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食公司副本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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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則怪談之鬼語!
    我叫段元非,死的時候37歲,今天是我死亡的第十六年。
    我有個雙胞胎哥哥,名叫段宇堂,不過很可惜,他比我早了五年就離開了人世,跳樓死的。他站在七樓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麽,但是他從小就很膽小,我不明白他為什麽會敢站在上麵。
    跳樓一定很疼吧?我沒跳過,不過想來,應該比割腕要疼許多。
    我們小的時候,家裏不是很有錢,哥哥總是把好東西讓給我,他說自己比我大,不需要太多,即使他也就比我早出來十幾分鍾吧。
    上小學的時候,他喜歡做手工,在興趣班上,還給我紮了一個巴掌大的小紙人,說是送我的禮物。我看了半天,隻從紙人臉上唯二的兩個表示眼睛的圓圈裏讀出了一點祝我快樂的意思,紙人的其他五官,我還得自己畫上去。我不是很喜歡用紙片做的東西,一沾上水就被毀了,尤其是小紙人,臉上畫著的五官手稍微用點力就會糊。
    我給紙人隨便起了個名字叫“小白”,反正它也不會說話,我就當它同意了。
    上了高中,班上有個同學家中是開公司的,很有錢,經常請客班裏的同學,哥哥就說,他以後也要開公司,讓我們都過上好日子,還要請我去當經理。
    我說不用,等他開了公司,把爸媽和奶奶養好了就行,不用管我,我自己能活著,我寧可待在家裏摳摳搜搜地過日子,也不要當什麽經理,累得很。
    他在大學畢業之後,貸款開了家小公司,花了將近十年的時間,這間小公司居然就慢慢成了有著許多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大公司,在食品行業裏也排得上號。
    好景不長,在他的公司蒸蒸日上的時候,居然被查出來有人在公司的糖果裏投毒,哥哥送去檢驗的糖果也被查出來含有毒物質,他的公司夢也就破滅了。
    隻是沒人仔細想想他為什麽會做這樣的事,他開著公司,過著好日子,又怎麽會想不開地報複社會。
    哥哥向來膽小,以前見著蟑螂都會往我身後躲,也不敢看殺雞殺豬的場麵,我不信他會做出這種事。
    在處理好他的後事之後,奶奶總算從外地趕回來了,她怎麽也不肯信哥哥已經死了,天天往外跑,說要找回小宇,在一次次尋找無果之後,她心髒病複發,倒在路邊,從此再也沒睜開眼。
    爸媽跟換了個人一樣,消瘦許多,他們總是一遍遍地跟我說,他們隻有我了——他們是怕做出什麽出格的事,畢竟我以前為了給哥哥出氣,揍過不少人,闖下許多禍。
    小學時隔壁班有個大塊頭搶了哥哥的書包,被我追著從教學樓三樓一路跑到醫務室;初中時有小混混見哥哥好欺負想要找他要點保護費,被我揍得鼻青臉腫之後三年沒見過麵……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爸媽也被老師叫去學校很多次,他們甚至都怕我走上不歸路。
    而現在,既然有人敢誣陷哥哥逼得他跳樓,那我向他們索命也很正常吧?
    放心,我還有爸媽在世上,報複也不會把自己搭進去。
    我知道,這件事很有可能是哥哥公司的競爭者幹的,在等了幾個月之後,難忘公司果然推出了一款新的糖果,除了包裝,味道和哥哥公司的糖果大差不差。
    我辭去了原來的工作,改了個名字,混進了難忘公司的銷售部。
    自然有人知道我哥哥的長相,我不能頂著跟他一模一樣的臉進去,所以我在太陽底下暴曬了一個星期,整個人黑得像是去了非洲逃難一樣,劉海也留得很長,將大半的眼睛遮住,再戴個黑框眼鏡,半張臉跟被遮住一樣,看不出來原本的長相了。
    但是還不夠,我對著鏡子比劃了一下,發現別人還是能從聲音裏聽出哥哥的影子,所以我找了一個醫生朋友,給我做了個手術,配了點藥,聲音就跟被刀刮過一樣沙啞,哦,確實是被刀刮過了。
    雖然我現在長得跟鬼一樣,但那個時候難忘公司還是個不知名的小公司,他們看了我名牌大學的畢業證和大公司的履曆,就讓我進了銷售部,幹了一年之後,我當上了銷售部的經理。
    當上經理之後,我可以接近公司的老板了,很快就確定了當年誣陷我哥哥的人就是他,他身邊的助理劉奕,就是當年堵在我哥哥公司門口的人。
    於是,我開始在公司的賬單上動手腳了。
    不進財務部動手腳的原因很簡單,如果我在財務部當上經理,賬單被查出來不對勁之後我也很難摘幹淨,但是銷售部不一樣,銷售部直接麵對著消費者,這樣,即使一天變動三四個顧客的數量,也沒人知道。
    我做了兩個賬本,一本是交給財務部統計的正常賬本,裏麵記錄了報上來的消費者的數量,另一本則是我自己做的“假賬”,每天多記了幾個人在上麵。
    就這樣做了四年,我計算著差不多了,將“假賬”暴露出去,“假賬”變成了“真賬”,畢竟其他人一看,就會以為是公司為了逃稅漏稅故意少報了消費者數量。每天少幾個人逃的稅不多,但是四年時間累計下來,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夠他判上最高的刑期了。
    再說,我其實也沒有冤枉他,畢竟對於每個來買糖果的顧客,他們的員工都會說一句“我多送你幾顆糖,發票就不開了吧。”這數量,可比我做的賬要多多了,相比之下,我還是很善良的。
    不過七年的刑期可一點也不夠,但是剩下的事,自然不用我出手了。財務部經理為了把自己摘出去,直接供出了難忘公司老板行賄的事,再加上公司其他部門各個經理、董事會的其他成員的背刺,什麽髒水都吐出來了,爽快得沒用幾個月,法院的判決就下來了。
    我也不得不感歎一句,老板他還真是夠爭氣的,直接判了無期進去。
    我知道,雖然是無期徒刑,但過個十幾二十年,他還是會出來的,就這麽死還是太容易了,我之所以過了四年就公開“真賬”,就是計算了之後他最少也會被判個十幾年。活著,才能受罪不是嗎?
    監獄裏的日子可算不上受罪,也就是偶爾被獄友欺淩一下,他的好日子,在他出來之後才會開始。
    如今社會發展迅速,誰知道二十年後世界會變成什麽樣,到了那時跟不上時代的他能做什麽?再說一個從監獄出來的眾叛親離之人,又有誰會用他呢。
    就讓他成為廢人一個,在社會的陰暗角落裏苟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