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議事十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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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昀的橫空出世,讓議會討論的內容從承接造船場的預算,很快過渡到了如何開辦銀行和證券交易所。一時紳士們紛紛發言,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喬銀也把尼多蘭銀行,股票的運營模式拿出來探討,逐漸得出了一套適合源州的銀行草案和證券管理條例。這些法令將在今後的實踐中慢慢完善。
    接下來,他還把在納蘭遮看到的其他產業,比如保險業也拿出來討論。
    “……尼多蘭是個小國,據我估計,他們一個國家恐怕還沒我們泯南一個省大。不過他們同樣能支撐起龐大的航海事業,除了上述的金融體係,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產業,那就是保險業……”
    紳士們也都認真傾聽著喬銀的發言。他們這些人對於國家,榮譽或許興趣不大,但一聽到關於賺錢的產業,那就顯得格外精神,也非常樂意鑽研。
    “……但是西方人的保險業,是基於他們的文化理念誕生,願意給遠洋的航船投保,這種理念未必符合我們?所以我的想法,是把這種保險業先在贍民堂試一試:其中一個產業,可以投入在養老方麵,另一個產業,可以放在贍民堂旁邊的醫療合作社……”
    聽著喬銀款款而談,一位紳士忍不住問道:“敢問喬大人,如果開設了這種產業,有人故意去醫院看病,騙保怎麽辦?雖然現在產業還沒有開展出來,但我已經能想象醫鬧的情景了,這有些不切實際。”
    喬銀笑道:“尼多蘭保險公司的賠付,肯定是有限製的,況且沒有海員為了騙保,真的願意把自己淹死吧?同樣的道理,贍民院的建立原本是出於責任,但朝庭的經費有限,我們必然要尋找更好的辦法。我們都有老去的一天,也有生病的時候,誰也不能保證這輩子會一帆風順。難道大家不為別人著想,也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他這樣一問,不少人的心思便悄然轉了過來。
    於是又有人問道:“那敢問喬大人,您打算怎樣投入這兩個產業,怎樣運營呢?”
    “是這樣的……”
    喬銀便拿出一張稿紙,顯然這兩個項目他已經考慮許久,現在終於能拿出來討論。
    “由議會核算出老人贍養的保險額度,首先由朝庭的人馬帶頭試行,包括官員,差吏,將士,幹部等等。所有吃皇糧的人,每月從俸銀中扣除一點投入到保險基金中;等年齡到了,告老還鄉,按月領取贍養金。”
    “醫療也是一樣,每月扣除一點,積少成多。有了大病,也好去醫院治療,這相當於眾人拾柴火焰高,我也相信不會有人為了騙錢真的不在乎生老病死?總之每個人投的錢不用太多,相當於買個安心。”
    “我同意!”
    祁雲偉頭一個讚成,“我沒有子女,雖然認了個侄女,但老了也不想連累她!成立這個產業,我們兩口子心裏也能安生,我讚成這個提案。”
    “我也同意!”
    寧衛也表示讚同,“今時不同於往日,我的兒子長年航海,我不想老了之後耽誤他的前程!況且贍民堂建得不錯,老了之後我願意住進去養老。”
    “我也同意!”
    “我也同意!……”
    出乎意料的,絕大多數的官員都表示讚同。
    在泯南為官,首先要公示財產,所以這裏的官員大多清廉。也正因為清廉,這些人的養老始終是一塊心病,特別是太平莊的喬氏去世之後。
    聖人又能如何?依然逃不過生老病死。
    喬氏是朝庭誥命,晚年還算幸福。那些退隱之後,無權無勢的官員,晚景大多淒涼。
    不僅是官員,就是在坐的開明紳士,包括普通市民,這段日子或多或少都因為喬氏的案子而觸動。儒家綁架子女固然不對,但老人需要生活也是現實。
    有了這層保障,對於大多數人至少有個心理安慰。
    特別是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農民,他們最怕的還是生病。所以喬銀提出的保險產業,首先沒有投入到航海上,議會反而先通過了投入在贍民堂試行。
    “那敢問喬大人,如果養老保險試行順利,以後子女是否就不用贍養老人了呢?正如喬大人您,為了所謂的航海事業,就將母親冷落在家,您是否要為自己母親的去世負一定的責任呢?”
    就在這時,一個尖銳的問題終於被人提了起來。
    喬銀放眼看去,這位紳士正是前些年被革去舉人功名的吳英。這個人早年反對土地整改,如今又混成了議會代表,不時的冒出來唱反調。
    源州形式一片大好,但不表示思想完全一致。
    這個問題,非常之尖銳,尖銳到不好回答。因為怎麽回答,你都是錯的。
    好在源州的議會之上,這種討論是不被允許的。
    當!
    主席台邊,那位主持議會的中年人敲響了一麵鑼,刺耳的聲音很快讓會場安靜下來。
    隨後,他用手上的鑼錘指向了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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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會議事規則:不得人身攻擊,不得質疑他人的動機,習慣或偏好,辯論應就事論事!如果喬大人違法,請您去衙門起訴,因為這裏是立法機關,不是執法機關!”
    “吳英代表,違規一次,處藍牌警告!”
    說著,旁邊的衙吏揚起手中的一張藍色牌子亮了一下,然後在一個小本子上記錄下來。
    坐在旁邊的肅慈,原本正想辦法怎麽應對,卻沒想到議會竟然還有這樣的規則!
    喬銀低聲笑道:“議會討論的都是很複雜的內容,關係到立法,自然有相應的規則確保會議正常進行!凡是違規的人,兩次警告,第三次請離會場。”
    “好!”
    肅慈見那個吳英一臉憤悶,卻又無可奈何的樣子,心中頓時一陣爽快。
    這時,他也注意到桌子下方的隔子裏,放著一本小冊子;翻開來看,赫然就是“議事十二則”。
    原來,各官員和代表們發言,都是有規則限製的。
    發言首先要有動議性,杜絕了歌頌讚美之類的無效廢話;然後是一事一議,避免了爭論跑題,另外還規定了每個人的發言時效,不允許被打斷的保護,林林總總,這才確保了議會能一度討論下來。
    主席台上那個嗓門巨大的中年男子,正是本屆議會的主持人,洋務衙門的知艦方皓。
    這十二條議事規則,並非產生於議會,而是從數十年前第一次海上嘩變就開始起草的。
    因為航海不同於陸地,一個弱小的人在陸地上發不出聲音,或許到死都沒人注意。但在航海的過程中,任何一個人的死亡都可能誘發滅頂之災。
    為了團隊的情緒穩定,讓每個人都能表達自己的需求,起碼在形式上做到表達,各層級的海員才會彼此妥協,最後達成了一種表麵上的平衡。
    這就是“議事十二則”。
    在安杜路美達,喬銀發現尼多蘭人也有類似的規則,彼此之間大同小異。就像人都知道船上要裝帆一樣,人也知道在海上要有專門的議事規則。
    肅慈則是看著這本小冊子,頗有些愛不釋手。
    “朝會如果也用這個規則,那該有多好?那些清流們恐怕就不會亂發言了吧?”
    一時間,他甚至萌生了這麽一個荒唐的想法。
    這時,議會上也對侯浪平的案例進行了充分的討論,但彼此爭論並不激烈。
    “……我對嚴懲侯大人的提案,同樣表示反對!喬老夫人是聖賢,固然值得我們尊重,但我們不能把一位偉大的人過分神話!今天如果嚴懲了侯大人,那明天又有人舉報,說誰又汙辱了老夫人,或者汙辱了別的聖賢,是不是又要察訪,又要定罪?會不會有人會為了騙賞,邀功,挾私報複,甚至是單純的心理陰暗,就故意誣陷別人?立法,是為了穩定社會秩序,而不是給人民埋下隱雷!……”
    “……我反對!侯浪平侮辱我們源州的聖人,罪不可恕!我認為一定要遵照古法,將姓侯的淩遲處死!他的家人,誅滅九族,告慰老夫人在天之靈!……”
    “……吳紳士,請您發言的時候講明因果關係,讚同與不讚同都要有理由,而不是在這裏帶節奏!我們隻是反對以酷刑加於侯大人,並非說侯大人完全沒有過錯!既然是立法,必然要講求律例的公正性和適用性,喬老夫人是一位值得敬重的聖賢,這是基於道德評價,但她的法律地位和其他人是一樣的!所以侯大人失言汙辱了一位老人,不論她是喬夫人,周夫人,或是趙夫人,這樣的過失行為在法律上應該如何被定義,這才是我們討論的內容!”
    “……我不同意這個觀點!因為這個議題,首先把侯大人定義為了過錯方,這本身就偏離了立法的公正性!如果一個人的言論能被定義為犯罪,那麽一個少年做了春夢,然後他把夢說出來了,是否能定義他為強暴犯呢?這根本是很荒謬的邏輯!言論是否構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有因果關係,侯大人隻是言行失當,最多進行批評教育,去受害者家賠禮道歉!完畢……”
    “……我讚同!……”
    “……我也讚同!……”
    就在許多紳士認為這個結論最合理,但又礙於喬銀的情麵時,喬銀終於舉起了自己的手。
    “我覺得汪紳士總結得非常好,不能因為我娘的案件,為社會再埋下隱雷了!若是因此牽扯進更多的人,那才是對我娘的大不敬,所以我讚同這個提案!”
    嘩……
    喬銀的讚同,再次迎來了一片掌聲。
    “我也讚同!”
    這讓坐在一邊的小舒學士,也站起來向會場的紳士們打了一躬,不少人也都望向了他。
    小舒學士激動地說道:“感謝大家,救了侯兄一命!我知道我隻是個客卿,但我現在是真心謝謝諸位,多謝諸位紳士!……”
    嘩……
    掌聲,再次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