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六章 逃離現場

字數:3428   加入書籤

A+A-


    明天上法庭,如果她無法傳召預留的證人,那麽就會進入結案陳詞的階段,除此之外,她還會因為這個得罪奧斯法官,因為她拖延了審訊的進度。

    她唯一的證人布林已經在車上被活生生地炸死,現在她已經完全沒有辦法,束手無策。她要做的也就隻有準備結案陳詞的敘述了。

    她甚至可以想象到,葉楓此時已經在家中,抱著一本很厚重的法律詞典在鑽研結案陳詞的精髓了。

    這是律師的通用伎倆,從過去的案例找重點,從成功的案件找疑點,以前發生過的案例往往能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就看你是否願意花時間去翻查這些案例罷了。

    葉楓一想到這裏,就不由自主地動起身,去房間裏拿出酒花國的法律詞典,嚐試著讓自己冷靜下來,讓負麵情緒先暫時消失,專心做好一件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炸彈給震傷了,他的耳邊常常會出現耳鳴的情況,容易疲倦,煩躁不安,動不動就扯著嗓子發脾氣那種。

    他很擔心明天結案陳詞的時候,一看到布斯那張得意忘形的臉龐還有葉楓臉上因為勝利帶來的喜悅而感到不愉快,隨時會情緒失控,在法庭上動手。

    他以前最狂妄那會,最多也就在法庭上辱罵法官,辱罵檢控官,得罪了大部分人。

    在法庭上動手打人她倒是沒有試過,如果有機會她也很想嚐試。

    不過,葉楓有預感,像布斯這種不安定的極

    端分子並不簡單,往後肯定還有其他的事情要發生。

    葉楓擔心布斯一旦無罪釋放就會獲得更多的力量,從而計劃更多可怕的事情。

    要知道,一個不怕死的殺手絕對不會隻對付一個目標,他要對付的人可多了去了,沒有人知道他的下一個目標。

    南方聯盟與北方聯邦機構要開戰是早晚的事情,布斯的下一趟行動會不會影響這個國家的曆史進程呢?不得而知,她隻知道,他絕對不可以釋放出來,否則會發生更為可怕的事情。

    肯彥機構在發布國情谘詢的時候已經指出,取締南方聯盟根據地是恢複經濟的首要條件。

    要獲得更多的出海口,獲得更多的原材料,統一國家政權是勢在必行的。況且現在已經有消息指出,南方聯盟準備選出屬於他們自己的統領,以此來對抗北方的強大力量。

    一旦南方聯盟的統領由選舉誕生,那就意味著,布拉城存在兩個國家,這是分裂的預兆。

    國家一旦發生內戰,其他的國家必然會趁火打劫,敢於內政,因此就算要打內戰也會控製國內的輿論,封鎖內戰的消息,讓一切靜悄悄地進行著。

    普通法院。

    所有人已經到齊,葉楓的神情似乎不是那麽好,她很安靜地坐在自己的位置。

    辛胡可臉上的傷痕雖然好了很多,可是仍然能依稀看得出他整個人都很憔悴,兩邊臉頰都貼了創可貼,額頭還纏了紗布,隱約還能看到

    血跡凝固在紗布表層。

    辛胡可的手被子彈擦傷過,至今仍然不能恢複正常的狀態,他執意要親自上法庭,不需要其他的檢控官代替。

    奧斯法官:“檢控官,請問你是否要傳召證人呢?”

    法官向她投來期待又肯定的目光,陪審團與聽審的人也紛紛注視著她,看來他們都很期待這一位所謂的證人。

    她悲從中來,但又不得不老老實實說明情況:“法官大人,本來控方還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證人要出庭作證,可是就在出庭作證的前一天,這位證人在車裏被炸彈活生生炸死,血肉模糊。我不排除有人故意投放炸彈,其他謀殺證人。”

    哈丁·奧斯摘下眼鏡,否認地說著:“不……恐怖襲擊的活動常常都會發生,今天早上都已經炸死了二十幾個人,傷亡報告每天都在暴增,每天都有人在死去。

    炸彈案件也常常出現,分別有巴士、計程車還有飛機。在這個極端的時代發生爆炸案件是很平常的,如果你非要強調你的證人在車上被炸死並非純屬偶然,那麽我隻能很抱歉地告訴你,我幫不了你。

    辛胡可緩緩地說了句:“我明白,我十分理解你的決定。”

    哈丁·奧斯:“既然控方無法傳召新的證人出庭作證,那麽本席現在宣告,控辯雙方可以準備開始結案陳詞。”

    辛胡可像是下定了決心那樣站起來,聲情並茂地陳述著: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在負

    責這一宗謀殺案件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有一個很矛盾的地方一直在糾纏著我:刺殺林肯的人是基於哪種原因呢?黑人?

    不!林肯為黑人帶來了平等的權利,他是他們心中的英雄,這一點無可否認;南方聯盟的人?嗯,這倒是說中了點。

    我們不妨來看看被告的身份背景,他是南方聯盟政法的擁護者,他曾經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過,堅決擁護種族隔離政策,換言之他與南方的政客一樣,是同樣歧視黑人,認為他們不應該獲得太多的權利。而現在黑人獲得了這些權利嘛?

    獲得了;誰贏了?林肯,那麽誰最不希望林肯贏?當然是南方聯盟的政客以及擁護這個機構的人了。

    所以,他們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久,都沒有找到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答案,直到最後我終於想明白了,當然是使用最古老的方法——刺殺。

    本案的被告利用偽裝的方法潛入了波士頓歌劇院,利用一支短38的左輪手槍,毫不猶豫地射向林肯的後腦勺,子彈穿過頭部,撕裂了腦中樞,粉碎了頭蓋骨,林肯在毫無準備,突如其來的情況被擊中,倒地,然後昏迷,失去意識。

    被告很順利地執行計劃之後,就準備逃離現場,可是他沒有想到,北方的聯邦警察行動竟然如此迅速,很快就對他進行追捕,由於他沒有想到聯邦警察的辦事效率竟然會那麽迅速。

    在行動之前他壓根就沒有策劃過逃跑的路線圖,對於逃亡的計劃仍然是很含糊,他毫無計劃,不知所措,隻能盡著本能地逃離現場。(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