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死得好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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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刺客出門的時候可能忘了帶腦子,合文郡能想得到,李也不可能想不到。

    總體來說,李一直覺得自己應該是要比拍檔聰明一點點的。

    有腦子的刺客是不會靠近一名德魯伊的,更何況那名德魯伊的脖子上還掛著一隻貓。

    雖然有可能那名刺客因為夜色,所以沒能分辨出來——李掛在合文郡脖子上的姿勢確實不太像一隻貓,而是像個圍脖。

    一般的變形德魯伊是不會用他那種姿勢掛在拍檔的脖子上的,跟死貓的區別差不了多少。

    果然,這刺客真的像是把腦子忘在家裏了,李賣了個破綻把自己的右胸露出來的時候,刺客忽略了李右掌並沒有擊出這件事情!

    他一劍劃過李的右胸,在白熊的身體上留下了老長的一條口子之後,正心裏暗喜,卻發現自己的左手腕被抓住了!

    熊掌怎麽抓人?

    刺客腦子裏冒出這個念頭的同時,眼睛看到的卻是白熊瞬間化做了一個**的金發青年,青年俊美的麵孔上露出一絲猙獰之後,迅速地變成了一個狼頭!

    李右手扯住刺客的左手腕,身子一矮左手並掌插向刺客下體的時候,他已經再次完成了從人形向狼人形態的轉化,手掌上蓋滿了灰色的針毛,手指上也伸出了尖利的指甲。

    狼人的指甲。

    狼人的指甲並不像狼的指甲一樣彎曲,如同鉤子一樣,而是筆直的,如同極短的刀子!

    刺客的下體並沒有被皮甲覆蓋。

    因此,李這一下,直接廢掉刺客的命根子!

    獸行!

    普通的近戰職業者是很少會往這種地方招呼的。

    一來大多數情況下,下體是會被男性職業者嚴密防護的,甚至很多職業者還會穿戴護襠出門(穿護襠並不是騎士們的專利)。

    二來戰鬥的時候招呼這種地方,總會讓人覺得心裏別扭。

    但變形德魯伊不會!

    他們從學徒時期開始就喜歡化身野獸,一個個都是獸性十足,而猛獸之中,捕獵毆鬥時喜歡瞄著對手要害去的不在少數,作為公獸身上最明顯的要害部位,自然會是優先級最高的攻擊目標之一。

    所以,變形德魯伊才不會管攻擊男性的下體是否可恥。

    本來跟德魯伊講禮儀,就是一件傻到家的事情,崇尚自然的德魯伊也隻會在某些場合才會注重禮儀,幾乎曆代的伊蘭國王都曾被爆出來有私底下會變身成貓或者狼舔羞恥部位的惡習。

    沒帶腦子的刺客顯然沒防到李會有這麽一手,也估計沒想到李的變身銜接速度如此之快,而且還這麽流暢!

    李覺得這是因為自己天賦異稟。

    自從他在“自然之血”裏麵泡了三天三夜之後,他就發現自己變身瞬間就能完成,甚至有一種未來可以直接從獸化獸、不需要經過人形過渡的預感。

    這可是很稀有的天賦,隻有極少的變形德魯伊晉級高等級的時候才能獲得。

    李一直對此沾沾自喜。

    而對於合文郡來說,這隻代表他未來可以省一大筆錢——變形德魯伊孕養被動技能“快速變形”的花銷很高,而“直接變形”更是需要搭配魔導器才能做到!

    魔導器是人們對高級魔法道具的稱呼,它們代表著人類製作的魔法道具的最高水平,再往上就是神器了。

    合文郡倒不覺得李對自己未來可以“直接變形”的預感會成真,畢竟曆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可以直接變形的德魯伊。

    “直接變形”之所以被歸類在技能而不是裝備裏,是因為它非常複雜,不僅僅是獲得了魔導器就能實現的,需要先學會“快速變形”,並且還要在身體上刻畫魔法銘文才行。

    就這一個技能,需要花老鼻子錢了!

    要是這技能特別實用也就算了,但實際上它用處也不大,學了“快速變形”之後,根本就沒必要再學它。

    大多數變形德魯伊是不會去花這個冤枉錢的。

    合文郡也不準備在李身上投這個資。

    刺客被李咬破了喉嚨的時候,臉上的表情與那個被他殺死的弓箭手相似到了極點,都是一臉的難以置信中透著驚恐!

    驚恐很容易理解是因為什麽。

    難以置信就不知道是因為被李的快速變形嚇到了,還是因為被偷襠咬喉……

    合文郡覺得應該是後者。

    畢竟被掏襠這種經曆這種事情,這孩子可能還沒經曆過。

    說錯了,不是掏襠,是插襠。

    這就算在德魯伊的戰鬥裏也算少見了,看那四個洞的位置,合文郡也大概能判斷出來這小弟弟受了何等巨大的創傷!

    兩把短劍,一把匕首,兩件皮甲……

    這刺客外麵的皮甲裏麵還套著另一件皮甲,隻不過兩件皮甲都非常薄——裏麵那件是純粹就是質量不好,已經都裂了口子了,但可能並不是因為被李的熊掌拍的。如果是的話,那這孩子的內髒早就被李拍傷了!

    除了這些之外,他身上就隻有一個錢袋了,錢袋裏卻不像李和合文郡猜測的那樣裝滿了金票,隻有一個孤孤單單的金幣,陪著三十二個銀幣。還有一盒火柴。

    “那他為什麽不把那弓箭手兜裏的錢袋也拿走啊?”李一邊扒刺客的衣服一邊疑惑地問合文郡。

    “你問我,我問誰啊?”

    合文郡默默地把錢轉到了自己的錢袋子裏,然後把李從刺客身上扒下來的衣服團做一團,站起身來,朝著遠處刺客點起的篝火走了過去。

    冷清的夜裏隻傳來了一句:“吃完了過來找我。”

    李目送著合文郡走遠,才低下了自己的狼頭。

    他並沒有解除自己的狼人變身。

    人類的牙齒,不太容易咬得動人皮與生肉……

    太硬!

    所以李才比較喜歡胸口肉,那個位置夠嫩。

    “其實屁股肉更嫩,尤其是那一塊,溝裏夾著那塊。”合文郡偶爾也會跟李開一些這方麵的玩笑。

    “皮太厚了,而且大多數都太臭,要是你的我就不嫌棄了。”李總是這麽回答。

    “滾,敢打我的主意你就死定了!”

    “你捅死我啊?”

    “你以為我捅不死你嗎?”

    刺客的鞋子與普通人的鞋子不一樣,不能直接扔到火堆裏燒,或者應該說是德魯伊不能直接扔到火堆裏燒,普通人的鞋子是軟木硬木加皮革做的底,刺客和盜賊的鞋子是用橡膠包裹著硬木做鞋底的。

    穿這樣的鞋子,走起路來才能無聲無息。

    橡膠製品隻能直接扔,不能燒,不環保,不符合德魯伊的守則。

    大地有降解橡膠的能力,雖然比較慢,但是總有一天會完成。

    直接燒橡膠卻會汙染空氣。

    實際上也隻有德魯伊會處理野外遇到的屍體上的衣物和隨身攜帶的東西,別的職業者根本不會理會這種事情。

    他們又不是信仰自然的人,也就犯不著保護自然……

    拆鞋子挺費勁的,衣服都已經燒光了,鞋子還沒拆出一半來,合文郡有點後悔剛剛沒有順手拿一把刺客的武器過來。

    他倒是有一把短刀,但那是采集用的,平常還要處理食物,用來拆鞋子的話,合文郡心理上接受不了。

    職業者的腳普遍都很臭,而且還可能有病,這個世界很多職業者是不穿襪子的,高級一點的鞋子裏有柔軟的足套,要是穿普通的鞋子長大的話,腳上早就磨出厚厚的老繭來了,也不會再起泡。

    李就是不穿襪子的人之中的一個,而且變形德魯伊幾乎都不穿襪子——他們年輕的時候經常都是赤身**的,為了方便變身身上啥都不穿,赤腳走路都是常事。

    李的腳底板簡直就是塊木頭!

    合文郡肯定不是這樣的,他有點潔癖,畢竟他不是在這個世界長大的。雖然他現在也習慣了這個世界的生活,但也不是什麽都能接受的。

    比如這個世界的人類的臭腳丫子……

    他才不會用切割食物的刀處理臭腳丫子穿過的鞋子——而且這還是雙舊鞋。

    “給。”李的聲音響了起來,一把匕首被扔在了合文郡的腳邊。

    “這麽快就吃完了?”

    “意思意思就行了,我下午才剛吃過一回。”李在合文郡的身邊坐了下來,就著火光研究那件皮甲。

    “不用看了,這東西是灰喀流傳過來的,還有那把短劍也是,都很值錢。”合文郡隻瞟了一眼,就開口道出了這兩件東西的來曆。

    “你怎麽知道?”

    “材料肯定是灰喀那邊才有的,至於是不是在灰喀被製造出來的,就不能肯定了。你雖然不留意這些東西,但是也應該聽說過的,灰喀那顆奇怪的隕石,這兩件的東西的材料,就是那隕石上的。”

    短劍是用我的逃生艙的外殼鑄造的,皮甲是用我睡著的防震墊做的,說不定上麵還有我以前的體味,我在上麵睡了一百多萬年。

    這些東西本來都是我的……

    合文郡在心裏把話補全了。

    喜歡德魯伊:自然與生命的真諦然與生命的真諦(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