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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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初的路況實在算不上好,到了城市附近,才終於由土路轉成了柏油路。
林喬隨著長途汽車的顛簸搖搖晃晃,鼻端是混著難聞汽油味的窒悶空氣,耳邊還不時傳來老鄉帶上車的家禽的鳴叫。饒是如此,依舊和這擠滿車座與過道的乘客一樣昏昏欲睡。
她實在太累了,為了逃出來,昨晚幾乎一晚沒睡。
今天早上天不亮,又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到鎮上,坐了近八個小時的客車,人都快散架了。
可再困,感覺到有人動了她抱在身前的書包,她還是眼都沒睜就抓住對方的手指用力一掰。
“啊——”
對方顯然沒有料到,發出一聲痛呼。
周圍還在瞌睡的人一下子醒了,疑惑地朝這邊望來,“咋了?出什麽事了?”
“沒什麽,就是有人偷東西。”
林喬語調不高,可眾人還是瞬間被驚沒了睡意,紛紛查看起自己的財物。
**十年代小偷最為猖獗,尤其是車上,人流擁擠的時候甚至有明搶的,搶了還抓不到。
眼見眾人都警惕起來,林喬抓到的瘦小男人急了,“小丫頭說話注意點,誰他媽偷你東西了!”
這話裏已經帶上了威脅,林喬麵上卻一點不見怯色。
她看看男人被自己抓住那隻手,挑眉,“沒偷東西,難道是想耍流氓?”
要說耍流氓,倒也不是沒有可能。
畢竟林喬雖然穿著普通,在這通往燕都的長途汽車上一看就是鄉下來的,長得卻很漂亮。還不是那種傳統的漂亮,尤其是撩起眼看人的時候,狹長的眼尾上還點著顆勾人的紅痣。
在這個年代,流氓罪可比偷東西嚴重多了。隻要有人去告,蹲幾年是免不了的,搞不好甚至會被槍/斃。瘦小男人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瞬間沒聲了。
他之所以挑林喬下手,就是看林喬年齡小,看著才十八/九,還和周圍的人都不認識,更容易得手。沒想到看著像隻綿羊,卻是個帶刺的,說起耍流氓這種話都不臉紅。
沉默中突然有人驚呼了一聲,“我的錢!我的錢和票都不見了!”
這下無需林喬再說什麽,那人已經揪住了瘦小男人,讓他還錢,不還就送他去公安局。旁邊沒有丟錢的也七嘴八舌看起了熱鬧,逼得那人不得不拿出錢,提前好幾站就下了車。
“還好姑娘你反應快,要不就真讓他跑了。”
林喬鄰座的阿姨心有餘悸,還特地檢查了下腳邊綁著的兩隻老母雞,“這可是給我閨女坐月子吃的,丟了上哪兒找去。”
其實就算不檢查,也沒有小偷會偷這麽大個活物吧?
林喬有些好笑,那阿姨卻因為剛剛的事,對她這個長得不太符合長輩審美的小姑娘多了些好感,話也變多了,“我看你一個人坐的車,來燕都上學的?”
自從77年恢複高考,來燕都上學的外地人越來越多,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
而且剛剛改革開放,出門還是得要介紹信。比起出差,林喬這個年紀顯然更像是出來上學的。
林喬沒有否認,但事實上,她是來找這具身體的娃娃親對象,要求對方履行婚約的。
三天前她因為熬夜改論文,一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來,再睜眼就在這陌生的世界了。穿的還不是曆史上的八十年代,而是好友跟她說過的一本年代文。
在書裏,她是出身不高還妄圖攀高枝的炮灰女配,男主那作天作地注定下線的前妻。
她之所以會嫁給男主,理由也很老套,是她家對男主家有救命之恩。男主家為了報恩,這才給她和男主定了娃娃親,承諾會照顧她一輩子,保她下半生無憂。
這都八十年代了,男主當然不願意接受這門包辦婚姻。
隻是剛剛改革開放,他想放棄現在的工作下海經商,家裏一直不同意。兩方多次衝突,最後各退一步,男主答應娶她,家裏也答應不再幹涉男主的事業。
然後就是男主忙於事業,各種不回家;她覺得自己受到了冷待,各種作妖。
等男主事業有成,不再怕家裏挾製,她也不負眾望,成功把自己作成了萬人嫌。不僅給男主下/藥,還三天兩頭跑去男主的公司鬧,說男主公司裏有狐狸精。
結局自然是男主忍無可忍,一紙離婚協議,娶了比她家世好比她溫柔善良的女主。兩人幸福恩愛攜手一生,成了圈內有名的模範夫妻,至於她……
林喬沒看過原書,也不是很清楚。
她隻知道以自己如今的處境,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找男主結婚。
她要人身自由,男主要事業自由,他們各取所需,完全可以合作共贏,做上一段時間的假夫妻。書裏原主作成那樣,男主還是給了一大筆贍養費,也不像說不通道理的人。
想著,汽車已經晃晃悠悠進了城。
透過落滿灰塵的車窗,林喬看到了鱗次櫛比的平房小院,倒和她記憶中高樓林立的燕都大相徑庭。直到車子在南樓附近停下,她才從那些青磚綠瓦的四合院中找到些熟悉的影子。
很多東西好友沒和她細講,原身卻多少有些記憶。
林家跟男主家老一輩就有交情,既是戰友,也算是同鄉。隻不過一個性格老實木訥,大字不識一籮筐,解放後直接回鄉種田了,一個始終身居高位。
這樣懸殊巨大的兩戶人家,如果沒有那個救命之恩,是不可能結親的。
大概林家也知道這一點,一直沒怎麽提過這件事。直到原主奶奶病重,原主在這世上再無人庇佑,老太太才在臨終前拿出幾封信,讓她有難處就來燕都找季家人。
林喬照著地址找過去,發現這季家的門楣還不是一般的高。
內城中心前後兩進的四合院,保留完好的門當與戶對。光這架勢就能嚇走不少人了,尤其是林家這種農村人,也難怪離得並不遠,兩家卻始終沒什麽實質性的往來。
林喬沒有貿然上前,先從黃帆布軍書包裏拿出一張照片。
這是兩家定親後,季家隨信送過來的,原書男主的照片。上麵的小少年不過七八歲的年紀,穿著襯衫馬甲,脖子上還係著個領結,就是看起來不太高興,眉頭緊緊皺著。
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少年身後的背景。
這張照片就是在季家門口拍的,林喬反複對比細節,確認自己真沒找錯,這才上前敲門。
出來開門的是個中年女人,袖子高高挽著,帶有薄繭的手上還殘留著水漬,應該是保姆一類的。
聽說她要拜訪季老爺子,對方謹慎地打量了下她,並沒有說話。
林喬也不意外,一來她太年輕了,還是個生模子;二來穿得也不好,衣服褲子全是老款式,唯一沒打補丁的是鞋,還是男孩子才會穿的解放鞋,怎麽也不像是能和季家有往來的。
對方沒有直接趕她走,已經算有禮貌的了。
林喬從包裏拿出一封信,“麻煩同誌進去問一聲,就說我是季春明老先生戰友林昌的孫女,不信您可以看這個。”
中年保姆將信將疑,但還是擦擦手接過來,讓她在門外稍等,拿著信進去了。
不多會兒對方又折返,將信還給她,隻是態度突然變得有些生硬,“同誌你找錯了。”
“找錯了?”林喬拿著信愣了下。
對方似乎並不願意和她多說,匆匆點了點頭,就要關門進院。
林喬看著,不由眯了眯眼,“不是我找錯了,是有人不願意見我吧?”
雖然信上寫的就是這個地址,大門的樣式也和照片上吻合。但兩家來往不多,最後一封信還是十多年前的,要是季家在這期間搬走了,說她找錯地方了倒也不是沒有可能。
可她要是真找錯了地方,對方直接說就是,幹嘛還拿著信進去一趟?
而且要是這唯一的地址是錯的,書中原主又是怎麽嫁給的男主?
果然對方聞言,眼神心虛地閃了閃。
還真是有人故意讓她這麽說的……
林喬既覺在意料之中,又有些想不明白。
書裏男主既然能娶原主,還是迫於壓力不得不娶,季家人肯定是極力讚成履行婚約的,至少季家的當家人讚成。按理說她都把信拿出來了,對方不該不承認才是。
“是季春明老先生讓您這麽說的,還是……”
林喬還想試探兩句,剛剛合緊的大門突然打開,露出一張雖有歲月痕跡但依舊白淨柔美的臉。
女人身形纖細,綢緞襯衫袖口處還露出半截精巧的女士腕表,姿態得體停在門檻內,“不是說了找錯了嗎?怎麽還在門口嚷嚷?以後再有這種情況,直接打發走就是。”
說話聲音動聽,甚至堪稱溫柔,可神態語氣裏全是高高在上。
她甚至特地囑咐那保姆,“也不用難為她,估計家裏實在過不下去了,才想來攀關係。”
比起直截了當的鄙薄,這種看似溫和的施舍更加傷人。要換了一般小姑娘,要麽被比得自慚形穢,一句話也說不出口,要麽氣性大一點,惱羞成怒轉身便走。
林喬卻隻是笑了笑,“既然說攀關係,看來我沒找錯地方。”
女人沒想到她是這種反應,神色一噎。接著連話都不想說了,轉頭對保姆道:“動作快一點,這附近都住著誰你也知道,別沒完沒了的,影響到別人。”
這人說著就要關門,那保姆也為難地望向林喬,“同誌您看……”
都是打工的,林喬也不想太為難對方,笑了笑,“沒事,那我先不打擾了。”
之前那女人顯然是季家人,有她攔著,林喬想見到季老爺子,估計沒那麽容易。
林喬甚至懷疑季老爺子都不一定在家,不然她們在外麵說了這麽半天,怎麽隻有她一個人出來?
與其在這和對方糾纏,讓對方按個圖謀不軌什麽的抓起來,還不如另想辦法,比如說去巷子口蹲一蹲。
畢竟季老爺子別管在不在家,出入的時候總會路過那裏。
就是不知道要等多久了,時間太長的話,恐怕她還沒見到人,就會先餓死……
林喬手裏那點錢基本全用來買車票了,剩下的實在不多。正琢磨著先退出去,再研究接下來該怎麽辦,一輛掛著特殊車牌的吉普從巷口駛來,緩緩停在了季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