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多人協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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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同誌,你這下的判斷是不是有些武斷了。
    從案發到現在,10位受害者,雖然他們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侵犯,但都沒有危機到他們的性命。
    你說這話,有何依據?”
    凡事都是要講證據的,不能憑借主觀的判斷,就妄下結論,幹他們這一行的更是如此。
    你要是沒有切實的證據拿出來,隻憑推斷和猜測,是不能說服人的。
    “證據已經呈現在你們麵前了啊,我隻是依據報告描述事實。
    信不信就由你們了,罪犯就是再挑釁公安局,從他給公安局寄那些東西你們就應該能推斷得出來。
    這份報告,是醫護人員給受害者驗傷後,得出的。
    依次,逐個,侵犯的程度由輕入重,你們自己再看一遍,也可以判斷出來。”
    路局長接完省廳的電話之後,就大步的從外麵走進來。
    能從他的神情看出來,接完省廳的電話之後,周身的壓力備大。
    “談論的怎麽樣,大家夥有沒有新的發現?
    這樣,挨個來說,看一看有沒有什麽新的發現,最後我們總結一下。”
    大隊長夏冬:“賀同誌的這位線人,依據醫生給出的驗傷報告,推測,罪犯下一次再行動的話,就是奸殺了。”
    “奸殺?!”局長驚訝出聲。
    “可之前的受害人隻是被侵犯而已,並沒有……”
    “局長,你看,這幾份報告,從皮鞭抽打,再到蠟燭,刀具……是一步一步的加強的。
    罪犯是沒有進行傷害,但這並不保證,他下一次就不會進行奸殺。
    單單從非人虐待上,就已經是變態心理,不正常行為了。
    這種人進行犯罪,是為了滿足自我心裏的快感。
    他們並不會得到滿足,隻會越發的無止盡。”
    “還有什麽新的發現?”
    “結合四九城的地圖,標記受害人的位置,我們可以發現,在城南,城北,城西……是主要的作案地。
    而唯有城東周邊,一次都沒進行過。”沈建設手裏拿著鉛筆,給大家夥兒解釋。
    “為什麽城東這一塊,一次都沒發生過犯罪活動,眼下我推測有三種情況:
    第一,城東是罪犯的老巢,他在犯案的過程中,下意識就會歸避自己的居住地,這是規避風險的心理。
    第二,城東也是他選擇犯罪的區域,隻不過他先對其他的方位下手,還沒來得及輪到城東。
    他的原定計劃,就是擾亂我們的視線,製造騷動。
    城東在他的計劃之內,必定下一次的行動,就在城西的片區。
    第三,城東距離他居住地太遠,不利於他的進出和活動,所以直接跳過。”
    說到城東的時候,沈建設他自己心裏都有些隱隱不安。
    因為他家就是在城東這一塊,而今早在胡同口碰見了嫌疑人。
    “誒,你們說,有沒有可能這個罪犯的並不是一個人在犯案,而是多個人協同作案。”
    “李陽,你為什麽會有這個想法。”
    “我是覺得啊,現在我們抓捕通緝的是一名在逃犯。
    這名逃犯並不是咱京都的本地人,他對京都並沒有那麽的了解,而是在押運的過程抓住了機會。
    滯留在我們京都的,心裏懷恨在心,就想伺機包袱。
    通過走訪受害人的工作單位,以及他們的好友,再結合勘探的現場,詢問被害人的生活習慣,活動軌跡等等。
    將這些歸納在一塊啊,我們就發現很奇怪的一點。
    如果不是熟人作案的話,為什麽可以這麽的精準,知道受害者的活動軌跡,知道哪個點,哪條路可以遇到受害者。
    犯罪之前,都需要對現場進行勘測,對目標人物進行跟蹤,蹲點十天半個月,才能對受害人了解的這麽透徹。
    不然解釋不通……”
    “但這些天,我們也調查,跟蹤,鎖定過一些嫌疑人,沒有發現特別的地方。”
    “在沒有人幫助的情況下,這罪犯難不成有透視眼?”
    “這也是我們困惑的一點。我們也查了這名罪犯的信息。
    原籍不在京都,不可能對四九城的地形地貌各場的情況這麽了解。
    除非……有人幫著他一同作案。”
    “等一下,你們說你們對受害人身邊的同事親朋好友,進行了調查。
    鎖定的那些人都是什麽人?有帶回來進行過審問?”
    “沒有,那些隻是相關的嫌疑人。我們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之下,是不可能將對方帶回局裏直接進行審查的。
    不符合規章製度和程序,並且把這些人裏,其中有一些人的身份比較的特殊。
    有廠區領導的親戚,還有幹部子弟,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這些人,我們哪有權利把他們帶回來。
    回頭,飯碗都保不住。”
    “是的,並且外界現在對咱們公安局虎視眈眈。
    所有人的視線,都放在了我們身上,我們現在的一舉一動都落在了他們眼裏。
    把哪個人帶進公安局,都不合適,回頭那些領導,廠長知道……害,不僅會給我們帶來麻煩,也會給我們構成話柄。”
    “行,那就按照我說的來部署和計劃。”賀秋白低吟。
    “剛才咱們貼出去了告示,提供證據的民給安們獎勵,肯定在城裏傳開了,來的民眾回去也會張楊。
    借此機會,我們把風聲放出去,就說咱們已經抓到了罪犯。
    這一步,是為了迷糊罪犯,放鬆他的警惕,讓他覺得,咱們公安就是飯桶,笨蛋。
    他一開始就打著玩弄我們的主意,風聲放出以後,肯定會借機再犯罪。
    這次咋麽鎖定目標,派出幾個跟受害者穿著打扮一樣的女同誌。
    女同誌必須有點功夫。
    如此,去釣魚,不信他不上鉤。”
    “再通知附近的廠區,讓他們配合我們警方,做調整。
    行動那天,隻有三個廠子要上夜班,其中隻有一個廠是女同誌加班。”
    “城東的廠就鎖定女同誌,這一次,我們必須得抓住機會。
    放出去的消息以後,城東派出便衣巡查,提前鎖定排查可疑人。
    到了那天,安插我們的女同誌,混入下班的隊伍中。
    提前規避住在城東的姑娘,讓她們的家人陪同。
    盡量做到危險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