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將她的簪子放在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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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詫異道:“你是他的遺孀?”
齊酥:“這兩個字怎麽聽著有點犯惡心?”
少年翻了個白眼。
“裝也不裝的像一點,孫二的老婆已經被送到深山姑子廟去了。動作快的,可能都已經投胎了。”
齊酥又往他手裏塞了一把金瓜子。
“是不是的,有什麽重要。”
白衣少年:“最討厭你們這種隻會拿錢砸人的粗人了!”
孫二喜歡望月樓這少年,兩人廝守了幾個月,最後被人橫刀奪愛了。
“那是個賤皮子。”
提起那人,少年恨得眼睛都紅了,身上是一點出塵之氣也不沾邊了。
他口中的這個奪愛者,應該就是孫二的白月光了。
據說孫二變彎跟這人有很大關係。
此人在孫二年少時,撩撥了他,又毫不留戀地將他棄如敝履。
幾年之後,孫二成親了。
那人又回金城。
兩人再次碰麵,舊愛重燃。
最終孫二為了他,跟人大打出手,直到送了性命。
“他為了另一個男人棄我而去,最後被人砸破腦袋死了,也正應了對我發過的毒誓。”
少年眸色恨恨的。
“那男人叫沈清瑜,常年住在宋園裏。那是在金城盤踞了幾百年的宋家的私家園子,尋常人進不去。他長了一雙風騷的狐狸眼,茶色眼瞳,你見了他,絕不會認錯。”
不管出於什麽原因,少年還是把齊酥想知道的消息告訴了她。
齊酥聽完,點點頭。
“知道了。”
少年眼睛亮閃閃地看著她。
“你要去給孫二報仇了麽?”
齊酥無聲笑起來。
“今天沒時間。我等會兒還有事,等著吧,會去找他的。”
找他卻也不是為孫二報仇。
而是為原身那個傻丫頭,曾經受過的委屈,報仇。
…
齊酥待著又喝了半盞茶,覺得望月樓裏點心不錯。
想起自己那的一窩黑同僚們,讓少年給打包了一匣子點心。
少年神色複雜。
這人到底是誰?
金城的女人,沒有這麽大膽,白天就過來望月樓廝混的。
而且,她身上都沒有卑微怯懦的神情。
一點都沒有。
。
日落時分,天光蒙蒙的。
這場雪落下,天氣又冷了幾分。
城北,一輛不起眼的青布馬車,從胡同裏駛出去。
骨碌碌的車輪在雪地上碾出幾行車轍印。
趴在屋頂的齊酥籲了口氣,動了動被凍麻的爪爪。
呼,這下可算找到了。
趁著風雪飄搖,無人注意,她從屋頂上掠下去,朝著胡同最裏麵的那戶小院子而去。
主人剛走,院子裏的人也都放鬆了起來。
這地方前後兩進,院子中間有一個小天井,看著平平無奇。
直到齊酥進入這院子的暗房裏。
房內溫度高得離譜,光線很暗,唯有花樹上掛著幾盞琉璃燈。
裏麵也不是明火,而是夜明珠。
潮濕的藤蔓植物和發著光的蘑菇,在角落滋生。靠裏麵的花樹上掛滿白色的蝶蛹。
一條滑溜溜的小長條從齊酥的腳邊滑過去。
如果不是她體質特殊,有蠱物親和感,這會兒已經成活生生的肉食了。
叮咚,找到了阿焉的養蠱房。
看吧,強者從來不抱怨環境,強者自己創造環境。
她沒有蟲種和蟲材沒關係,阿焉這不是有嘛。
這種複雜的實驗材料,就互通下有無好了。
齊酥沒多停留,隨便挑揀了幾種數量多,又不起眼的蠱蟲,就悄咪咪離開了。
現在,輪到喜聞樂見的實踐課了。
。
這天晚上喝酒的時候。
黑小二發現齊酥看他的眼神有點古怪。
欲言又止的。
黑小二抹了把嘴,目光警惕。
“不會吧,吃你兩塊點心,還得要錢的?”
齊酥把手伸過去,掌心臥著一隻小白蟲,長得跟瓢蟲有點像。
“不要錢,咬一口吧?”
“啥?”
齊酥:“你最近沒有什麽要緊任務吧?”
黑小二立刻警惕起來。
瞬間離桌子一丈遠,“你想幹什麽?”
齊酥:“這玩意兒據它自己說,叫真心蠱。咬一口,就能說真心話。”
黑小二:“扯淡吧。”
齊酥也覺得扯淡。
兩人對視一眼,都看出了對方的情緒。
齊酥若無其事地把蠱蟲又收了起來。
黑小二現在看到她,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你怎麽又收了?”
齊酥呲牙笑。
“等雲無翳回來了試試,看他愛不愛我。”
黑小二沉默片刻,把手伸出去,視死如歸狀。
“你還是咬我吧。”
“嗬,你現在沒資格了。”
齊酥收了蠱蟲,踢踢踏踏出門去。
黑小二皺眉看她。
“你悠著點,辰字部大半的兄弟都跟著主人走了。你弄出事情來,沒人救你。”
齊酥抬手擺了擺,也沒回頭。
就這麽消失在夜幕裏。…
同一片天空,同一片夜。
道慈居住的客房房門被人推開。
房內沒有燃燈,冷寂一片。
但還殘留著檀香的氣息。
這氣息讓人想到了那個離開的年輕人。
半夜不睡覺進入道慈房內,睹物思人的,正是宋長史。
他是平西都督府的長史,本該待在仁嘉城的都督府內,協助英王處理軍政事務
但前些時日,因為勸諫過多,引起英王怒火。
被指著鼻子斥罵為迂腐的老東西,攆到金城來了。
宋長史在布置簡單的客房裏轉了兩圈。
他是愛屋及烏。疼惜殿下,隻是為了報答先帝的知遇之恩。
這孩子性子冷漠,有什麽話也喜歡自己悶著,不跟外人說。
從他重回金城起,宋長史就知道,他是下定決定要入世了。
金城之困,迫在眉睫。
晏朝分崩之相,也已到眼前。
恰如雪山崩塌,起自並不起眼的一片落石,一塊冰雪。西北雍州的這一戰,正是那落石和冰雪。
隻希望丹寧城之行,能一切順利。
突然間,宋長史目光略過床上,那枕頭下好像放了什麽。
他走過去,拿開枕頭。
一根桃木簪,就這麽明晃晃的映入眼簾。
宋長史凝視著這根簪子,陷入了沉默。
這東西肯定不是殿下。
這東西肯定是一個姑娘家的。九成應該就是他那日晚上見過的姑娘。
現在問題來了。
若是真的心愛,就應該把人家的東西,貼身攜帶。
殿下把人家的簪子放在枕頭下麵。
這到底是喜愛,還是不喜愛?
冰冷的落雪之夜,今晚又多了一個睡不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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