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 正式開始補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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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住眼要瞎的感覺,翻了好幾頁,這個傻缺作者終於結束了他對糖醋裏脊深沉愛意的描述,林知鬆了一口氣,隨便寫什麽都行啊!你放過糖醋裏脊,行不!
然後如他所願,作者終於發現自己跑題了。
黑色的漂亮字體寫下:咦,我要幹什麽來著,不要著急,我翻一翻。
林知:......你還記得自己到底是個什麽玩意嗎。
沃金奇還記得自己是個什麽玩意。他講述了符咒師的曆史和自己尋找符咒師的過程。
符咒師是在養蟲人動亂一百多年之後出現的,東陸的文化和西陸的文化有很大的差異,東陸的人奉行安然,自知,淡然,他們即使被壓迫著,也有許多人堅信一切都會好的,哪怕這種屈辱的狀態持續了幾百年,也沒有人主動的明顯的去尋找獲得自由的方式。
而西陸的人不同,他們奉行強者,力量,掠奪。所以當他們發現了獲得力量的方式,所有有野心的人都會不顧一切的去追求力量,去反擊,給予侵略者致命的一擊,抱著必死的決心,哪怕屍骨不存,也要讓敵人付出代價。
所以,當西陸動蕩之時,各族不得不把其他三個大陸的軍隊抽調到西陸,迎戰嗜血無懼的人族。
而同時,其他人族看見了希望,把整個世界徹底顛覆的希望,讓人族重獲自由與尊嚴的希望,讓人族成為真正的統治者的希望!
東陸的人族是最淡然,是最隨遇而安,也是最懦弱,最膽小怕事的一支,但是他們也有自己獨特的文化,獨一無二的技藝,在暗地裏百年的研究實驗,他們發現了一種最安全,同樣也具有強悍的殺傷力的武器:符咒。
這種東西以一種極其隱秘的方式在人族中流通,讓異族難以發現,畢竟符咒隻是一種符號,一種在其他種族眼裏古怪的文字罷了。
流通的符咒是半成品或成品,在人族中隱蔽的流通隻是為了給沒有自保能力的族人保護自己的手段。
東陸人的心思縝密,未雨綢繆在這裏體現的十分完美,他們考慮了所有可能,做出了萬全之策,哪怕最後失敗,人族也會留下火種,隻需要等待時機,卷土重來。
近二十年的戰前準備,東陸人已經忍耐到極限了,他們以一次刺殺為戰爭的號角,殺死了當時主宰東陸的精靈王。
東陸大亂,精靈族和人族展開了激烈的廝殺,仙子被迫卷入了戰爭,而其他異族選擇了隔岸觀火,因為和養蟲人的戰鬥讓許多種族死傷慘重,百年的時間都不足以讓一頭幼龍成長為成龍,龍族不願意再加入一個不可預知的戰爭了。
而以龍族為首的巫族,獸族也拒絕了精靈族的委托,和精靈族交好的海族在陸地上戰力大減,其他異族隻願提供少量的援助,可是即使如此,精靈族也沒有太過擔心,因為他們是魔法的寵兒,是天生的魔法師。
但是這場戰役以慘勝的結局告終,人族的慘勝,精靈族和仙子被迫躲入碧綠森林。這是讓所有人震驚的結局,當其他種族想要改變這個結局時,人族已經用強大的符咒之力設下了結界,並且嚴防死守,隻有進入結界的異族無一例外被絞殺,當這個時候,異族才發現情況的嚴重,但是他們已經束手無策了。
符咒並沒有養蟲可怖,也沒有養蟲那般擁有足以讓龍族墜落的力量,符咒師能夠奪回大陸,隻是因為幾十年的休養生息,暗地籌謀,隻一舉就推翻了幾百年的精靈王國。
東陸人的領袖,寵知,是這一切的推動者,他才略過人,城府極深,如同一隻潛藏在暗地裏的蜘蛛,一筆一鉤的織出一張覆蓋了整個東陸的巨網。
而直到他以一人之力絞殺了一頭巨龍之時,他最具天賦的符咒師的身份才被公之於眾,他同樣也是最後的火種,諸位元老所猜測的最糟糕的結局就是:抗爭的人族全軍覆沒,寵知帶領那幾個天賦極佳的孩子隱於暗處,等待下一次的時機。
寵知沒有讓他們失望,贏得了這場戰爭,並且守護住了他們的領土。
沃金奇散漫的的寫下一句話:如果他們還有多餘的力量的話,寵知那個男人一定會把精靈族滅族,全族處為奴隸。所幸,精靈族沒有那麽弱,人族也沒有那麽強。
林知抽了抽嘴角,這麽惡毒嗎?大哥,這隻是你的猜測吧,啊?
這場戰爭是第一次人族真正的勝利,也為接下來的顛覆世界埋下了伏筆。
但是符咒師的要求極為苛刻,最開始,也是最簡單的一點,被挑選者要抓住元素,那些在世界各地飄蕩,遊動的元素,精靈天生具有強大的元素親和力,但是人類沒有,人類需要通過介質,通過一種媒介。
所謂的“抓住”也不是讓人徒手抓住,借助各種材料,無論是石頭,木片,血液還是什麽東西,隻要能夠讓元素匯聚到其中就可以,就這一點,就刷下去了九成人。
而第二個篩選方式,就是分離,將一種純淨元素留在媒介中,將其他雜質元素剔除,並且盡可能的避免留下來的元素的損失,這一點,隻有精神力極高的人才能做到,而這一點也要刷掉近九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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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千人裏才可以找出來一個能夠做符咒師的人,當初幾千萬人的東陸,符咒師也不過近萬人,其中的頂尖符咒師不過寥寥。
其中,東陸領袖寵知就是頂尖符咒師之一,他平定大陸時不過三十二歲,但他四十歲之時,便離開人世,無人知曉因為什麽急症,讓這個天賦異稟的奇才離開人世。
當大陸真正平定下來,屬物被發現,符咒師也漸漸隱沒了,隻有少數人還在堅持符咒師的道路。
但是,我找到了符咒師,一個白發蒼蒼的老頭子,他隻不過是個中級的符咒師,窮其一生也不能探知符咒的奧秘。
但是當我問起寵知時,那個已經半截身子入土了的老頭子,像是個小孩子一樣手舞足蹈,興致勃勃的告訴我他所知道的所有關於寵知的事情......很讓人不可思議,寵知所處的時代據我現在所處的時代已經是好幾百年之前的了,但是東陸的符咒師還可以口口相傳他的傳說。
不得不承認,寵知真的是一個很成功的領袖,也是一個很成功的傳說,至少在時間的長河中,他還能留下一點印記。
林知也感覺到一種仰慕的心情。
英雄,總是可以讓人銘記。即使他們不知道自己逝去之後,世人會如何讚頌他們。
林知繼續看下去。
沃金奇寫下來自己的心得體會。
真的,說實話,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安全的,也是最輕鬆的力量了。
隻需要動動筆,你就可以很強悍了。
要試一下嗎?試一試吧,反正又不會要你的命。
這隻需要天賦的維持,隻要你有天賦,就能很輕易的學會符咒之術的皮毛。
隻需要以上兩點,你就可以成為一名光榮的符咒師了!
林知:“......”
沃金奇,我現在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幹什麽的?這股子濃烈的推銷員的口吻。
書的尾頁,一張單薄的畫像粘在上麵,林知盯著這張紙看了一會兒,又默默的翻了回去,重新看了好幾頁,又返回去看了看那張畫像,憋了半天,吐出一句話:“雖天賦奇才,卻麵若姣女?”
林知現在可以確定東陸有許多方麵和中華相似,但是他現在不確定所謂的“東陸領袖”是男是女,不為別的,這畫像上明擺的畫著個女人,畫尾卻記錄著:寵知。
畫像上的人低垂著眼眸,柳葉彎眉秀氣可人,濃密挺翹的睫毛似乎要化作蝴蝶翩翩飛舞,眼角處帶著嫵媚的嫣紅,鼻梁挺翹秀美,眉眼彎彎含著滿溢的柔情,墨色的眼眸溫柔似水,紅唇微翹勾出一道漂亮的弧線,耳似白玉,細細的紅絲在其上若隱若現,紅色的朱砂點在眼角處,流露出三分嫵媚,膚如凝脂,光潔細膩,發如柔絲,披散在身側,著一身青衣,無多餘配飾,配上身旁那活靈活現仿佛散發出絲絲花香的繁花,襯得畫中人美色生香,讓人忍不住屏住呼吸,生怕一點動靜就嚇跑了他。
現在告訴林知,這個古典淡雅的美貌佳人是男兒身,林知:“???”
能不能放過我啊!能不能!
雖然很心痛,但是他也沒辦法,隻能悲痛欲絕,接受了這個慘烈的事實。
林知拿起一塊紅色絨布,嚐試了一下,發現自己,果然,沒有主角的命哦。
等林知安撫好自己受傷的小心靈,夜色也慢慢地爬上了窗,林知休息了一下,發現自己眼睛幹澀的厲害,揉了揉,起身去看安靜了許久的小逐明鳥。
小家夥窩在鳥巢裏,享受的咂巴著嘴,豆豆眼眯了起來,整隻鳥看起來就像是一團毛茸茸的小毛球,林知笑著捧起了它,問道:“怎麽這麽開心啊。”
小胖鳥有一點點心虛,它討好的蹭了蹭林知的手指。
林知笑容滿麵,看起來就像是個傻爸爸,“果然,很喜歡你爸媽給的東西吧,把你放到鳥巢裏就這麽開心。”
得益於多日的相處,以及好多小紅珠子,小逐明鳥已經能夠明白林知的話了。
它略微心虛的遲疑了一下,還是決定坦白:“啾啾,嘰嘰啾啾。”媽媽,我偷偷吃了你的小紅珠子。
林知溫柔的摸了摸它的小腦袋,“你喜歡嗎?”這麽喜歡這個鳥巢嗎?
小毛團抬起腦袋,驚喜的看著林知,揮舞著小翅膀,“啾唧!”喜歡!
林知帶著老父親的笑容,慈愛的說道:“你喜歡就好,以後就是你的了。”喜歡就歸你了,你愛怎麽弄怎麽弄。
小毛球開心的不得了,“啾唧啾唧!”好棒好棒我愛媽媽超級愛!
在一人一鳥驢唇不對馬嘴的對話中,林知付出了比他想象中要大得多的代價,並且明白了按時清數財產的重要性。
林知現在想去找諾曼斯,他想問他一點事情,關於這個城堡,額,雖然很有可能會被扔出來。
他抱著小胖鳥出了門,輕輕喊了兩聲灰塵,出乎意料的是,小家夥並沒有出現,林知遲疑了一下,是回去還是出去轉轉?諾曼斯那家夥已經說過會保他性命,自己隨便逛逛應該沒什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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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抱著作死的決心,本來想把小胖鳥放在房間,結果,在小胖鳥的強烈抗議之下,林知抱起了它,下定決心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然後踏上了走廊。
雖然說是逛逛,也隻不過就是沿著走廊轉轉,他可不敢推開那些房間的門,誰知道裏麵到底有個什麽東西。
林知邊走邊觀察周圍的牆壁,上麵掛著各種各樣的裝飾品,有壁畫,有標本,還有些寶石鑲嵌在深色的牆壁上。
人類不再按直覺拐來拐去,他隻是一直向左拐,男左女右嘛,這個樣子他回去的時候隻需要向右拐了,他還給自己的房間做了個小小的標記,一塊破破爛爛的紅絨布係在門把手上。
林知覺得逛得差不多了,準備回去,走了沒多久,就發現一個白毛在拐角露了出來,林知一驚,轉念一想,是諾曼斯?他好端端在那貓著幹嘛?
林知躡手躡腳的走了過去,本來想嚇他一跳,卻怕他弄死他,就放棄了這個危險的想法。
可是他看見的並不是諾曼斯那張冷漠臉,而是一個安安靜靜的小孩子,看起來也就七八歲,純白的發絲十分柔順,貼服在蒼白的臉蛋上,眼睛低垂著,直勾勾的看著自己懷裏的小玩偶,就像是畫出來的黑白人物一般,連唇都是白色的。
怎麽有個小孩子?小孩子!林知猛然想起來少年對他的忠告,嚇得差點拔腿就跑,他慢慢的退後幾步。
男孩沒有任何動作,隻是呆坐在地上,穿著單薄的短衣短褲,小小的腳丫上隻套著一雙白色黑紋的襪子。
林知抱著小胖鳥看著男孩,感覺自己退到一定程度了,轉身像隻兔子一般撒腿就跑。
他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到了下一個拐角,把自己隱藏在陰影裏,喘了好幾口氣,謹慎的探出頭去看那個男孩有沒有動。
小男孩依舊保持著自己的姿勢,看著自己懷裏黑白交雜的玩偶。
林知看了看他,雖然一個小孩子可憐兮兮的坐在走廊上,很惹人心疼,但是諾曼斯那古怪的家夥的告誡仿佛還在耳邊響起,林知歎了口氣,收起了自己廉價的同情心,默默地右拐再右拐,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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