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用身體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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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水中與魚群對戰了一刻鍾後,伏九朝身上到處掛彩,傷口在海鹽的侵蝕下更加疼痛,折磨得要命。
他拚盡全力浮出了水麵,看到數千米之外有一座小島,於是瞄準方向朝那邊遊去。但魚群怎麽可能輕易放過他,一條條從四麵八方像箭矢一樣射來,似是不吃了他不罷休一般。
“奶奶的,來啊!”伏九朝打出了肝火,一邊揮劍一邊控製飛劍在周圍遊蕩,防止被魚群近身。
但他的耐力和精神力都始終有限,揮劍速度越來越慢,魚群趁機近身,咬掉了他身上好幾塊肉。
如此艱難地情況下,他始終小心翼翼保護著秦霜寧,飛劍全都守在她身邊,不然自己也不會那麽受那麽多傷。這個過程中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他的手始終抓在那抹柔軟上,似是能刺激神經,不至於因失血過多而失去意識。
一切都是為了你啊!
秦霜寧慢慢也發現了身上的異樣,但是眼見伏九朝渾身受傷也不好說什麽,隻能任由他抓著。
從小到大,還沒有男孩子拉過她的手,這一次虧大了。
“嘶!”伏九朝又被幾條魚咬到了腿,這些魚的牙齒極為鋒利,隻要咬到便能撕下一塊肉,非常疼痛。
“放下我吧。”
伏九朝默不作聲,但手上抓的卻是越來越緊了。
這一戰是他所經曆的最為慘淡的一戰,沒有幫手,沒有援軍,隻有自己。而這一戰也是對意誌力的考驗,那座小島看似很近,實則很遠,因為他現在的狀態每前進一米都很艱難。
但也不是沒有收獲,隨著戰鬥的持續,他的精神力和修為都在穩步提升,戰鬥果然是提高實力的最佳途徑。
“不要管我了。”秦霜寧淚眼婆娑,她從小對外人就缺乏信任感,那些臭男人,無一不是垂涎她的美色,少有肯付出的。而眼前這個比自己小的少年郎,不過是初次見麵,卻不顧生命危險也要保護她,心中是既感動又愧疚,如果她會打架就好了,就可以反過來保護他了。
“閉嘴!”
秦霜寧胡思亂想之時,伏九朝忍著痛楚擠出了兩個字,雖然語氣不好,但沒有一點放下她不管的意思。
“老子堂堂人皇,還能敗給一群魚嗎?”伏九朝取出鑿齒的鎧甲,以其當船馱住了秦霜寧,他則是扶在一側開始專心對付怪魚,雖然少了溫柔的觸感,但戰鬥方便多了。
在海水中揮劍遠比在陸地上要艱難許多,但也能更好地磨礪劍法,伏九朝像一條魚在盔甲下到處竄動,不斷斬殺逼近的魚群,周圍血染一片,分不清是他的還是魚的。
一千米,八百米,五百米,小島越來越近,他身上的傷也越來越多,幾乎是體無完膚,屁股都被咬開花了,衣服破破爛爛近乎於無。
秦霜寧泣不成聲,多少次都想鼓起勇氣出手,但還是沒辦法戰勝心中的恐懼。
伏九朝咬緊牙關,守著精神之海保持清醒,努力讓自己忘卻疼痛,隻保留戰鬥本能。
憑借著驚人的意誌力,他逼退了魚群一波又一波進攻,曆經千辛萬苦,終於是拖著秦霜寧上了岸。
“對不起,對不起,都怪我……”秦霜寧自始至終隻是衣服破了些,露出了部分春光,沒受一點傷。
“別哭了,先找個安全地方。”
伏九朝已經差不多油盡燈枯,昏昏欲睡,好幾次差點跌倒,但他不敢沉睡,因為這座島也不一定就安全。
秦霜寧扶著他一步一步往前挪,身後的血漬流了一地。
十分鍾後,他們終於找到了一個小山洞,正好可以容納兩個人,於是便躲了進去。
秦霜寧看著伏九朝血跡斑斑的身體不知所措,問道:“你怎麽樣?”
“沒事,幫我塗點藥。”從臨廣走的時候,他找楊廣天要了些治療外傷內傷的藥,全塞進了骨齒之中。
“好。”秦霜寧接過藥瓶,強行克服對鮮血和傷口的恐懼,給伏九朝上了一圈藥,結果伏九朝還沒被疼的怎麽樣,她先出了一身汗。
楊廣天的藥效果非常好,塗上後傷口立馬結痂,伏九朝的傷勢終於是穩定了,隻是因為失血過多,身體極為虛弱。
秦霜寧驚歎之餘放下心來,見伏九朝久久沒動,才發現他已經睡著了。連續的戰鬥讓他筋疲力盡,這會終於是撐不住了。
“好好休息吧。”秦霜寧不會生火,隻能依偎在伏九朝身旁幫他保溫,但因為衣服都是濕的,反倒是越來越冷。
發現伏九朝身體顫抖忽然開始打擺子,秦霜寧情急之下脫下了衣服,肉貼著肉用體溫取暖,後者沉睡之中做了一場春風化雨的夢,非常美妙。
三個小時後,伏九朝緩緩睜開了眼,發現脖子有些沉重,抬頭一看,一條藕臂搭在上麵,順著藕臂看去,一個赤身**的美人正依偎在自己身上,膚如凝脂,光滑如絲,沒有一點瑕疵,兩個擠壓在自己胸口的飽滿更是渾圓剔透,透著粉色的光。
一陣熱流湧來,伏九朝流出了鼻血。而這時秦霜寧也醒了,四目相對後一聲尖叫捂住了胸口,然後慌忙拿起衣服遮掩起來。
“我……我……”秦霜寧語無倫次,“我看你不停發抖,又沒有柴火,隻能……隻能這樣讓你暖點……”
伏九朝一陣感動,一個大姑娘能如此做得下多大決心,更何況還是個內向膽小的姑娘。
想到什麽他趕忙從骨齒空間中取出幾件衣服遞給了秦霜寧:“之前受傷太重,都忘了還帶了衣服,你換上吧,可能有點不太合身,先將就將就。”
說完伏九朝很自覺的轉過了身,秦霜寧紅著臉換好了衣服,氣氛甚為尷尬。
伏九朝自己也換了身幹淨衣服,然後取出毯子什麽的鋪在了地上,他在鑿齒空間中準備了許多野外生存的東西,算是派上了用場。
一陣沉默後,伏九朝問道:“霜寧,你到底為什麽不敢打架呀?”伏九朝問出了心中的疑問。
“我……”秦霜寧猶豫了許久,才說出了自己的小秘密。
原來她是個孤兒,從小無依無靠,所以性格非常內向,甚至可以說是懦弱,不太擅長交際。
從小到大,她唯一的朋友就是小螞蟻、小蟋蟀、小蝴蝶什麽的,跟它們玩,跟它們傾訴,跟它們交心,雖然它們聽不懂,但也不會欺負她。
所以慢慢的秦霜寧就養成了不願傷害,不願見血的性格,怕跟人打交道,更怕打架,即便稀裏糊塗覺醒了秦良玉的佑力,境界飛速上漲,但還是無法實戰,且一有想法就會腿軟。
伏九朝聽完五味雜陳,異類橫行的年代,孤兒越來越多,他和子離也是,相同的經曆很多事自然能感同身受,比如孤獨、落寞、缺乏安全感等等。
“也不怪你。”
“真的嗎?”
“是啊,我也是孤兒,小時候總會被別人欺負,所以不願意跟外界接觸。你知道嗎?那時候我也會經常跟小貓小狗什麽的聊天……”
談起曾經的經曆,兩人多了許多話題,聊著聊著便不自覺依偎在了一起,有了之前的鋪墊,這點反倒不算什麽了。
“嘶!”半個小時後,一道奇異的聲響打破了寧靜,伏九朝立馬拿起劍,警惕地看向洞外,這一看差點嚇尿,不知何時,他們已經被一條條水桶粗的赤紅色蟒蛇包圍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