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領海人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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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之掙紮求活!
    馬淳見泊勇有些遊移不定,便問道“泊壯士,不知你們疍人現在情形如何?領海人的稱謂是怎麽回事?”
    泊勇見馬淳態度溫和,與以往見到的吳人並不一樣,又是至極的救命恩人,不覺有些好感,產生了一些信任。便回答道“回稟大人,咱們疍家人世代居住在崖洲島海邊,小人的家離這裏不遠,大概一天的路程。小人知道些漁汛,所以大夥把我尊為領海人。”
    原來領海人這個頭銜沒有什麽特權,它更像是一種榮譽稱號,一般是用來稱呼出海經驗最豐富、技術最好、捕魚最多的疍家人。這個稱號對年紀並沒硬性規定,疍家人更認同個人能力,誰能帶領大家安全返航、誰能帶著大家捕到更多的魚,他們就跟著誰。
    準確的說,疍人並不是一個民族,他們的起源說法很多,有的說是南越人的後代,有的說是秦人的後代,還有說是從長江中上遊遷徙過來的,各個民族都有。
    之所以叫他們為疍人,是因為他們的船兩頭高,中間還有個窩棚,看上去圓圓的像個蛋。慢慢的就被居住在陸地的人稱之為疍人。
    疍人世代都生活在水上,一家人一條船,幾家人幾條船連成一排,就是他們的村落。除了捕魚撈蝦之外,還用船做一下運貨、載客的小生意,著名的采珠女,就是疍人女孩。
    疍民一直到清朝末期才陸續搬到陸地上去居住,但他們依舊以大海為主要活動區域,比如在海上經營魚排搞近海養殖什麽的,每家疍民基本也都會把漁船當成家裏最重要的財產,不光陸地上要有房子,水裏也必須有條船,才算生活美滿。
    疍民的服飾很簡單,男人就是黑色或者藍色的布衣布褲,褲腿粗大且短,赤腳。女人的衣服稍微講究一點,在袖口領口褲口處會封上一條或者幾條黑色的鑲邊,頭上則包裹著一條單色或者花色的頭巾,有的還會在頭巾上戴上一頂竹鬥笠。
    不過疍民自古就很窮,因為各個朝代對他們都比較歧視,基本不準他們上岸居住。漢朝以前還稍微好點,並不規定疍人必須居住在船上。但由於漢時設立郡縣以後官吏盤剝非常嚴重,不僅讓這些疍家人上繳大量魚獲作為賦稅,還要求漁民下海捕撈玳瑁、珊瑚、海珠等一些貴重物產。如果完不成官府製定的份額,就不允許上岸,久而久之變成了不許上岸居住的規定。
    因為他們常年在海上作業,養成了一種彪悍的性格,一言不合就以命相搏,且居無定所,不好管理。
    “出海三分命,上岸低頭行。”這就是疍民的生活寫照。每次出海都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回來,所以也沒有存儲的習慣,生活過得緊巴巴的,完全靠老天爺吃飯。馬淳曾經在三亞一個疍家人村子裏看過他們的老照片,一條褲子補丁摞補丁,縫得和帆布差不多厚,這是疍家人的常態。以至於漢人把疍家人穿的衣服叫做九日幹,意思是他們的衣服洗完了,曬九天才能幹,補丁太厚。
    疍人在崖洲島設立官府之後受到了最為嚴苛的盤剝,致使疍人曆來就仇恨官府,反抗官府成了他們刻在骨子裏的習慣。
    疍家人的生活真的很簡單,一條十米左右的木船,就是他們一家人的居室房。船頭是客廳、起居室、神龕,船尾是廚房、衛生間,船的中部有一個用草席、布簾、木棍、木板搭起來的小棚子,餐廳、臥室就都是這裏了,不管男女老少,全都睡在這裏麵。
    而且他們的船還充當了家庭的倉庫,船艙的前半部一般是養魚的地方,捕撈上來的魚蝦賣不出去就先養在裏麵。後半部放著一些被褥衣物之類的生活用品,這就是疍家人一家人的全部家當。
    這三艘漁船就是三個家庭,分別姓泊,姓幕和姓薄。根據泊勇的描述,應該居住在崖洲島東北角的海邊。原本他們隻是在沿海一帶捕魚,因為泊勇的弟弟泊海,也就是斷了手臂的那位漢子剛說了一門親事,需要和山上的黎人交換一些木棉織貝作彩禮。於是泊勇便邀請相鄰的幕家和薄家兩家一起出遠海捕魚,想要多捕些大魚去山上交易。
    想不到剛找到魚群下網,卻被埋伏在邊上的巨鯊群發現。這些巨鯊本就是把這個馬鮫魚群當做自己的美餐,怎麽會允許泊勇他們奪取口中之食,於是雙方就爭鬥了起來。
    按說有巨鯊群在附近遊動,泊勇按常理是不會下手捕魚的,隻是泊家需要早日交易到彩禮,眼睜睜看到這麽大的魚群不下手實在忍不住,心懷僥幸也就下手了。哪想到這群鯊魚這麽凶猛,上來就把他們的漁網咬壞了兩個,隻剩下一網還在他們手裏。
    要是沒有漁網,他們就要空手而回,這就激起了這幾個疍家人的血性,一夥要保漁網和魚獲,一夥要保自己的食物,這就鬥了起來。
    要不是馬淳的飛魚船出手相助,估計泊勇他們今日不但漁網被破壞,魚獲全無,甚至他們兄弟二人性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說到這裏,泊勇再次誠心誠意的感謝馬淳道“縣君大人的恩情,泊勇真的不知怎麽報答才好。嗯小人家中還有些海珠玳瑁,待小人取來獻與縣君,報答縣君救命之恩。”這漢子倒也淳樸,知道對岸吳人喜歡珍珠寶貝,反正這些東西不能吃喝,就想送給馬淳當做救命的酬謝禮物。
    馬淳擺擺手道“本官先前說過,你們都是本官治下百姓,出手相救是本官的職責,不需報答。這樣吧,你們且隨我去縣裏走一趟,看看在本官治下百姓生活如何,到時或走或留全憑壯士自決,你看如何?”
    “這好吧,那小人們遵命就是。”泊勇考慮了一下,覺得眼前這位新到任的縣君態度溫和,並不像有惡意的樣子,決定跟過去看看。
    既然決定了,泊勇回到自家船上,和另外兩家商議一下,就起帆跟隨馬淳的飛魚船一同向瓊山方向進發。
    這裏作者要解釋一下三國時期的稱呼問題。
    一般同輩或者同等地位的雙方互稱對方的字,不能連名帶姓直接稱呼對方,會讓對方認為你不尊重甚至是侮辱對方。
    對於長輩或者地位比較高的,一般稱呼對方職位或者字、號之上再加一個公。漢族人對上官不能稱呼大人,大人這個稱呼隻能針對自己的父祖。而蠻夷胡族卻會稱呼頭人、族長還有漢人官員、地方郡縣長官為大人。
    直到元朝以後才會將大人這個後綴加在所有官員的官職之後,作為對官員的尊稱。這可能就是胡族入主中原以後帶來的強製習慣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