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驚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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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楓沒有再理會他,歪著腦袋走進了法庭。

    他知道,無論自己再如何與他辯論都無法贏得了他,像他那種偏執狂,自大又狂妄,怎麽可能認為自己錯了呢?

    不過這宗案件看來受重視的程度遠遠與葉楓想象中差別太大,隻有五個陪審員,前來旁聽的除了受害者家屬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人。

    看來,社會對這件事的關注度並不是很高,沒有人記起這宗案件的審訊日期。

    葉楓把需要用到的文件都擺在了桌麵上,剩下來的就是等待法官出現。

    說到法官人選的這個問題上,他仍然憂心忡忡。

    據葉楓所知,聯邦製的法官編製上,大概有200多名法官,其中百分之九十多的法官都是白人,壓根就沒有黑人當選過法官的名銜。

    斯潘塞警員開槍打死黑人,他本身就是白人,大部分的聯邦警察也是白人,黑人在這個時期仍然無法擔任重要的政法角色。

    司法、立法與行政,壓根就看不到黑人的身影。就連隨機被選中的陪審員之中,也沒有黑人的臉龐。

    換句話說,葉楓深處在一個被白人所占據的普通法庭上,他自己也是白人,真正的黑人估計也就隻有受害者以及家屬了。

    葉楓默默地祈禱著,希望接下來進入審理該案件的法官不會本著白人優先,白人血統優越論的大前提下展開審理案件吧?如果是,那麽他想要做的事情就會很難實現。

    幾分鍾,法官終於走了進來,葉楓眯著眼睛凝望著法官的人選,才知道他就是哈丁·奧斯法官。

    糟了,一個早幾年之前才在公開場合發表白人種族優先論文的法官負責審理此案,此時此刻葉楓內心的壓力比之前增加了不少。

    哈丁·奧斯向書記員使了一個眼色,書記員便喊著:“COURT!”

    所有人紛紛肅立,鞠躬著,隨後就坐了下去。

    書記員:“案件編號OC202010231,斯潘塞聯邦警察謀殺案。案情摘要,被告人斯潘塞·摩爾,被控告於2020年10月5號,在一次抓捕通緝犯的過程中,闖入了一棟私人物業公寓,在暗淡無光的環境中遇到本案的死者劉易斯,在未經詢問的情況下擅自連開數槍,導致死者當場死亡。”

    哈丁·奧斯摘下眼鏡,哈了一口氣:“被告人,你身為聯邦警察,是否承認控罪?”

    喬治·威爾直截了當地說著:“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否認一切的控罪。”

    哈丁·奧斯:“鑒於被告人否認控罪,該案件不需要轉介最高法院,主控官,你可以開始作開庭陳述。”

    這是葉楓第一次為黑人的案件,站在控方的立場作開庭陳述,說實話,其實他還不是很習慣這種身份上的轉換,但是很快他就投入了角色。

    隨著法官的傳召,葉楓默默地站了起來,答允著:“是的,法官大人。”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是負責這一次檢控工作的主控官,我的名字叫亞拉。在未來這段時間裏,我將會為你們揭露一個聯邦警察的執法行為。

    警察是執法者,是一個城市的治安環境中存在最重要的政法分支,是他們守護著這個城市的安全問題。可是十分不幸的是,在執法者裏仍然會不斷出現執法過激,或者不合理的地方。

    本案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被告身為執法者,他在追捕通緝犯的期間闖進了私人住宅區,他可高興壞了,因為這個時候在他眼前出現了類似目標人物的影子。

    他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輕率地開槍,連續開了7槍,槍槍打中要害,完全沒有遵守警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遵從的基本法,結果導致死者當場死亡。

    死者乃是一個相當年輕的工作者,他用著對生命無限追求的動力,對周圍的一切充滿了好奇心,他安頓在自己的房子裏,過上普通人的生活,可是這種美好的生活卻因為一名聯邦警察的魯莽執法行為給粉碎了。

    本案的被告,胡亂開槍,沒有作出開槍宣言,令人猝不及防。他謀殺了一條寶貴的生命,事後他的態度竟然十分冷漠,認為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因此他並不認為有不對勁的地方,他甚至覺得黑人這個種族的人生命就應該是如此的卑微,變得一文不值。

    被告的這種態度令我十分不安,如果聯邦警察的內心價值觀都像他這樣,就像基因裝上了子彈,環境扣下了板機,輕視任何一個尊貴的生命。

    那麽,我們該如何談起管理城市安全問題呢?現在,我要證明給你們看,被告存在的種種問題是不值得同情的。那麽他為什麽如此憎恨黑人呢?

    因為感情問題?不,因為私人糾紛?不,因為從我們掌握的資料顯示,他與死者是互相不認識的。

    我們想要贏,尤其是我,我想要贏這一次,但是接下來,能否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就要看你們的判斷了。我需要你們,需要你們的協助,製裁坐在被告欄裏的聯邦警察。”

    葉楓坐下去以後,響起了戰意激昂的掌聲,很顯然最激動的就是死者的家屬,陪審團倒是不怎麽考慮他所提出的觀點,讓他再次相信,贏的機會率將會是很渺茫。

    哈丁·奧斯:“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作開庭陳述。”

    喬治·威爾嘴裏答允著:“是的,我的法官。”

    他離開了自己的座位,指著斯潘塞說著: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是一個驍勇善戰的聯邦警察,他每天都會經曆各種驚心動魄的事情,處理過許多帶有危險性的案件。站在槍林彈藥的森林邊緣就是他的日常。

    因此他必須要十分小心應對每一天都有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他的精神狀況異常緊張,尤其是在黑夜的角落裏更是使他驚慌失措。

    但這些都沒有關係,畢竟他是一個警察,我們都認為警察就應該有著那些覺悟,隨時會犧牲的可能,對吧?這就是我們對警察的傳統立場的一種設定。

    可是我們要仔細想想,這樣對他們來說真的公平嗎?他們隻不過是每個月拿一萬多美金的公務員而已,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孩子,他們必須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