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簡正曾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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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家的地位注定了,無論是簡家的男的還是女的,都不能嫁給普通人。

    唯一能選的,就是在上流社會中選一個合眼緣的人。

    隻是上一世簡正愛上的人,似乎隻是一個普通家庭的女孩。

    無論是出身還是能力,都是普通人的水平。

    簡老爺子也想過給他們機會,隻是那個女孩多少有點扶不起來。

    吃不了苦,也不願意更多的努力。

    在簡正的不斷爭取之下,老爺子當時的要求也不高,隻是希望她考個公務員,然後慢慢努力往上升。

    隻要她肯努力,再加上簡家的地位和能力,總能讓她一步一步走到不低的位置。

    上流社會,太講究門當戶對了。

    對於老爺子來說,哪怕不是家世相當,起碼兩個人的能力和眼界要匹配。

    的確,每次考公都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能上岸的人很少。

    尤其是在桐城這樣繁華的商業城市,自然有不少人都想往上爬。

    祝寧沒有見過那個簡正喜歡的女孩子,所有的事情都是聽簡時說的。

    其實簡時除了對祝寧護短以外,大多數情況下都很可觀,隻要對方不惹自己,她都對人態度很好。

    前世的那個女孩名叫肖敏,出身農村,然後上了大學,畢業以後拿到了簡家名下一個小企業的offer。

    而她和簡正的相遇,是在一次簡正視察

    對方端咖啡的時候,那雙廉價的高跟鞋鞋跟斷了,她沒站穩將咖啡潑到了他身上。

    狗血而又俗套的相遇,隻是因為家境實在一般,肖敏平時都是穿普通的平底鞋,便宜而又安全。

    但因為領導視察,她的主管要求她必須穿高跟鞋。

    每個月本來不高的工資,要往家裏寄一部分錢,還要負擔房租和日常開支。

    所以她為了省錢,在商場旁邊的批發市場裏,買了一雙特價促銷的高跟鞋。

    可她不知道的是,那雙鞋特價促銷的原因就是因為積壓太久了,質量已經不過關了。

    但高跟鞋的樣式還不錯,老板就死馬當活馬醫,選擇了低價出售。

    二三十塊的高跟鞋,自然讓不少人都心動了。

    可是懂行的人都知道,那雙鞋已經不太行了。

    隻有肖敏什麽都不懂,將鞋子買下了。

    隻不過這雙鞋也沒有讓她有什麽虧損,雖然潑了簡正一身咖啡,但簡正看了一眼她的鞋子,在她道歉之後就作罷了。

    隻不過肖敏也許真的看了不少小說,在下班之後攔住了簡正的車,說是要和他道歉,賠償。

    她的出發點其實很簡單,如果當時簡正當著所有人的麵追究她的責任,那麽她的工作也就保不住了。

    所以她要賠償,一方麵是覺得抱歉,自己本來就應該賠償。

    另一方麵就是出於感激,對方高抬貴手,饒了自己一命,她也不能視而不見。

    簡正看著她的情況,並不認為她能賠得起那件幾百萬的西裝,選擇了讓她請自己吃飯。

    好在肖敏也不是那麽沒腦子,挑了一家普通人能消費的家常菜。

    比起往日裏經常出入的高級酒店,對於簡正來說,這家家常菜確實太平凡了。

    但是對於肖敏這樣的人來說,那家家常菜已經是最高的消費了。

    一頓飯下來,獨立包間,再加上裏麵的菜品也不能少了,一頓飯下來也是一千多塊了。

    她一個月七千五的工資,根本經不起這麽折騰。

    好在從小就窮,工作以後存了一些錢,不然請完這頓飯,她就得吃土了。

    她窮,但是她有誌氣。

    吃完飯之後,她從包裏掏出一個信封,裏麵有三萬塊錢,是她畢業以後除去打給家裏的錢以外的所有存款了。

    她將錢放在簡正手心,言辭懇切。

    “簡總,今天的事情真對不起。離開辦公室後,我有些冒犯地拍下了你的衣服,然後在網上搜了一下你的外套和其他衣服,沒有搜到相應的價格。但是我知道,你們這樣的出身一般西裝都是私人訂製的,動輒幾萬幾十萬。我手裏目前隻能拿出這些錢了,要是不夠,我以後慢慢還。就算再貴十年二十年肯定能還完,但是求你不要讓他們開除我。”

    “我說這話沒有別的意思,公司目前沒有給我任何通知,但是我不確定後麵有沒有。我很需要這份工作,主管告訴我,年尾我就能升職做小組長了。到時候每個月一萬二的工資,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今天的事情是我的過錯,沒有提前檢查好我的鞋子的問題,導致了失誤。但是我可以承擔您所有的經濟損失,如果這筆錢實在太多,可以算利息。但我可能要麻煩您,替我和公司領導打一聲招呼。”

    肖敏她不是自卑,她清楚自己的出身,在整個桐城都沒有任何地位,她是最底層的人。

    她清楚自己身上的優勢,那就是長得好,再加上小時候太窮很早就學會了察言觀色,溜須拍馬。

    她要在這裏紮根,也要給父母家人足夠的資金保障。

    所以畢業三年,她從每個月四個月的工資熬到現在七千五,每一筆錢她都精打細算。

    按照她的收入,她手裏可以有那麽幾件幾千塊錢的小奢侈品,可她沒有。

    她渾身上下的一套衣服,加上鞋子從來不超過三百塊。

    她很少給自己買新衣服,能攢的錢也都攢下來了。

    工資最低的時候,她住五百塊錢的地下室。

    給父母打五百塊,剩下的三千塊錢,有一千五用來吃飯。

    再剩下的,她要用來交際和其他。

    後來漲工資了,她給家裏的錢也漸漸多了,也有錢能攢下來了。

    她沒辦法每頓飯都自己做,她要加班,要爭取更多的業績,才能更快地漲工資。

    在一個商業城市,四千塊錢就像是寬闊無垠的大海中,小小的一粒雨滴,看不見也摸不著。

    所以她知道如果簡正替自己開了口,她不僅不會失去工作,甚至升職加薪也就穩了。

    給出那三萬,又付了吃飯的錢,她身上其實隻有幾百塊錢了。

    但是為了將來,她不得不賭一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