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二進山,大青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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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空間時間靜止!
這對於勵誌半年當萬元戶的林陽來說,絕對是天大的好事。
打獵的人分回響子和吊路子。
吊路子是最厲害的,因為他們對活捉有一套自己的經驗。
同樣一隻兔子,死的和活的,價格是不一樣的。
要是遇上稀罕貨。
價格高的離譜,甚至可以在國營飯店換一頓飯吃。
林陽在家裏翻箱倒櫃尋了很久,從地窖翻出了半盆醃製的酸菜,用碗盛了一些放在了小空間。
大熱的天,酸菜是最容易變質的。
他要試試,小空間是不是真的時間靜止。
如果是真的。
以後他不僅可以讓家裏人吃上反季節蔬菜,還能把最新鮮的野味賣到國營飯店和供銷社,賺錢的路子不就來了!
出門,上鎖。
林陽提著兔肉很快就到了趙鐵錘家門口。
“二狗,在不在?”
門是從外麵掛著鎖子的。
林陽敲了很久,才看到一個穿著小背心,光著屁股的四歲小娃,揉著眼睛迷迷糊糊的出了屋子。
“幺狗,我是你林陽哥,你二哥呢?”
幺狗是趙鐵錘最小的兒子。
70年代的集體經濟,每天大人都要集中起來幹活。
年紀小的娃,大部分都這樣被反鎖在家裏,還怕被進村的野狗給叼走。
“二哥昨晚上被我爹打了屁屁,今天早上和爹去磚廠了。”
幺狗趴在門口看著林陽。
“這小子昨晚上是不是犯渾了?”
聽到趙二狗去了磚廠搬磚,林陽隻能隔著牆把蛇皮袋子扔了進去:“幺狗,這是給你們送來的兔肉。等你爹娘晚上回來了,讓他們做給你吃。你放陰涼的地方,別壞了。”
“林陽哥,幺狗知道了。”
幺狗一聽是兔肉,小臉憋的紅紅的,鉚足了勁把蛇皮袋子拉進了屋子。
林陽摸出煙絲和紙。
蹲在土牆根,卷了根紙煙點著,才離開。
二狗不在,自行車就用不了。
腿著去小別山打獵,等到小別山就天黑了。
林陽回家,從庫房拿了繩索和老鼠夾子,放在小空間朝紅山的方向而去。
紅山不遠,就在紅山村背後。
因為土壤貧瘠,光禿禿的連樹都沒幾棵,放眼望去全是隔壁石頭,還有村裏各家的祖墳。
唯一的老鼠大軍。
在50年代鬧饑荒的時候,也被吃的一幹二淨。
林陽徒步前往,打算去碰碰運氣:“看來得抓緊弄幾隻野味,去國營飯店換點錢,先買輛自行車。”
林陽這次沒打算用槍。
還剩4發子彈,留著去小別山的時候用。
進了山,這一路上除了吃了一嘴的沙子,沒有啥收獲。
別說野味,連根野菜都沒有。
快到中午,林凡躲在一個石洞裏乘涼,吃著玉米麵幹糧喝著水:“沒啥收獲就回,明兒一早去小別山。”
“噠噠噠!”
他手裏的幹糧還沒吃兩口,突然一陣清亮的蹄子聲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林陽從石洞裏伸出腦袋一看,眼睛亮了:“臥槽,這運氣也太好了,竟然在紅山能遇到這麽大的青羊。”
五十米外。
一隻瘦高的大青羊正低著頭,在誰家的祖墳旁邊吃幹草。
青羊可是稀罕物,就算是在小別山都不見得能看到幾隻。
和生產隊圈養的綿羊不同。
青羊是野生的,而且是有角的公羊,具有一定的攻擊力。
肉質有點柴,不適合爆炒。
但這種羊沒有一點膻味,適合清燉喝湯。
城裏的國營飯店經常會有縣裏的領導來吃飯。
村裏的老百姓勒緊褲腰帶過日子,這幫狗日的牛羊肉都吃膩了,喜歡吃一點稀罕物。
青羊可是國營飯店的熱門隱藏菜單。
就連羊血都可以炒一盤羊血辣子。
前世林陽在林場當場長的時候,吃過,至今念念不忘。
但很快。
林陽發現個問題。
大青羊距離自己太遠,周圍都是平原,一個人沒有活捉的條件。
“這皮子……算是廢了!”
猶豫很久,他才從小空間掏出了土槍。
塞了火藥,林陽端起了槍。
這一槍下去,大青羊的皮子就不那麽值錢了,但也要保證最大的價值。
他眯著一隻眼睛,瞄準了大青羊的右腿。
砰!
瞄了很久,林陽扣動扳機。
伴隨著一聲驚天的響聲,大青羊噗通倒在地上,迅速起身拉著瘸腿就跑。
林陽怎麽可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抄起繩子一邊追,一邊熟練的做了一個活扣。
受了傷的青羊速度不快。
林陽追的也是費了老鼻子勁。
距離八米不到,林陽一揮手,繩子精準的套在了羊角上。
他屁股向後坐,壓低身體的重心用力一拉。
噗通!
大青羊一個跟頭倒在了地上,繩索拉緊勒在了脖子上。
林陽迅速衝上去摁住羊角,熟練的用繩子綁住了大青羊的一對前後腳。
等確定大青羊沒有逃跑的可能。
林陽才檢查傷口。
土槍威力不大,隻是擦破點皮,小腿輕微骨折,不至於流血過多致命。
“這下發財了,少說能賺個10塊錢。”
放在70年代,10塊錢相當於農民一個月的收入。
林大山這個生產隊的隊長,一個月也隻有13塊錢。
這也是為什麽好多人冒著生命危險打獵的原因,隻要獵殺一頭稀罕的野味,就能讓家裏這一年過得稍微輕鬆一些。
林陽把大青羊扔進了小空間,從口袋中摸出彈藥數了數,還剩下3顆:“看來得想辦法搞點火藥。”
想要搞到火藥,確實不容易。
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
得找人。
看天氣越來越熱,林陽沒有繼續逗留,收拾好東西就下了山。
他現在不確定小空間是不是有時間靜止。
“明天一早,抓緊進一趟城,把大青羊賣了。”
兩個小時後,林陽拖著疲憊的身體進了院子。
從大水缸裏舀了一勺水牛吟,才緩解了炎熱。
趙二狗既然去了生產隊的磚廠,回來也到晚上七八點了。
看時間還早,林陽進了屋,光著膀子倒頭就睡。
他現在這具身體的素質,剛剛抓了一隻羊,都累的渾身發抖。
這一覺睡得香。
村裏的老少爺們都在地裏頂著大太陽幹活,林陽在家裏呼聲震天響。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
一陣敲門聲把他驚醒:“哪個王八犢子這麽沒素質,敲什麽敲?”
“林陽,我!”
院子外麵,一道熟悉的聲音把林陽拉回現實。
“真鬧挺!”
林陽不情願的起身穿鞋,出了門,從裏麵拉開了門栓。
“葛洪兵?”
一抬頭。
穿著一套軍裝的葛洪兵正在門口,身後還跟著兩個十六七歲的黝黑小夥子,清一色的破舊軍裝。
葛洪兵,是大隊的民兵,和林陽同歲。
大高個子,身體很壯。
前世,聽說這小子找了關係當了兵,就留在了軍區,過得風生水起。
“洪兵,你來幹啥?”
葛洪兵幾個人在門口,林陽就猜到肯定不是來找他瞎聊天的。
這小子年紀不大,做事很老派,也不愛笑,是個當領導的好苗子。
“隊上讓你去一趟,要找你談話。”
葛洪兵還拿出了隊上開的證明,落款蓋著“紅山鄉生產隊”的名章,簽名處竟然掛著林奇這個狗名!(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