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見麵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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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
李沉秋滿意一笑,收回自己的手,從懷中掏出一枚黑色戒指,拿至朱久眼前,神情期待地問道:“這枚戒指你見過嗎?”
朱久微微眯起眼睛,盯著那枚戒指看了一會兒,搖搖頭道:“屬下……沒見過這種款式的。”
“你再仔細看一看,到底見沒見過!”
朱久從李沉秋手中接過那枚戒指,仔細地打量起來,過了數十秒之後,他的雙眸瞬間亮起,猛地抬起頭來:“我知道了!”
李沉秋瞳孔一顫,雙手扣住他的肩膀:“你知道什麽了?!”
朱久一本正經地回道:“我檢索完朱久所有記憶,知道了他真的沒見過這枚戒指!”
呼呼呼——
寒冷的夜風吹過。
兩人大眼瞪小眼,久久沒說出話來。
“您怎麽了?”朱久好奇地問道。
啪!
李沉秋一巴掌拍在朱久腦袋上:“你是不是腦子有病啊,沒見過這枚戒指你眼睛放什麽亮呢?!”
朱久委屈地揉了揉腦袋,後退一步怯生生地說道:“就是發現了自己沒見過這枚戒指,然後心情就比較激動……”
他又補充了一句:“因為能給您一個準確的答複。”
“呼呼呼~~~~”
李沉秋雙手叉腰,腮幫子高高鼓起,在天台來來回回走了幾步路後,才壓下想要抽人的衝動,重新站到朱久麵前,指著後者的鼻子說道:
“以後給不出我想要的信息,就不要一驚一乍的,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朱久像小雞啄米一樣快速地點了點頭。
李沉秋放下自己的手,繼續詢問道:“有關新世界的夜禍,你知道多少?”
新世界的高危災害變色龍曾經去過11號城市,此人與他母親徐月失蹤一事有關。
但由於對方記憶缺失的問題,李沉秋沒辦法沿著這條線索往下查,隻能寄希望於變色龍的上司夜禍!
“新世界的夜禍……”朱久摩挲著下巴:“有關這個家夥的事,我大概知道一些。”
“說,把你知道的全都告訴我!”李沉秋眼中再次湧出一抹期待。
朱久整理了一下腦海中的信息,緩緩說道:“夜禍,本名張鹿,北聯邦第二大區13……”
“這些較為細致的信息,你等下整理好給我私發過來,不用在這裏跟我講。
我現在想聽的是夜禍的異能,夜禍最近幹了些什麽,他最近一次出現在哪裏,我如果想找他的話,要怎麽做才能找到他,能理解我的意思嗎?”
“理解。”
“理解就說啊!”
“好!”朱久應了一聲,急忙開口說道:“夜禍的異能名為入夜,屬於特異係,催動異能可以讓敵人的視線被黑暗吞噬。”
“入夜……繼續往下說。”
“夜禍這個家夥狂妄至極,在三年前極為活躍,經常在第二大區鬧事。
比如在地鐵上屠殺普通民眾,綁架聯邦高官的孩子,在網上公開挑釁,把負責肅清他的小隊搞得苦不堪言。
不過後來不知道什麽原因,他突然就像鬼一樣消失不見了,再未出現過,您要找他的話,我還真不知道從哪裏下手。”朱久撓了撓頭。
李沉秋麵色略微有些陰沉:“夜禍是在什麽時間消失的,在消失之前都做了一些什麽,都一五一十地告訴我。”
朱久想了想說道:“時間……大概是三年前的八九月吧,當時他似乎也沒做什麽特別奇怪的事,還是和以前一樣,天天到處殺人。”
“除了殺人就沒幹點什麽有用的事?”
“額……似乎是沒有,不過也不一定,我回到安統三部後把夜禍的檔案調過來看一看,興許能發現些什麽。”
“隻能這樣了。”李沉秋眉眼間難掩失望,話鋒一轉:“我二哥李清夏和我朋友齊明越的下落你知道嗎?”
朱久扣了扣臉,有些尷尬地笑了笑:“這個……”
李沉秋心中一沉:“不知道?”
“嗯,您二哥李清夏是十二禁複蘇者,真想要藏的話,安統司是沒辦法找到的,就像您一樣,把周氏得罪的這麽慘,卻依然能在北聯邦住酒店吃大餐。
再就是您的好友齊明越……齊明越是誰啊?”朱久眨了眨眼。
啪!
李沉秋一巴掌拍在自己腦門上,邁步走到護欄前站定,望著道路上的車流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原本他以為今天一定能得到些於自己有用的信息,到頭來……不過癡心妄想罷了,這位情報搜集部的部……等等!
李沉秋突然扭過頭來,用懷疑的語氣問道:“這具身體的原主人是情報搜集部的部長嗎?”
朱久愣了一下:“是啊!”
李沉秋又重重地歎了一口氣,重新轉過頭去。
朱久見狀走到其身後,小心翼翼地問道:“主,您是不是心情不太好啊?”
李沉秋冷冷回道:“我心情一直不太好,隻不過現在更糟糕了而已,黃……朱久。”
“在!”
朱久上前一步。
李沉秋微微側過腦袋,沉聲吩咐道:“回到安統三部之後,好好調查調查我先前詢問你的事情,有任何發生及時稟告我。
對了,調查一定要在背地裏進行,不要擺在明麵上,我不想讓別人猜到你所調查的事情,與我有半分瓜葛。
倘若被某個有心之人意識到不對,你自己想辦法解決,把水弄渾也好,殺人滅口也罷,總之不要暴露我的存在。”
朱久躬身加拱手:“屬下明白!”
“還有一件事,回去之後給我整理一份有關十二獸朝的詳細資料,越詳細越好, 在下個月月底前發給我。”
“遵命!”
……
時間匆匆如流水,轉眼便過去了一個月。
這段時間李沉秋兩耳不聞窗外事,一直待在北聯邦淬煉自己的異能,等待著與齊明越約定好的見麵時間。
夜色濃稠似水,待在嬴氏總部的李沉秋(異能分身)在吃完晚飯後,便急匆匆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在見麵的前一天晚上,才發信息詢問見麵的時間和地點,應該不會顯得我很重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