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夏司馬請求定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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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回 夏司馬請求定流地
由於單雄信拿著錢上下打點,幾乎買通了上黨縣乃至潞州的整個官場。本來夏逢春就由打外地空降過來的,而且,背景是燕王羅藝的人,在這大隋朝官僚體係裏就受排擠。又一上任就全州捉拿響馬,把這潞州攪得天翻地覆,下麵公差加班加點,一個個苦不堪言。這下,夏逢春在潞州就沒有了官僚基礎,大家都說他不好。單雄信再救秦瓊塞點錢。夏逢春本身這脾氣也不好,愛激動,到了監牢之中,差一點沒把秦瓊給宰了。這下子,就犯了大忌了。蔡刺史把夏逢春叫來,好好地訓斥一頓。
“我是上司,對你的工作我一直支持,對不對?你看下麵那麽多人說你不好。但是,本刺史是一直在背後支持你。但是夏司馬呀,你這些事兒做得不對呀!尤其是,你不能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當中嘛。你跑到囚牢裏,差一點把囚犯給殺了。這是什麽行為?介於你現在的情緒十分不穩,這樣吧,秦瓊這個案子你就別跟了!不然的話,本刺史會讓天下人恥笑,會讓人說我執法不公,以原告審被告,這個罪名我可擔不起!”
他一說這話,夏逢春急了,脫口而出:“難道說,你們都受了秦瓊的賄賂不成?我這有理的反倒成沒理的了。”
一說這話,更犯大忌。你沒有證據,哪能說這話呢?
蔡刺史把眼一瞪,臉一沉:“啊嘟!夏逢春,你說這話可要負責!本官一向清廉,從來不收受賄賂,你怎麽能這麽說話呢?我警告你,你如果再這樣說話,本刺史可治你誹謗之罪!退了下去!”
刺史,一州的一把手。這麽一說,夏逢春還想懟,但是,一琢磨確實無憑無據,自己也後悔剛才說那句話了,現在把大家全得罪了。連秦瓊的案子自己都不能審了,哎呀!把夏逢春給氣的呀,回到家裏一張嘴,“哇——”怎麽了?一口血又吐出來了,這傷還沒好呢。
這邊接著審案,一審秦瓊鐧打夏逢春這個案子,證據不足。這案子就不用說了,你說人秦瓊打你了,秦瓊那邊瞪眼就不承認。你沒有人證啊,你的人證是你的家人啊。就算他可以作證,但他看到的是金城、牛蓋,他沒見到秦瓊,所以指認不出秦瓊。物證呢?李密一口咬定,那幾串珠子就是自己贈給秦瓊的,許你燕王有,就許我蒲山公有,這珍珠不算什麽,我以後還贈給他,你幹生氣!所以,這個案子官府不予審理。除非你夏逢春再提出新的證據。否則的話,這個案子到這裏就結束了。
夏逢春不服啊。不服,上告!上告給誰呀?上告給太原侯李淵,也就是潞州刺史的頂頭上司。
那李淵現在不但是太原侯,朝廷又給了他一個職務,叫河西衛府大使,主管這一帶呀。夏逢春一封信就告到了李淵這裏。可惜,李淵早就被李密給打通了。
李密親自找了一趟李淵,兩個人同宗,雖然一個是隴西李氏,一個是遼東李氏,再往上倒有親戚。而且,兩人私交不錯。所以,李密一找李淵,把事情經過一說。李淵可不知道這位秦瓊就是臨潼山救自己的那個人。他要知道了,那這件案子更沒事兒了。即便不知道,李淵還是把夏逢春上告的書信給壓下來了,告訴夏逢春:“這麽做是不對的,你這叫越級上報。越級可不可以上報?可以。但是,你得有確鑿證據。否則的話,越級上報,這僭越之罪還了得啊?那以後地方官都能夠告他的頂頭上司,那不就亂了嗎?從你這上告的文書上也可以看出來。這個叫秦瓊的人,你說他打你了,沒有真憑實據。既然如此,發給蔡刺史,讓他定奪。潞州刺史的定案就是我河東衛府大使的定案。這個案子你就聽蔡刺史的,不要再找我了。如果還不服,上報上報給朝廷,找皇上去,你直接告禦狀,這多好啊!”
李淵也看出來了,這位是燕王的人,平常猖狂慣了,跑到我手底下當了一個小小司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告這個、告那個,你告誰呀?!你在瀘州折騰什麽?你是條龍給我盤著,是頭虎給我臥著!再不老實,發動官僚鬥你!
另外,李淵也發現這個案子當中還有單雄信這個人,犯案的疑犯是單雄信的朋友。哎呀,李淵一直內疚自己誤傷了單雄忠。對單雄信的事兒很上心,我得幫著單雄信救救他的朋友,這也算彌補一下我的過錯吧。
這一下子,真得給按住了,秦瓊在鐧打夏逢春這個案子上就沒罪了。
那秦瓊有罪嗎?有罪,誤傷人命之罪。但這個誤傷人命也有情可原。因為,是吳廣手持利刃夜入秦瓊住所,秦瓊無意把他給搗死的。經吳廣的老婆望氏和吳廣的小舅子望恩他們作證,他們自己都指認了,說:“我們這個當家的確實看上了人家錢財,沒死之前就跟我們嘀咕,說今天晚上要我們幫忙去把人殺了,錢財,我們幾個分贓。但是,我們作為良民,堅決不同意。這才讓望恩去小張村去喊差役。沒想到這邊,吳廣晚上一個人就溜進人家的住所了,想圖謀不軌,結果被人家給誤傷了。確實沒聽見打鬥的聲音。”再經過仵作、官差調查,確實也沒發現兩人搏鬥的痕跡。
就這樣,最終,上黨縣劉大老爺就定案了:這個案子是吳廣圖謀不軌,想圖財害命,夜入秦瓊的住所。秦瓊聽見了,進行了一次正當的自我防衛。隻不過,防衛過當,把人杵死了。
這樣一來,秦瓊就沒有了死罪,最後按律判流刑,就把秦瓊發配,發配到什麽地方?這個時候,夏逢春來找蔡刺史了。直接就說了:“刺史大人,這個案子,我可受冤了!我直接告訴你,我受冤了!我想,您也一定心知肚明。但是,這個案子就不說了,我就認倒黴,我不說了!那麽現在這個罪犯是不是要判流刑?”
“啊,”蔡刺史說:“是,是要判流刑發配兩年。”
“那就好了!那你打算發配到什麽地方去?”
“呃……那,那找個地方就行了唄。”
“刺史大人,您給我一個麵子,能不能把秦瓊發配到幽州呢?”
“我……”蔡刺史一聽,心中一“咯噔”,心說:“好歹毒的夏逢春!”
怎麽?誰都知道幽州被當時大隋朝的官員稱之為酆都城、閻羅殿。因為那一塊兒,中央管轄不到,那一片直屬燕王羅藝管轄。人家獨立的司法係統、獨立的行政係統。那麽可不可以往幽州發配罪犯?是可以的。你幽州也可以把你的罪犯往其他州流放,這都是可以的。但是,大隋朝的官員都知道這燕王羅藝有一個不成文的秘密。什麽秘密?他是最恨配軍。說這羅藝為什麽恨配軍呢?是因為羅藝恨屋及烏。他雖然歸降大隋了,但不是說真心實意的歸降,那是迫不得已。打內心裏、打骨子裏,對大隋一直有敵意。但現在天下一統,你還不能造反,還不能反抗,那怎麽辦呢?燕王羅藝也又憋又氣又惱,逐漸的這心理也扭曲。尤其看到從內地發配過來的那些罪犯,燕王羅藝直膩歪——這些東西非偷即盜、非奸即貪,都不是什麽好鳥!都是其他州的那些垃圾!往我幽州放啊?可以!來到我幽州,我不管這個人他是犯多大罪。到我這裏,隻要見到我,我先打他一百殺威棒。甭管什麽罪,說小偷小摸就判半年,判半年,也給你一百棍子。說我無期徒刑,那更給你一百棍子。這叫一百“殺威棒”啊。而且,這一百殺威棒是結結實實打在人身上的。在燕王羅藝麵前,下麵行刑者沒有一個敢受賄賂的,沒有一個手上敢留情的。說私底下收了別人賄賂,打人的時候手下留情,一百棍子別打那麽重,慢慢地打,輕輕地打,打在身上跟不打一樣。這事兒要讓燕王羅藝知道了,那行刑的就倒黴了,馬上叉出去,亂棍打死,把身上骨頭打粉碎。這羅王爺說得出、做得到。最初幾年,還真有些人鋌而走險。一看,黃的是金,白的是銀,利欲一熏心,失去理智,收了人家銀子,執行的時候手上鬆了點。結果就被燕王羅藝看出來了,“拉下去,亂棍打死!”打得渾身骨頭節兒都拍碎了。“把屍體扔到荒郊野外,不許掩埋。”而且,你包庇的罪犯,也是亂棍打死。為什麽?“誰讓你到這裏破壞法製,賄賂實行者,這還了得呀?這是藐視本王!亂棍打死!”打了這麽幾個,後麵的行刑者可不敢收人賄賂了,也不敢執行當中手中操生、手下留情了。每一板子打下去,那就得見紅見血見紫棱子。所以,這一百殺威棒是結結實實打在人身上。別說一百,一般的人就這樣挨打,五十棍子就得把人打死。說強壯點的,強壯點的那也吃不消八十棍子。一百棍子打下去,那絕對得把這個罪犯給打死了。所以,發配一百個罪犯,九十九個是當場斃命,或許隻剩下一個能夠命大的活著。所以,幽州的監牢幾乎是空的,沒有人。所有發配來的,都得經過羅藝親自驗看。然後,當著羅藝的麵打一百殺威棒,誰也躲不過去,誰也不許講情。所以,人稱幽州是酆都城、閻羅殿呢。說:“想害誰就讓他發配幽州去見這燕王!”因為羅藝姓羅,所以老百姓就叫茬了,“燕王”、“羅王”加一起,這就是“燕羅王”。“燕羅王”者“閻羅王”也!就給這老王爺起個外號“閻羅王”。
那麽,夏逢春向蔡刺史請求把秦瓊發配幽州——發配到我老恩師那裏去,那裏有一百殺威棒。在你這裏,我不管你背後收別人什麽賄賂了,我認了,我在這裏鬥不過你。但是,你可也把我得罪了。那麽這個時候,我向你請求,能不能給我這個麵子?
這話雖然沒說,但是蔡刺史能不明白嗎?蔡刺史一琢磨:“這個夏逢春心夠歹毒的呀,這是讓秦瓊跳進閻羅殿,借他師父的手把秦瓊給殺死。哎呀,怎麽辦呢?我不同意?不同意,真是徹底就把這位給得罪了。不必要。為何?因為單雄信來向我求情,人家隻說了:‘隻要保住秦瓊的性命就行。’那麽現在,秦瓊的性命在我潞州已然保全了。我的承諾就已經完成了。我把秦瓊往幽州一發,秦瓊未來的生死跟我就沒關係了。我又能稍微緩和一下我和夏逢春之間的關係——你看,我按照你的意思把秦瓊發配到了幽州。你在我潞州不能折騰,在幽州,我管不著。”這樣一來,兩個人關係就和緩了。誰不想給自己留後路啊?蔡刺史,官場老手,老油條了,這點能不懂嗎?“啊啊啊,好好好好,哎呀,夏司馬,你這個建議嘛,我覺得還是不錯的。好吧,那就讓上黨縣縣令把這秦瓊發配到幽州去吧!”
“多謝刺史!”夏逢春高興了,隻要把秦瓊一送到幽州,哼!你就沒個跑!我老師得把你打扁乎了!到那個時候,也出出我心頭的惡氣!
蔡刺史把這個意思也告訴了上黨縣的縣令,上黨縣劉縣令一琢磨:“人家蔡刺史都答應了,我就裝傻。真的單雄信緩過勁兒來問我,我往上推,我說:這是蔡刺史的意思,跟我沒關係。對,就這麽辦!”
於是,上黨縣縣令就當場判了秦瓊一個發配幽州兩年,即刻執行,馬上解往幽州。
單雄信接到信兒,聽說秦瓊改了流放了,哎呀,太高興了。擺上酒宴,大家慶功。雖說這兩天銀子沒少花,但是值個兒!叔寶哥哥的性命總算是給保下來了!“這期間,也多虧了金甲、童環兩位兄弟呀!來,當哥哥的敬兩位兄弟一杯。”把酒杯端起來了。單雄信高興,今天請了金甲、童環。
金甲、童環這杯沒敢端。單雄信一看,“嗯,怎麽著?兩位兄弟為何不滿飲此杯呀?”
“二員外,二哥。這個案子還沒結束呢。”
“哦?怎麽沒結束啊?”
“二哥,現在您知道叔寶哥哥被發配到什麽地方去了嗎?”
“不是幽州嗎?”
“是,但幽州是什麽地方您應該清楚啊。”
他們這麽一點,“哎喲!”單雄信也有所耳聞。他是江湖總瓢把子。他的小弟犯了案,隻要被送到幽州的,沒一個活著回來的。單雄信一下子明白了,“哎呀!兩位賢弟。莫非在說幽州那裏有燕王羅藝一百殺威棒不成?”
“著哇。二哥,您這還看不出來嗎?我們也打聽了,據說,是夏逢春的主意。夏逢春找蔡刺史了,要求蔡刺史給他麵兒,把叔寶哥哥發配到幽州。這個要求是不違法的。在法律上,發配到什麽地方都可以。這是蔡刺史不願意把夏逢春得罪透了,給夏逢春一個麵兒。其實,就是幫著夏逢春把叔寶哥哥送進鬼門關呐,隻要一到燕公羅藝那裏,那叔寶哥肯定有去無回呀!”
“哎喲!”一說這話,“嗡……”在場的諸位就炸了窩了。“這可怎麽辦?”“這可怎麽辦?”“二哥,你趕緊再拿錢找一找蔡刺史,看看能不能改判呢?”
單雄信把手一擺,“這個蔡刺史給我玩了一個花招。你們看著,這個花招這筆賬,我遲早要跟他算!但不是今天。現在,不能把這個蔡刺史逼太急了。人家判這流刑,也算秉公而判,按照法律判斷。你如果再找他,讓他改。這個事情傳揚出去,就好說不好聽了。按說,蔡刺史拿了咱的銀子,已然給咱們辦事了。至於他玩了個小心眼,以後再說。但現在,不能更改了。”
“不能更改,怎麽辦呢?叔寶哥到了幽州還不打成肉泥呀?”
“沒關係。”
單雄信說:“你們隻知其一,不知其二。這幽州雖然是閻羅殿。但是,閻羅殿內那判官跟咱可是哥們兒。”
“哦?判官?什麽判官?”
“你們不知道嗎?燕王羅藝手下有一個人,他最為親信。此人在他手下做長史,姓張雙名叫公瑾,字叫弘慎。他跟我是過命的交情。可以說,他的那條命是我們老單家救的。家父救過他兩次,我救過他三次,我的哥哥還周濟過他。”
大家一聽,“這張公瑾夠皮的,好家夥,五次被人救命。”
“是啊,他原來也是一位江湖大盜,但後來走上仕途了,投奔幽州,在燕王羅藝手底下做差做得非常出色,燕王羅藝非常信任他,逐漸提拔,就提拔成他的親隨長史。這人跟我是莫逆之交,我馬上修書一封送給他。讓他在幽州上下打點斡旋,確保我叔寶哥哥不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