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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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AK-47三千刀一把,格洛克17收1000刀,不過分,那麽槍械加起來就是18萬刀,加上防彈衣20萬刀,加起來38萬刀。”

    “子彈算便宜一點,7.62mm的子彈1美元一發,就是10萬刀,9mm帕彈2美元一發,就是2萬刀。”

    “一共50萬刀……還有路費。”

    沈飛捏著眉頭算賬。

    這次路費是最難算的,路也是最難走的。

    以往沈飛送貨的目的地都是什麽喀布爾,什麽巴格達,蘇丹啥的……

    都是些戰亂的中東,西亞,非洲國家。

    這次則是東南亞。

    雖然緬甸已經算得上是東南亞最混亂的國家了,不過要進入緬甸的路徑非常單一,隻能從南邊的孟加拉灣進入。

    北邊是他媽,走北邊要被扇大嘴巴子的。

    而那個地方也不可能有什麽美軍基地,要是有,沈飛過去第一個給他炸了。

    沈飛想了一下,路線還是有的。

    把停在科威特城的貨輪開出來,從阿拉伯海到孟加拉灣,就是要避開印度海軍,這是最大的難點。

    更何況沈飛還得罪過印度人,據說上了通緝令啥的。

    沈飛可不想跟他們開戰,他隻想做生意。

    雖然印度海軍的能力是非常“可信”的,不過沈飛也不想去賭。

    不過目前他想不到有什麽更好的辦法了,先這樣暫定吧。

    至於賄賂印度海軍?

    別想,你敢送錢,那些叼毛就敢坐地起價。

    阿三的誠信真是爛到令人害怕。

    那麽就是先把貨拉到科威特城,再研究一條路線避開印度海軍,隻要進入緬甸海,一切都好說。

    “路費收10萬刀吧,應該差不多。”

    不過沈飛對這種新地方的送貨還是感到興奮的,特別是這種不好進的地方,對別國的邊境有挑戰的單子。

    隻要讓沈飛進去一次,他要打通在那裏的路線,保證下一次送貨能夠安全。

    這種地方不比巴格達,喀布爾這樣的,進出受不到太大的威脅。

    “oK,算60萬刀,先收百分之三十的訂金,啊,才18萬嗎?真是小訂單呢……”

    其實想想也不小了,換算成華夏幣也有四百多萬了。

    隻能說軍火這行就是這樣賺錢。

    想好了之後,沈飛便撥通羅老板的電話,跟他講了訂金的事情。

    羅老板聽到這個價格後稍微猶豫了一下,說道。

    “小沈老板,這槍的質量好吧?”

    沈飛一聽這話就知道羅老板覺得貴了,如果是做別的,合法的,沒有風險的生意,他可以接受對方的議價。

    但他幹的可是賣軍火,風險大的一批,真是掉腦袋的幹活!

    這都是血汗錢啊!

    不過沈飛還是耐心地說道。

    “羅老板,你可能是第一次接觸軍火這一行,我是不接受講價的,說實話,我已經從路費上給你優惠了,你要是接受不了的話,我可以不做你的生意。”

    “至於貨的質量,羅老板,我希望以後我們是能常聯係的,你明白嗎?”

    沈飛掙這點錢也不容易!

    羅老板一聽沈飛略帶強硬的口吻,哈哈笑了兩聲緩解一下緊張的氣氛,接著說道。

    “哈哈,明白明白,小沈老板誤會,我確實是第一次接觸你這行,隨口一問嘛,總價60萬刀,訂金18萬刀,完全沒問題,我待會兒就把錢打過去!”

    “好,羅老板痛快,我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把貨送到指定地點,如果超時,剩下的錢我就不收了,貨照給。”

    “好好好,小沈老板也痛快,那我靜候佳音了!”

    “嗯,好,就這樣。”

    掛完電話沒有半個小時,沈飛就收到了訂金。

    這就算是談妥了。

    生意不大,但運輸的條件應該是最差的一次。

    要走海運的話,時間上還是比較趕的,隻剩下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送貨。

    所以沈飛決定盡快出發。

    他召集了盤古防務的眾人進行了開會。

    “我預計最快明天就要出發了,所以,誰有事不想去的,現在跟我說啊!”

    第一個不想去的就是瑞秋,實際上她也沒有在盤古防務,她是視頻電話開的會……

    “我才剛過完聖誕節哎,我能不去嗎?下次,下次我一定去!”

    瑞秋還是有點愧疚的,畢竟她作為盤古防務的員工,第一次出任務就不去……

    但沈飛也沒有為難她。

    “行,一個了,還有嗎?”

    結果喬治和阿克曼也舉手表示不去了。

    “阿克曼最近一個月都不能用狙擊槍,我要留下照顧她,我們就不去了。”

    沈飛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如果一個月的時間能讓阿克曼的手臂傷勢完全恢複,那麽也值了。

    不過沈飛說道。

    “那你們就盡量留在洛杉磯吧,盤古防務經常開門好了,有訂單打電話給我,主要還是招人,我們的人實在太少了。”

    喬治點了點頭。

    “好的好的,交給我吧!”

    這事也是喬治幹沈飛最安心。

    除此之外沒有人再舉手,雖然本來也沒有多少人……不過沈飛看向了萊昂納多。

    “你呢?你這次也別去了吧,把傷養好。”

    萊昂納多麵無表情地說道。

    “我的腿已經好了,能夠正常行動和作戰!”

    瑞克聞言在一旁嚷嚷道。

    “好個屁,我告訴你,你要是在戰鬥中走不動,我可不管你。”

    “不需要你管!”

    沈飛歎了口氣,他也覺得萊昂納多沒好,也不可能好。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骨折最少也要4-6周才能好,他這才過了兩周不到的時間,除非他是超人。

    不過也如萊昂納多所說。

    他走路確實沒問題,這個硬骨頭居然拐杖都不用了……

    沈飛也知道可能拗不過他,擺了擺手道。

    “行行行,一起去就一起去吧。”

    “那這次任務就由我,張瑜,萊昂納多,瑞克,雷迪克來完成了!各位,收拾一下吧,美好時光結束了,我們明天就出發!”

    而安娜希特,過了聖誕節第二天就沒有再來上班了。

    結果沈飛說完,曼森突然舉起了手。

    “我!還有我!我也要去!”

    眾人頓時看向曼森,雷迪克馬上驚恐地說道。

    “我的小公主,你瘋了嗎?你去幹什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