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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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人裏有東胡的,也有大月氏的,還有很多不知來自何方的。他們講著各種聽不懂的語言。

    全副武裝的商隊,上千人,就像個小軍隊。遇到盜賊也能應對。

    況且,能長期經商的,都是非富即貴,他們通常會和沿途的王公貴族交朋友,至少也會送厚禮。

    所以他們這群人真有事也不會沒人管。

    眼見前方到了一個部落,嬴風他們下馬休息,順便打聽摻駭的下落。蒙恬回信說沒打聽到。

    嬴風覺得有意思。

    如果真死了,回複該是早幾年就斃命了。至少頭曼單於去世時就應該被殺了。可現在居然沒這樣的消息,沒人知道這位王子在哪。

    這就有看頭了。

    “殺兄弟,在匈奴人眼裏,並不算什麽大逆不道。他們不像我們中原那樣講究禮法,也沒有什麽孝悌之說。”“兄弟相殘,父子相殺本是常事。小叔娶嫂子,哥哥納弟媳,甚至兒子娶繼母,都是尋常。如果冒頓真殺了摻駭,早就人盡皆知了。”

    諸葛亮依舊敏銳。

    “所以啊,我得親自來瞧瞧。”他們自稱是出來遊玩的。

    此時,他們在一個小帳篷裏,圍著中央的篝火看歌舞,享受著帳篷內的暖烘烘的篝火,還有架在火上的烤肉。曉夢原本從羊身上切了塊肉給嬴風,可細細一看,有點嫌棄。“大人,這肉沒熟呢。”

    “沒熟?怎麽可能,烤這麽久還沒熟?”嬴風接過來碟子,嗬嗬一笑。

    確實,肉的表麵已熟,還往外冒油,但裏麵卻還帶有血絲。這讓嬴風想起了自己曾吃過的一道菜——“三分熟羊肉”不就是這副模樣?...

    “嘿嘿,沒事,我們秦人吃飯豪邁得很,常用頭盔當酒碗,刀子割肉,大口吃喝。秦人的風格就這樣,我自然也不例外,給我吧,塵。”說著,贏風接過那塊還帶著血絲的肉,用刀子挑起來送入口中。諸葛亮和衛莊兩人也笑著,同樣用刀割肉吃。其實,像他們這樣的高手,很多時候是不必吃東西的。

    在這裏,多數商旅都這樣,租個小帳篷,圍坐在篝火旁,觀賞中間的歌舞表演。

    這裏的人不講究那些繁文縟節,尤其是在野外,天氣又冷,不論男女,都是一身衣服睡到天亮。就算擠在一個帳篷裏,也做不了什麽。即便能做點啥,大家也不在乎,因此也就沒啥稀罕的了。

    觀看了好一陣子表演後,部落首領過來敬酒。

    紫女解釋道:“主人,這是這裏的習俗。草原上的民族熱情好客,凡是經過這個部落的商人,哪怕是普通的小販,甚至草原上的流浪者,首領都會親自來敬一杯酒。喝了酒,大家就成了朋友。小部落靠這樣的方式結交各方人士。”

    “原來如此。”贏風恍然大悟。

    很快,首領來到贏風麵前敬酒。

    匈奴不落的人果然不同尋常,個個滿臉紅胡子,笑得十分熱情。贏風也爽快,一飲而盡。首領連連豎起大拇指,又給他斟滿一杯,贏風仍舊一飲而盡。

    三杯下肚,首領更是尊敬地將一隻手放在胸前,帶領眾人向贏風行禮。“草原上的規矩,能喝酒吃肉的就是英雄。在他們眼裏,您已是大英雄了。”“哈哈!”贏風大笑,回禮。不管何時何地,拍馬屁總是受用的。

    這草原部落首領如此機靈,讓贏風頗為高興。

    “這位年輕的英雄,少年英姿。不知此次光臨我們草原部落有何貴幹?”

    “沒什麽特別的,我父親隻是秦地的一個小商人。我喜歡打聽各地的風俗習慣,從未去過匈奴,這次特意來拜訪。”

    贏風說得輕鬆自在,可惜他低估了首領的眼光。

    首領一眼就看出贏風身穿的是上等蜀錦。

    巴蜀遠在南方,自秦國征服巴蜀後,蜀錦便成了秦皇家專用。而贏風身上的蜀錦,更是極品中的極品。

    一般百姓可能分辨不出,但作為匈奴首領,怎會看不出?

    隻需打量一番,便知贏風這衣物價值連城,連他自己都負擔不起。這樣的人,怎會是“小商人”的兒子?至少也是秦國貴族的後代。

    不過,他表麵上不動聲色,敬完酒便離開了。“這老頭有話要說。”

    他走後,諸葛亮搖著羽毛扇說。“你怎麽知道?”

    “他的目光就沒離開過你,上上下下打量半天,眼珠子差點轉出來。當麵貪心,背後必有所圖。就不知道這老頭打的什麽主意。”

    諸葛亮也在原地上下打量贏風一番。“哎呀,主人啊,又忘記換裝扮了。”“裝扮?”贏風看看自己,感到疑惑。他們穿的衣服通常是固定的。

    現在他看起來不過是個富家子弟罷了。

    “你看你的衣物和鞋。外族不願與中原通商,正是因為中原物品比他們的便宜。如此一來,隻會讓外族越來越窮,而中原越來越富。”

    “我們的絲綢、錦緞、木器、鐵器等等都是外族急需的。你這身衣物……唉。”

    諸葛亮歎了口氣。

    顯然,情況已經很明顯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等等,就算我穿著華麗,他又怎能知道我是誰?我隻是個有錢人家的孩子,他不可能知道我的真實身份。”

    “秦國貴族的身份,已經足夠顯赫。我想,這老頭肯定會說出他想要什麽。”

    諸葛亮素有算無遺策之稱。

    他說有,幾乎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贏風也覺得,這老頭肯定會挑明。

    果然,首領敬完一圈酒後,又派人送來許多美食給贏風這邊。有來自西域的紫玉葡萄,還有上等的瓜果,這些即便在這個小部落也是難得一見。紫女和曉夢兩個女孩看起來很高興,但諸葛亮和衛莊卻皺起了眉頭。

    隻因其中還有一個禮物——一塊玉佩,竟是狼形狀的!

    禮多人不怪,必有所圖,這小部落首領不打算過日子了嗎?眼前這些東西,對他來說恐怕得傾家蕩產吧。怎麽會如此輕易拿出來?

    “看來是有事求你。”諸葛亮說道。

    “何以見得?”贏風問。

    “禮多人不怪,必有所圖,他出手如此闊綽,實在令人費解。”

    “沒錯,特別是這塊狼形玉佩,主人你聞聞,它還能散發香氣呢。”衛莊說。

    “這是什麽意思?”

    “聞香玉本就是諸侯大夫之間,尤其是結拜兄弟互贈的禮物。你看,送來的是一塊玉玦,是半個環佩。這首領想和你結拜為兄弟啊。”

    這玩得可不小!

    不過,贏風若想保護這樣一個小部落,應該不在話下。

    大不了讓這部落的幾十口人集體遷入秦國成為秦人,也算不上難事。這小首領至於這樣大動幹戈嗎?

    出乎意料的是,真正前來祝賀的不是部落首領,而是一個年輕人。這小夥子看起來十七八歲,比贏風小多了。

    無論從中原人的審美,還是草原人的角度來看,都算得上英俊。諸葛亮眨眨眼….

    他輕搖羽扇,遮掩麵容,低聲對贏風耳語:“主上,這事兒未免太湊巧了吧?”“何出此言?”

    “摻駭啊。”

    哎呀,不會這麽巧的!

    贏風心裏暗自發懵,覺得難以置信。

    他踏入匈奴地界,本意是要探聽摻駭的行蹤所在。

    沒想到,真是想啥來啥,得來全不費功夫。

    “兄弟,坐。”

    贏風坐上了上位,少年則跪伏於下。

    確實,少年用的是極其卑微的跪拜之禮。

    這種場麵在草原部落中實屬罕見,一般頂多雙手貼胸,鞠個躬罷了。除非是乞求饒命,否則他們是斷然不會下跪的。

    “這是怎麽回事?”

    “我們少爺見您英武不凡,有意與您結拜為異姓兄弟。這塊狼形聞香玉,曾是我部族長的珍寶。少爺願與您共享,各得其半,並希望您能以玉佩作為我們結拜的信物。”

    果真如諸葛亮所料。

    贏風此時的裝扮,正是一位富貴公子的模樣。

    有道是,君子以玉比德,無故,玉不離身。

    因此,他身上自然佩戴著玉佩。

    脖頸間,一塊環狀的玄鳥玉佩格外引人注目。

    巧合的是,聞香玉產自秦國,但這玄鳥玉佩卻是源自西域,並非秦國之物。

    在秦國,唯有皇室成員才能佩戴玄鳥玉佩,因秦人傳說祖先食玄鳥蛋而孕,故自視為玄鳥後裔。

    玄鳥,便是燕子,秦人崇尚外表黑亮、內裏潔白、頸間一抹紅的“玄鳥”形象。

    這對環形玉佩本為一雙,贏風便將其一分為二,贈予少年一半。

    接下來,還需通過歃血為盟的儀式。

    雙方將血滴入酒中,各飲一杯。

    這象征著兩人的血液交融,從此結為兄弟。

    贏風等待的正是這一刻。

    隻要嚐過對方的血,就能識得對方的真實身份。

    果不其然,血酒入喉,他難以置信,眼前之人竟真是摻駭,頭曼單於之子。

    係統透露出更多消息。

    摻駭是東胡獻給頭曼的美女與頭曼單於所生之子,出生時,冒頓已十多歲。

    他俊美的樣貌遺傳自母親。

    頭曼對這位漂亮的小兒子寵愛有加,曾考慮立其為繼承人。

    可惜,冒頓心狠手辣,直接結果了頭曼的性命。

    但贏風實在想不通,這位匈奴王子怎會突現自己麵前?

    “兄弟,你我既然已是異姓兄弟,能否坦誠相告?我是贏風,大秦公子,摻駭王子能否說說,為何突然出現在我麵前?”

    贏風此言,猶如平地驚雷,不僅驚呆了自己人,也讓周圍的匈奴人一陣緊張。

    他們不解,贏風是如何知曉少年的身份。

    實際上,贏風不僅知其為摻駭,更知冒頓不容小覷,皆因匈奴王室血脈的特殊性。

    匈奴王室尚有兩三百年的興盛,氣運極旺。摻駭的血液直接賦予了贏風新的能力和修煉法門——狼血之力。

    這狼血之力,要求殺戮同類以強壯自身,獵殺越強的同族,身體便能得到越大的錘煉。

    摻駭伏地不敢仰視,一副溫順聽話的模樣。

    但他如何徑直出現在贏風麵前,怕是連諸葛亮也猜想不到。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正如兄長所言,我隻能藏身於匈奴與中原邊境的小部落,時刻準備逃入中原,躲避冒頓的追殺。我不得不四處躲藏,方能存活。”

    “我躲夠了,部族也躲夠了。我們需要一個進入秦國的機會。原以為是秦國貴族子弟來訪,卻沒想到是貴人中的貴人。”

    “你為何要跑到秦國來,其他國家不行嗎?”

    “其餘國家大多已被兄長效力的大秦征服,與匈奴相鄰的燕、趙、魏、韓都不是秦國的對手。他們自顧不暇,又怎能保護我呢?”

    沒錯,看來這位王子除投奔秦國,別無他路。至於他如何與贏風相遇,或許隻能歸咎於命運的安排。贏風此刻好運當頭,世上似乎沒有什麽是他得不到的。原先他還打算找到摻駭,助其回國稱王,引發匈奴內亂,沒成想如今已如此輕易地尋到了他。

    一切似乎都有據可循,卻又在意料之外,恐怕連諸葛亮也沒預料到會有這樣的巧合。

    “其實,我的目的本就是要結交兄長。即便起初結識的隻是秦國宗室子弟,到了鹹陽,我也會竭盡全力打聽到兄長的住處。因為天下間,唯一可能與冒頓為敵,又能庇護我的,就隻有兄長了。”

    摻駭再次將額頭觸地。

    “我隻恨自己不是女子,無法嫁與兄長。不然,我必定……”

    “夠了!”贏風心中豁然開朗。

    相遇或許是偶然,相識必然是緣分。

    原以為是自己一廂情願,哪知是天作之合。

    “那麽,我問你,你願意返回匈奴,稱王一方嗎?”贏風問。

    “夢寐以求,求之不得。若不能稱王,至少我也能讓匈奴分裂,一分為二!”

    這是他首次抬頭,也是贏風首次在他臉上讀到了堅定二字。

    顯然,他對冒頓的恨,深入骨髓。

    這匈奴王子,恐怕連秦始皇也知道,是他對付匈奴的一把利刃。

    若能扶植一名匈奴王,匈奴必將淪為大秦的附庸,甚至最終在匈奴設郡縣。

    即使不成,也能支援摻駭,煽動匈奴內亂,給冒頓背後來上一刀!

    冒頓修習血狼之術,定有不少人遭其毒手,心中不滿者亦不在少數。

    這時候要是高舉仁義的大旗,自然而然會吸引不少匈奴人站隊。

    再加上咱們有大秦的精兵強將來助陣!

    這就叫,糖不夠甜就變醋,成事少來敗事多啊!

    “行,那我這就寫封信給大王,諸葛先生,麻煩您給大王送過去,把咱們這邊的計劃說清楚。”嬴風相信,秦始皇收到信後,很快就會回信。畢竟有諸葛亮在,孔明燈一來一回就能傳遞信息了。

    果然,秦始皇承諾會以王子之禮款待摻駭,並表示有機會就會幫他回到匈奴重振國家。就像嬴風料想的,秦國對這套手段實在太熟練了。“好了,有了大王的旨意,你在鹹陽也能過得富足。今晚先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咱們就回鹹陽。”

    “多謝大哥。”

    “別急著謝,先告訴我,冒頓跑哪兒去了?”嬴風愈發相信冒頓已經不在匈奴了。

    不然摻駭早就躲進深山,或者藏到秦國的郡縣裏,絕不會在這裏露麵。什麽聞香玉之類的王室珍寶也不敢拿出來顯擺。

    正如嬴風所料,冒頓收到了齊楚兩國君王的邀請,前往了齊楚會盟的地方。

    那個地方就是長勺。

    長勺本是齊魯兩國的邊界,後來魯國被楚國吞並,就成了齊楚的交界地。此外,還有一位魏公子無忌也來到了這裏參加會盟。

    梁囿之圍解除後,魏無忌曆盡千辛萬苦趕到長勺,就是想和齊國、楚國見上一麵。他要和兩國結盟,不惜任何代價也要結盟。

    否則,再來一次梁囿那樣的圍困,魏國可能就不複存在了。

    這次匈奴的大肆搶掠,讓嬴風匆忙回國。

    不過,嬴風的實力,魏王和公子無忌都看在眼裏。

    魏國對於他們而言,就像嘴邊的一塊肉,想吃就吃,不想吃就先放一旁,等想吃了再拿去烤一烤繼續享用。

    誰能忍受這種威脅?於是,

    魏無忌日夜兼程,隻為趕在齊楚會盟結束前,能見到兩國君主。

    可惜的是,魏無忌萬萬沒料到,在這次長勺之約中,除了他自己這個不速之客,還會有另一個人出現。

    那就是冒頓。

    冒頓的牙帳偏向西北方向。

    原本匈奴的牙帳設在頭曼城,但冒頓即位後,把它遷到了更北的地方。齊王、楚王熱情相邀,他自然是喜出望外。他一走,手下那群血狼騎兵就管不住了,其實至少一半是他默認的。

    反正搶的是秦國,正好可以給齊王、楚王送份“見麵禮”。進入長勺的聯軍營地時,冒頓趾高氣昂,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

    齊王和楚王的使節畢恭畢敬地向他行禮,他竟然看都不看一眼,隻是揮了揮馬鞭就算了。兩國使臣當時就怒了,卻不敢發作。

    三國會麵時,冒頓更是大大咧咧地坐在了高台正中的位置,仿佛那裏本就是他的地盤,齊王、楚王倒成了他請來的賓客。魏無忌則坐在齊王、楚王之下,心裏對冒頓恨得直癢癢。當祭祀的肉送上時,冒頓哪管什麽天地神明,直接把肉擺在麵前,一邊用刀割肉,一邊往嘴裏送。“中原的肉太嫩了,怪不得你們的軍隊不堪一擊,武器也上不了戰場,就像你們吃的肉一樣,太嫩!”這話一出,齊王深吸一口氣,楚王則抬頭望天。

    魏無忌冷笑一聲,道:“早就聽說匈奴單於冒頓是天下間最英勇的英雄,今日一見果然不同凡響。齊王、楚王,咱們舉杯共敬單於如何?”“好。”

    齊王和楚王在心裏把魏無忌罵了個狗血淋頭。這家夥什麽意思,故意讓他們出醜嗎?他們素來看不起秦國,認為他們不懂禮數,不懂風雅。如今倒好,來了個更沒禮貌,更不懂風雅的匈奴單於,他們卻當作上賓。

    齊王和楚王第一次感到張良的計謀似乎有些不對勁?總覺得,他們不是要投降秦國,而是等著匈奴單於冊封他們為齊王、楚王。

    “你們中原人說話就是愛繞彎子,我直說了吧,你們想和我聯手對付秦國。這事兒我樂意,我恨不得立刻踏平秦國找秦王報仇。但和你們兩國聯手,我……”“等等,不是兩國,是三國。我魏國也參與其中。”

    冒頓大笑起來。

    “有沒有你們魏國都行,我無所謂。”魏無忌氣得快冒煙了。若不是怕誤了大事,他此刻真想扭頭就走!

    然而,最後還是有一個人出麵,讓冒頓稍微收斂了一些。

    這個人就是張良。

    他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冒頓身後,輕輕拍了拍冒頓的肩膀。

    這一拍,讓冒頓一驚!

    他萬萬沒想到背後會突然冒出個人來。

    一掌揮出,向後掃去。

    張良卻是輕巧接住。

    兩人雙手相對,實力上,張良竟還稍占上風。

    中原竟有如此高手,冒頓大為震撼!

    他的態度也隨之恭敬了幾分。

    “你是何人?”

    “我是這次會盟的盟主,張良,韓國貴族出身。”

    “哈哈,韓國……嗯!”

    冒頓本想像之前一樣大放厥詞,不料張良一掌壓來,讓他一時語塞。

    “你先閉嘴聽我說。對於秦國來說,六國不過是砧板上的肉,隨時可以宰割。三國若割地求和,或許還能苟延殘喘。但你們匈奴勢力越來越大,這次甚至打到了距離鹹陽百裏的地方,已成了秦國的心腹大患。秦王很快就會調集兵馬,對匈奴用兵。你幫我們,就是幫自己。”

    另外呢,匈奴大王,你要是把肉煮得爛一點,士兵們吃了就能消化得好,身體也就更壯實了。瞧瞧,你們匈奴人吃生肉,遇上秦國也沒撈到啥便宜吧?你還是先琢磨琢磨怎麽把肉做得熟透了,再談別的吧。”張良說著,輕輕一推,就讓匈奴大王嗖地飛起來,落到了台子中間。他自己呢,大搖大擺地坐到台中央,冷冷地盯著匈奴王。

    匈奴大王被他這麽一推,直愣愣地飛出去,穩穩當當地落在台子正中。張良則是一屁股坐定,眼睛裏滿是寒意,盯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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