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新錢製與悲傷的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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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1642年)正月,趙安趁著新年之際,組織趙家以及趙家在商業上的諸多合作夥伴開了一個大會。
大會上,趙安將趙家的所有產業進行了整理,從今以後,趙家商行更名為保華集團,再根據不同的業務範圍細分為各個子公司。
如保華建築、保華酒業、保華食品、保華運輸、保華鋼鐵……
保華集團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股東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全體股東大會選舉出一名董事長負責集團戰略發展。
同時選舉一名總經理負責集團的日常工作,一名財務總監負責財務以及審計工作。
董事長必須是兩年期滿,或者是有重大的刑事問題才能撤換,但是當總經理或是財務總監出現嚴重工作失誤時。
董事長可以臨時對總經理或是財務總監撤職,等待調查。
若是最終證明是董事長誣告,董事長不僅僅需要引咎辭職,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追責。
總經理有權對下屬的如生產、技術、銷售等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
但同時,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幾人也需要完成股東大會給他們定下的工作任務。
……
保華集團的成立,給大明其餘的商業機構提供了一個模板,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模仿保華集團。
在這個時代本就已經開始萌芽的大明資產階級,在趙安的推動下,開始快速的發展起來。
也正是這個時候,趙安堅定了自己的選擇,社會的發展是需要一個過程的,此時的大明根本沒有社會主義的發展土壤。
但是資產階級不一樣,此時正是資產階級快速發展的時間,先將大明從封建社會帶入資本主義,至於之後,就看發展吧!。
但是照搬西方的資本主義也不行,華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強調集體主義的國家,所以結合華夏的具體情況,對二者進行一些融合。
與保華集團的成立相比,更重要的一件事是西南地區新的錢幣終於準備發行了。
銀幣與銅幣的大小一樣分為兩種,隻是厚度略有差異。
其中大的銀幣正麵是一元的漢字,字下麵是鑄錢的時間,背麵是趙安的頭像,銀元的側邊有一些小的凸起。
小的銀幣樣式與大銀幣差不多,隻不過正麵的字是一角,大銅幣是一分,小銅幣是一厘。
今年開始,西南政府所有的工作人員、安**、以及各個企事業單位,所有的公務機構統一發放新錢幣。
而除了官方之外,以保華集團為首的一些民間財團,也開始對員工進行使用新錢幣。
在這個過程中,趙家為了將積累的銀子全都換成銀幣,足足交了三成的火耗,共計二百萬兩銀子,就這還是看在趙家積極配合的份上。
否則按照袁政龍製定的政策,凡是一百萬兩銀子家產以上者,交百分之五十。
五十萬——一百萬兩銀子的家產者,交百分之四十。
十萬——五十萬兩銀子家產者,交百分之三十。
一萬——十萬兩銀子家產者,交百分之二十。
一千——一萬兩銀子家產者,交百分之十。
一百兩——一千兩銀子家產者,交百分之五。
一百兩銀子家產以下者,不用交錢,可以免費進行兌換。
隨著趙家的主動交錢,許多的大戶也都跟著交錢了,說白了大家都明白,這就是給新政府的保護費。
你交了,你家裏的財產就有人保護,但是你不交,除非你真的是幹幹淨淨,經得起查,不然總能查出點事來。
到時候損失的,可能就不止那麽一點的銀子了。
當然,這其中也有許多不信邪的人,例如蜀王府。
雖然趙安沒收了蜀王的土地、王府以及大量的莊園,遣散了蜀王府大量的奴仆,但是趙安並沒對蜀王趕盡殺絕。
還是給蜀王一家留下了一座豪華的院子,允許他們帶著自己的一些私人物品住在裏麵。
蜀王府這麽多年積累的財富無疑是驚人的,不提各種各樣的奇珍異寶,僅僅是金子 ,蜀王就帶了幾大箱,足足十幾萬兩。
至於銀子,蜀王都懶得拿。
在趙安新的政策之下,私人除了黃金飾品,是不允許大量的囤積黃金的,凡是有人私底下大量囤積黃金。
不僅會被沒收黃金。還會被處以等同私自囤積黃金價值三倍的罰款。
而凡是舉報他人私底下囤積黃金,一經查證,給予舉報者百分之二十的獎勵。
蜀王搬家後,留下的都是一些他認為的“忠心耿耿的仆人”,因此他以為他私藏黃金的事神不知鬼不覺,並沒有去將黃金兌換成銀元。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就是他認為的這些忠仆中,有人偷偷的去成都市政府舉報了他。
在那位“忠仆”的接應下,蜀王私藏的黃金很快就被搜了出來。
經過清點,蜀王私藏的黃金達十二萬兩,合銀元一百二十萬。
成都市政府在清點無誤後,當即給那位“忠仆”下發了二十四萬個銀元,經過繳稅後,他實際得到了十六萬八千枚銀元。
這也意味著,隻要他不亂花錢,這筆錢夠他們家族舒舒服服的過上十輩子都花不完。
而且他的這一筆錢是幹幹淨淨的,是見得光的,在得到這一筆錢之後,他先是花了一萬銀元在成都市,保華集團最新開發的高檔住房項目,購買了了一套豪華院子。
單從院子來說,他買的這套院子,並不比蜀王現在的院子差。
隨後,他就在蜀王府眾人或是羨慕、或是仇恨、或是後悔的的目光中,帶著全家搬走了。
這時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情流露,蜀王府的另一個仆人給了自己一耳光,罵道,“媽的,失算了,讓老六那小子搶先了!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