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存在一天的章 :可看可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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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保留一天,31號刪除,怕引起不必要的爭論)
    “何為愛?”個人的淺薄見解,希望幫助到一些對此有困惑的人。很多論點不能展開,但邏輯鏈條基本正常。
    權當交流。
    文中的代詞沒有任何指向性,是為了方便強迫症作者的論述,可以指所有人,故而不要介意。
    疊甲:隻是我的個人觀點。不具有任何保真性和普世意義。
    愛是基於對物種繁衍有利的心理機製,體現在對個體之外的他人的付出,從而得到正反饋的種群性心理——我不專業,用詞也不嚴謹,但是這是我大概的觀點,就不去更加細致的論證了。
    人作為情感發達的動物,情感也是一種生存機製,由此對此種反饋機製分支,引申為“愛”的概念。
    愛與其他感情的區別,就在於是更原始的,被自然捆綁更深的,與欲望、生理更貼切的,更加感性,與理性更相抗衡的情感。
    一切原始情感都歸結於生理現象為前提。
    個體有“愛”,也會自然認為其他個體“有愛”,那麽自己的付出,實則是在索取他人的付出,是一種沒有契約的單向交換。想當然的,覺得自己想去愛,別人感受到,也可以回饋愛,因為個體會認為,自己的這種感覺,是美好的,別人能感受到美好,也會做出和自己一樣的行為——在對他人理解不成熟的時候,隻能盲目地由己及人。
    所以可以說,愛的感覺,是自然對於生命的欺騙。生命,我私以為隻是一場自然的幻覺,盛大的幻象,宇宙的現象,那麽欺騙與否,並無所謂,享受戲劇即可。
    但要認真分析,也可以,也是需要的,因為就像人要學會去管理情緒和認知自我,從而逐步從自然手中解放自己,與自然的本我達到和解,能更好地享受生命一樣。
    人也需要去了解自己的愛,和懂怎麽去愛,那麽對愛更要有一個基本的理性認知,為什麽是基本?因為人的思維都是一個個黑箱,條件即使一致,每個人都會最終具有有所偏差的觀念,但隻要能對自己有利即可,這裏也不具體論證。
    那麽,愛到底該怎麽認知?愛是人潛意識,受生理所製的,對他人的單向需求,私以為給了錢,就會有商品,但愛不存在契約,故而很多人往往因為愛而痛苦,可“愛”的本質,是利己求索,需要認識到這一點。
    故而為了能得到愛的回饋,以及保證沉沒成本,這樣說可能冷血點,但更能理解。
    我的結論便是,愛他人的第一原則——所謂人們對於廣義的愛的認知——首先就是應該學會“愛”自己,或者說,認識到,愛他人的本質,就是在愛自己。
    愛的產生,就是基於自己,但自然隻是想讓生命延續,而不會去理會落實的細則,那麽這些細則,就需要我們自己把控,用理性去調控。
    不能忽略人的理性思想對愛的影響,感性與理性總是互相影響,製衡的。
    愛就像人先天擁有的身體,無時無刻不在感受,但又不曾真正了解。
    人不一定懂得怎麽去照顧身體,就像人也不會去愛自己一樣,這是需要去學會的,這也直接關係解釋“愛為何”的問題——不要把愛神化,要把愛當成事物與現象去剖析,而對於個人,不需要專業地去探索,隻需要獲得自己的適度理解即可,要更進一步,甚至要回到個體的成長過程等等,極其複雜,在此我們不談。
    以上就是愛的大體物質認識,我認為應該采取的認知態度。
    但並不足完善,就像知道生物上身體的運作,可細化個體,就需要自己去分析了,所以我覺得,要為個人解答愛為何的個體認知困惑,我不能直接給出結論,而是給出方法,要自己去求得。
    那麽對於“愛”,最簡單的,了解我們個人的“愛”的辦法,就是去探究自我的感受,不會愛別人,會對別人造成困擾,那麽就應該先去愛“自己”。
    自己怎麽樣會困惑,又如何會會因為被愛而高興,推己及人,就是最容易的辦法。
    出於功利,想讓自己的愛得到反饋,就理應去先這麽做,就像我前文提到的,人在不成熟時,由己及人是第一步,但這一步是否正確,是不是盲目的,又會是另一回事。
    人心理不完善的時候,是根本認識不到這一點的。
    那麽,我分以下步驟:
    第一,為什麽要先愛自己,這是必須理解的出發點,不然我說的話太空:
    這是為了更好的愛別人。
    我們去愛他人,不是要給我們的愛,而是要給予他人需要的愛,就像你愛別人,是因為你想愛,是你的需求,那麽別人想怎麽被愛,就是別人的需求,是不一樣的。你要別人感受到被愛,就應該去用她想要的方式愛她。
    第二:愛別人的前提,是愛自己:ok,我先說第一,才說第二,就在於,人們總是慣性地被自然欺騙去固執地愛別人了,殊不知,愛自己,才應該是學會愛的根本原因,要倒反天罡一下,因為很多人還是盲目地認為,是愛別人,而不是“愛自己”,才去產生的愛。
    我要從步驟上解構並重塑這個心理。
    好,現在發問:
    為什麽完成了第一點,還是得不到想要的,別人的“愛”呢?除卻道德上,一個人為什麽縱使你給予他人想要的愛了,是你的極限了,她為什麽還不能愛你呢?
    是不是有這麽幾種可能,如果你認可前麵,我對愛的物質理解:1,那便是他人的第一性,根本就不想去索取你的愛,你所給予的,根本就達不到她所需要的,人是不可能滿足一個人所有的愛的,2,沒有付出自己的愛的初衷,對於你個人,我不想進行交換,3,不擔心你的愛會消失,就不會因為趨利而要償還
    具體需要你自己分析,但一般而言,真地做到了愛別人的正確方法,總是能得到愛的回饋,即使不似自己那般極致。
    可是,如果你的愛得不到回應,是既定的事實呢?你要不繼續努力,要不收手。
    但其實,“繼續努力”是不可能的,這是一個悖論了。
    為什麽?
    三:愛上別人的是你,你應該要去愛自己,而你確乎愛了自己,那麽就不會真地愛上別人:
    首先,論證邏輯上而言,麵對我上文提到的,“為什麽還不能愛你”,是基於已經掌握了愛自己為前提,並相對正確地愛別人為前提。
    而你真正在乎了自己的感受,你就會知道,你隻是想得到愛而付出,為了自己,那一旦收獲不成正比,反而危害到自己了,基於由理性影響下,就能產生的所謂“下頭”的感情。
    就可以及時遏製你的付出。因為是出於愛自己,才去愛別人,那麽要破壞對自己的愛,就能收手,從邏輯上,也隻能收手
    除非你有受虐不受償,付出即快感的獲得機製,那當我沒說。可以自行取樂,那無所謂。
    理應明白的是,得到愛,是不止能向一人求索的,你為了得到別人的愛,去做的了解和分析,耗費的精力,是彌足珍貴的,還有更多可以去愛,也可以回饋愛的人,等著你去好好愛。
    理解了愛的物質本質。並明白了怎麽去正確的愛人——前提是要由自己推別人,然後去踐行這一點,探索自己後。綜合以上,你就懂怎麽愛自己了,也有了自己“愛為何”的個體答案。
    這裏我是對還不能愛自己的人提出的,而一旦學會了愛自己,就不需要去知道這一點,我隻是在闡述一個結果,一個你還得不到的結果,因為沒有去做。
    當然,我的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基於自己提出的建議,是我“愛”你提出的,我所能給予的,我認為可以幫助你的答案。
    而為什麽這麽做可以達到這個結果,才是我論證的重點。
    但是要達成更完善的邏輯鏈條,還有文本上更清晰條理,可能要我寫好幾天,寫多了,又容易雜,帶來巨大的閱讀量,我不希望這樣。
    這小短篇的出發點就不是為了很條理嚴格地闡述什麽。我沒有過多的準備。
    就言簡意賅一點吧。
    言簡意賅都這麽多字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