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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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贅婿崛起葉盡歡!
    夫妻倆沒法解釋,隻能盡可能拖延,把能想到的正當理由都說了一遍。
    但上級說了,不管有什麽樣的理由,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回來,否則直接算曠工。
    在體製內,曠工是非常嚴重的行為,未必會立刻把你開除,但上綱上線的話,完全可以給你個行政處罰。
    這對未來的晉升,可以說影響巨大。
    所以除非對晉升完全沒有任何期望,否則沒人願意這樣做。
    可是能怎麽辦呢?
    小區都進不去,更別說去見葉盡歡,取得他的原諒了。
    這個時候,女人忽然似想到了什麽,她抓住丈夫的胳膊,驚喜的喊道“我想起來了,有個老同學好像就住在這!”
    男人也驚喜交加,道“那你趕緊給她打電話,看看能不能把我們帶進去。”
    女人連忙掏出手機,給同學撥了過去。
    接通後,她也沒敢說是來找葉盡歡的,隻說湊巧來了榕城,想順道去家裏做客。
    那位女同學也沒想那麽多,隻道“那行啊,正好我快到小區了,你在那等我吧。”
    沒多久,女同學來了,兩人見麵後,倒也算相談甚歡。
    隔了那麽久沒見麵,就算本來沒什麽感情,也會有久別重逢的喜悅。
    雖然女同學是這裏的業主,但是到了門衛那,還是被攔住了。
    門衛倒不是想刁難她,隻看著那對夫妻,皺眉問“你同學?怎麽證明?”
    女同學頓時不高興了“我大學同學要什麽證明,難道還要我回家拿畢業照給你看嗎!你就是個門衛而以,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走開!”
    說著,女同學拉著女人就要闖進去。
    門衛頓時不幹了,幾人圍過來把他們擋住。
    其中一人沉聲道“不是我們多事,這兩個人剛才就在小區門口轉悠半天了,誰知道他們倆是幹嘛的。你也知道,葉先生回來後,很多人都想見他,都在想各種辦法混進去呢。”
    女同學也是討厭特權的那一類人,聽到這話,頓時暴怒,道“什麽葉先生,李先生,他再牛逼,關我屁事!有人想見他,就能代表所有人嗎?憑什麽因為他一個人,搞的我們這麽多人都不舒服!他要想搞特權,那麽牛逼,自己去蓋個別墅住啊,在我們小區住什麽!你讓不讓!不讓我報警了!”
    門衛自然不會讓的,他們認定那兩個人肯定有問題,說不定就是衝葉盡歡來的。
    如果這個業主不能證明他們的確是同學身份,那絕對不能放進去。
    女同學氣的夠嗆,索性直接掏手機報警。
    沒多久,執法人員來了,小區門口也聚集了一些看熱鬧的業主。
    其中一些人,自然是支持門衛的,認為不是什麽人都可以進去,尤其那種看起來就像是來找葉盡歡的人。
    真要讓這位重要人物受到騷擾,導致真空能項目出問題,誰能擔得起責任。
    但也有一些人更支持女同學,覺得門衛是小題大做了,沒相幹的人你不讓進就不讓進了,可人家的同學來串門你都攔著,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真要這樣幹的話,以後來個親戚朋友,還得先證明?
    憑什麽啊!
    見執法人員來了,女同學立刻嚷嚷起來,讓他們把門衛抓走。
    然而,執法人員來到後,問清了事情的原委,卻沒有像女同學說的那樣抓走門衛,而是沉聲道“這件事我們會妥善處理的。”
    說話間,更多的執法人員來到了這裏,足足有十幾輛車子。
    與此同時,物業公司的高管也到了。
    他們陪同執法人員來到門衛崗亭,道“從現在開始,本小區的日常巡視,以及門禁負責工作,暫時移交給執法部門,你們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一名執法人員拿出早已經準備好的告示牌,豎在了小區的閘門口。
    眾人看過去,都紛紛一愣,因為告示牌上的內容寫的很清楚。
    即日起,凡是出入本小區的人,必須攜帶通行證。
    這個通行證,將由小區業主持身份證,房產證來物業中心辦理,並根據戶口本來確定通行證的發放數量。
    每一張通行證上麵都有人員姓名,照片,以及物業中心的鋼印。
    無論缺少哪一樣,都不允許進入小區。
    如果是小區業主的親戚朋友來串門,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須保證不進入葉盡歡的別墅警戒區域。
    這個警戒區域,可不是葉盡歡設立的家門口周邊,而是一個非常大的範圍。
    隻要是範圍內,就算你說自己的足球滾進去了,也不許自己去拿。
    一旦被發現,將立刻驅逐出小區,並且業主自己家也將受到管控,短期內不再允許親戚朋友登門。
    其它的還有一些相關細節條款,而最終的落款,是執法部門。
    這個告示牌一放出來,現場頓時炸鍋了。
    之前葉盡歡的特權,隻是眾人的猜測,並不能算事實。
    就算你真闖進去了,最多也隻是被保鏢攆出來而以。
    可是現在,竟然因為他一個人,使得整個小區出入都需要通行證才可以?
    萬一忘記沒帶,對不起,說破天也不準進去。
    別說什麽門衛認不認識你,沒帶通行證,你就是個可疑的陌生人。
    最重要的是,這已經不是小區物業的自行決定了,而是執法部門親自到場負責。
    女同學頓時不樂意了,嚷嚷起來“憑什麽啊!這是我買的房子,我回自己家,要你們管!你們有什麽權力管!”
    “就是,我是學法律的,從來沒聽說過執法部門有權力不讓業主回家的,你們這是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權!”
    現場很多人都情緒激動,顯然對這些條款非常的不滿意。
    而執法部門也早預料到這一點,有專門負責宣傳的人站出來解釋道“之所以設立這樣的條款,正如剛才這位自稱學法律的同誌所說,在正常情況下,對你們的各項權利有所侵犯。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國家安危,大於一切!葉先生的安全與否,直接影響整個國家的命運,我能理解各位的不滿,但請相信,這是非常有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