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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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飛英雄傳!
因為以上種種,所以我對於這位小哥的印象非常好。
所以在報社裏除了奧斯卡部長,金喆算是我唯一朋友了。金喆這個人滴酒不沾,完全是滴酒不沾,哪怕應付場合抿一小口那種也不會嚐試。我問他是酒精過敏嗎?
他說不是的,高中的時候喝幾瓶啤酒也沒事,白酒也能喝,但後來就堅決不喝了,因為對於金喆,最受不了的就是混亂,或者說迷迷糊糊的狀態。他對清醒有著偏執的熱愛,完全忍受不了一絲的混亂感。
我說其實有很多人就喜歡迷迷糊糊的狀態,覺得那種減低了靈敏度的情況,會讓煩惱、壓力都減輕不少,暫時逃脫。不能不說,酒精的存在是有他的道理,人類喜歡迷幻的狀態,也是進化的結果,那種情況是解壓的好方法。
金喆說,那是因為人們很難與自己的憂鬱、壓力之類達成和解,如果和解了,就會覺得隻有善待自己每時每刻的感受才是真正活著。這就像動物園裏的一群猴子,最痛苦的那隻不是從來沒有出過籠子的,而是那些帶出去表演,到過其他地方,終於還是又被關回來到。它們發現有更好的生活,所以無法再與籠中的生活和解了。
但是就算不和解,抗爭、失敗、痛苦、壓力,那才是真實的生活,偶爾麻醉自己,然後才知道真實。
我的言外之意,金喆小哥,我怕你是用了更強大的思想麻醉自己,長期麻醉自己,所以才害怕偶爾的放鬆——也就是說,反而是金喆小哥你,才是一直醉醺醺,而且不想清醒。
不過,終究我沒有這樣說,那太不禮貌了,幹涉別人生活方式,甚至否定別人生活方式,不可以那樣做。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如此。
……
總之,我與金喆還是很投緣,後來他就邀請我去他在傳媒大廈後身的集體宿舍同住。
集體宿舍就像宿舍,有四個床位,還能自己開火做飯,金喆因為已經是助理,而且奧斯卡幫忙,竟然自己占了一個屋子。這樣一來,金喆的宿舍就成了我的第二個住所,不想回出租屋,就在金喆的宿舍住,兩個人也不寂寞。
寫作或者周末還是回出租屋,還是去混學校食堂,去“涼熱咖啡”吃焗飯和炸蝦球。
如此狡兔三窟的生活還真是方便,我也不用天天趕地鐵上下班,最重要的是如此一來,我倒有了一個方麵晾曬翅膀的地方。
而且金喆這人生活仔細,屋子幹淨,物品齊全,沒事了他還自己做飯。別說,燒菜的水平很好,我跟著他倒是經常能吃到一些家常菜。
……
一個星期之後,奧斯卡就上班了。我問他傷到哪裏,他說後背左邊肩胛骨。估計近期打不了網球了。
我又問具體遇到了什麽麻煩。
奧斯卡說,那是很複雜的事情,現在還有後續,以後有機會跟我細細說。
雖然我和奧斯卡的關係已經非常好,但他畢竟是社會新聞部的副部長,報社的中層領導,平時就如門口的銅皮獅子般高冷驕傲,還天天把自己打扮成“高級黑”的樣子。
我一個新人,和他走得太近不免有風言風語,從他修養期間我的待遇就能看出,各種羨慕嫉妒恨都會接踵而至,所以平時在報社裏,我還是刻意保持對奧斯卡的距離,盡量低調,能不招呼他,我就不和他接觸。
……
所以,即使奧斯卡已經回來了,但我平日接觸最多的依然是金喆小哥,奧斯卡也明白我的處境,安排事情也通過金喆告訴我,這樣也能很好地避嫌。我平時在報社裏都叫金喆“小金老師”,這種老記者帶新記者的情況也是傳統,沒人的時候就叫小哥或者金哥。
在大夥眼裏,我自然而然就成了金喆的跟屁蟲。
……
金喆這人是個好脾氣,前麵也說了,一點也沒有擺“師傅”架子的情況,人家帶新記者都是當小工用,他倒像保姆一樣處處照顧我。
我覺得金喆對我如此,並不是出於奧斯卡安排的壓力,而是他平時就是如此與人相處的,隻要對方不是他反感的類型,就會像家人一樣相處。
這樣的人是有的,典型的就是飛鳥和顧媛媛。他們都是這樣,隻要認定了,就會直接從朋友上升到親人的層麵,很快不分彼此。
所以,這也是我喜歡金喆的地方。他這人的狀態,總讓我想起飛鳥暖洋洋的親和力——經常麵帶微笑,說話不溫不火,遇事不急不躁。從這一點自然也讓我樂於和他接近了,但總體來說,他雖然性格像飛鳥,但卻沒有飛鳥內斂中的渾厚與刹那的銳氣。
……
怎麽說呢?金喆就象是等了很久也下不來的一場雨,隱隱的雷聲,悶熱的溫度,偶爾的陣風,總給人以“事已至此,卻為何戛然而止”的特殊感覺。
為何偏偏要等什麽陣雨呢?但金喆就是給人這種感覺。
……
金喆是財經大學畢業,本不應該當什麽記者,他被招入報社時在項目企劃部門,主要負責是拉讚助,搞營銷,拓寬業務領域等工作,說實話比當個記者要輕鬆得多,油水也多,但他做了一段就自己請求調動,說應付不了天天應酬,還是想從基層記者做起……。
金喆的身份其實也不是我和老三這樣的合同製人員,而是與奧斯卡一樣,是正經的報社事業編製幹部,在整個傳媒集團三千多人的隊伍中,這種體製內的事業編幹部隻有二百人,是隸屬市宣傳部的下屬單位,也就是宣傳部派來的管理層。
也就是說,隻要金喆願意,他一輩子都能穩居傳媒集團領導機關的核心,早晚有機會混上一官半職。
這就像在房地產開發公司,金喆其實是管理層或技術人員,卻非得來到工程隊,與我們這些臨時工們一起搬磚蓋房子。
……
金喆曾經勸我把租的房子退掉,就徹底搬來宿舍和他同屋,但是我覺得沒有必要。
一方麵是懶得搬東西,另一方麵畢竟已經住慣了,或者一年半載的,在報社幹不下去了,也不用再張羅租房子。反正報社這邊有金喆的宿舍,隨時可以住,可以用來晾曬翅膀,那樣就不錯了。
這段時間,我漸漸進入記者狀態,在宿舍這邊住的時候也多了,畢竟剛剛工作,要顯得積極,報社記者都是晚上八九點回來趕稿子,這個時候才是記者們聚集的時候,除了早晚都需要向金喆外,也需要和別的記者多交流多溝通請教。
一般金喆都會抽空做好晚飯,我們一起吃,連刷個碗,擦個地的活金喆都不用我幹,他的理由是他自己習慣了,別人收拾倒費事。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有時會與金喆聊天聊到很晚。也知道了他更多的情況。
……
金喆來自遙遠的一個鄉村,那個名字我永遠記不住,不是因為複雜,而是因為太普通,幾乎各地的鄉村中都有類似的名字,完全會混淆在一起。
但是從金喆隻言片語的描述中我也能感受到那樣的鄉村的景色肯定是依山傍水,鬱鬱蔥蔥,從小金喆就在山坡上玩耍,熱了就跳進小河裏洗澡,攆雞追狗,采蘑菇掏鳥蛋,過年忙殺豬,開春撒化肥,秋天賣水果,冬天去滑雪場邊上的農家樂幫忙……
飛鳥曾經就向往去這樣的山村生活,而且似乎我聽他也說過,在某地某村莊,他的確有幾間房子。
說不定現在的飛鳥就躲在這樣的地方。
可惜當時我沒在意,而且我也記不住這樣的地名,這就像我思維中的盲區,從來無法補救。
……
金喆生在山村,但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985的大學,我一直羨慕這樣的學霸,可惜我沒有這個能耐,從來沒有感覺到寒窗苦讀的滋味。對此我一直有種隱約的擔心,怕自己做事情不能持之以恒。
我也和金喆探討了這個問題,向他討教如何能成為一個學霸,雖然我已經用不上,但說不定將來結婚生子,教育下一代時就有了方向。
金喆似乎也從沒仔細總結過這個問題,讓我這麽一問倒是思考了一番。他說自己小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學習,認字算數都是他們村小裏最晚最差勁的,每天書包裏的各種小玩意和漫畫書比課本多。老師和父母一度還懷疑他有多動症或者鉛中毒後遺症。
“但是後來就開始悶頭學習了,你也知道我性格,沒有什麽興趣,也沒有好奇心,所以我的世界一下子就剩下學習一件事……我就是能做好一件事的那種人。”金喆說。
的確,我也是如此感受,“金喆就像等待著未下來的雨……似乎這雨下不來,就得等待,無法去做別的事情了”。
但我肯定不能對金喆這麽說,這太不禮貌了,好像說對方是無趣的思想空洞的機器人一樣。於是我把這歸結為他強大的專注力。
其實這也不是虛偽的奉承,對於這個世界上99的事情都是能用專注力和毅力去搞定的,這的確是優良的品質,過剩的好奇心和尋求刺激的性格反而是成功的最大障礙。這點我完全讚同。
怎麽說呢!
我和飛鳥這樣的人當然最害怕的是停滯,停滯會讓我們無法呼吸般痛苦。但滴水穿石並不是停滯,點滴積累的努力隻是緩慢,緩慢不是停滯,雖然表現得類似,但本質上完全不同。
這點我該向金喆學習。飛鳥說,“注意積累的意義”,道理也是如此。心平氣和接受緩慢的狀態,也是優秀的能力。
……
不同人的人生踏著自己的頻率,激進者不去批評穩健者,穩健者不去詆毀激進者,互相無可指摘,討論孰優孰劣沒有意義,這是基本的道德標準。
所以金喆才有今天的狀態,頂著名牌大學的頭銜,從管理層自願來到基層當記者,這都是他自己的選擇,是他喜歡的生活狀態和節奏。而且他從不以強者示人,也善待周圍的人,不以對方強弱來決定自己的態度,的確值得我去學習。
……
所以,我們不應該大驚小怪,有時候我們認為是巧合的,不可理解的情況,其實內在的原因其實很普通!
我們認為是緣分的是成功要素的東西,其實也很簡單!
我們不理解,也許是我們的眼界和境遇還不足以讓我們理解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