著自己那稚拙的技巧根本不是這些老前輩的對,退了開來。

    “不打了?”

    樂平也沒有追擊,收勢,散去劍盾,向特蘭克斯道,“現在,你滿意了吧?”

    特蘭克斯收劍入鞘:“已經了解了,前輩們的技巧,真是讓人歎為觀止。”

    樂平點了點頭,擺出了前輩的架勢:“從剛才的較量來看,你的基本功嚴重缺失——不過,還是要建議你不要在這方麵浪費時間了。”

    說到這裏,忽然想了起來,貌似,特蘭克斯可以開始超賽一階fullper的修煉了。這個修煉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就夠了,而隻要能完成這個修煉,他那個時空的1號和18號還算問題嗎?

    正想要把修煉訣竅告訴這家夥,忽然又覺得這麽說有些丟份兒。特別,短笛問起來不好回答。

    幹脆,咱也學諸葛孔明,來個錦囊妙計吧。

    隻是,這裏沒有紙筆,更沒有精囊啊。

    嗯,不要緊,有短笛,這就夠了。

    “你接下來要回去了吧?”

    “確實是……差不多該回去了。”特蘭克斯看著樂平,木無表情。

    剛說到這裏,就看到樂平向短笛,“能變紙筆出來嗎?”

    短笛一揮,一套紙筆憑空出現,飄到了樂平麵前。短笛同時冷聲道:“你剛才的招數,很不錯啊——恐怕這種‘操氣冷兵器’會成為接下來的主要修行方向。”

    “哼哼!這方麵我就當仁不讓,領先一步了。”樂平倒也不假謙虛。一邊回答短笛的話,一邊在紙上寫下了“保持超賽狀態一年,就可以戰勝人造人。”疊好,遞給了特蘭克斯:“這是給你母親的建議,請你轉交給她。”

    之所以這麽說,是不想讓這家夥現在就開看。

    特蘭克斯接過信,木無表情地看了一眼,隨即收好。然後……

    “樂平先生,如果不用剛才的招數,徒作戰,你能指教一下麽?”

    這小子什麽意思?還要打——樂平看著特蘭克斯,有些捉摸不透了——是覺得堂堂的超級賽亞人輸給地球人,麵子上下不來嗎?可是像他這樣的人應該是最不在意麵子的吧。

    嘛……不管了,打就打吧。通過剛才的較量可以看出,在技巧運用上,這家夥還是個初哥。隻要他不用超賽變身,單純較量技巧,想贏他並不難。所以……教訓丫一下也好。

    ————

    西都,upsule屋。

    費盡心思,但布爾瑪終於還是沒能從小林和紫羅蘭口打探到消息。

    “哼,不講義氣的家夥。”布爾瑪雙抱胸,斜睨著閨蜜,一臉鄙視。

    “布爾瑪,這個真不是那麽容易說得清的事,我覺得——我們覺得,這事你不知道反而比較好。”麵對有些不講道理的布爾瑪,紫羅蘭和小林也隻能盡力解釋,“等過一兩年,一切都蓋棺定論了,我們一定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告訴你。”

    “哼!到那時候再說有什麽用。”布爾瑪不屑。

    卻見小林和紫羅蘭兩人臉色一下子變得很古怪,仿佛見到了什麽讓他們趕到難以理解的事情一樣。

    “你們……”

    兩人不語,離開大廳去到了庭院,片刻後,布爾瑪就知道他們為什麽這麽幹了。短笛從天而降。

    “短笛,怎麽隻有你一個人,樂平呢?那個孩子呢?怎麽沒跟你一起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