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馬長寧簽約了個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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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這件事,曹昆心中就不免的一陣感慨。

    前世,嘎掉張一一那個入室盜竊犯的殺手,名叫孫向北,為人其實挺仗義的。

    是那種心中有一股俠氣的人!

    不過,因為一些不方便明說的原因,他最終還是被迫無奈的成了這間公寓主人,專門處理髒事的人。

    本來,他前世被叔叔們逮捕後,隻要什麽都不說,這間公寓的主人,肯定是會將他救出去的。

    因為,他知道太多這間公寓主人的髒事了,這間公寓的主人,是不可能讓他落在叔叔們手裏的。

    孫向北也知道,自己有人罩著,隻要他不承認,什麽吊事都沒有,叔叔們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甚至,過不兩三天,叔叔們就得恭恭敬敬將其放出去。

    因為他背後的人,是真正意義上跺一跺腳,就能讓海城顫三顫的權力巨鱷。

    不過,明明自己可以安然無恙,明明自己可以不背負任何的刑罰,隻要他不開口。

    可是,他最終還是開口了。

    他不僅承認了自己殺害張一一的事實,還將這間公寓的主人,這個真正的海城巨鱷,給供了出來。

    他之所以這麽做,就是因為他心中的那股俠氣。

    他不想再助紂為虐,不想再看到這間公寓的主人,為了給自己謀福利,繼續置廣大海城人民的利益於不顧。

    結果,他的目的達成了。

    案子是由更高級別的人下來督辦的,這間公寓的主人被拿下了。

    而孫向北自己,功過相抵後,被判了無期,扔進了海城第二監獄。

    因為曹昆骨子裏不是一個壞人,而這個孫向北,骨子裏也不是個壞人。

    再加上孫向北這個人身手還挺厲害,還挺能打的。

    而他做的事情,也挺讓人欽佩的。

    所以,曹昆就對他挺惺惺相惜的。

    畢竟,能在海城第二監獄那種地方,遇到這麽一個大義的人,真的是挺不容易的。

    本來,曹昆都想好了,孫向北人不錯,身手也不錯,以後,就讓他

    當自己的二把手了。

    結果,孫向北入獄了才一個月,就食物過敏死了。

    別人都沒事,就他自己食物過敏死了!

    而且,還是每天都吃的清水白菜大豆腐!

    別說曹昆了,當時監獄裏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孫向北是被人毒死的。

    因為,他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他給張同誌當了那麽多年的清道夫,知道的不僅僅是張同誌的髒事,還有一些別的同誌的。

    很顯然,有人害怕了,於是,就選擇了讓孫向北永遠的閉上嘴。

    就這樣,曹昆在監獄裏為數不多看順眼的人之一,就這麽沒了。

    為此,他前世的時候還遺憾了好一陣呢!

    思緒到這,曹昆看著這滿屋子金銀珠寶,古董字畫,以及滿床滿櫃子的紅票子,緩緩的深吸了一口氣。

    “三年清知府,十年雪花銀。”

    感慨的說完這句話,曹昆還想說什麽,可是,在張了張嘴後,最終還是放棄了,轉而將自己之前寫好的那張紙,拿了出來。

    “尊敬的張同誌,非常遺憾......”

    重新看了一遍自己所寫的這封信,檢查了一下有沒有錯別字,曹昆最終將其放到了客廳的茶幾上,並且用電視遙控器,壓在了上麵。

    等到做完這些後,曹昆又清理了一下自己可能留下的痕跡,然後就關燈,掀開窗簾,鑽進了進去。

    很快,窗戶開啟的聲音響起,沒過幾秒,窗戶又關上了。

    等到一切都歸於安靜後,曹昆已經沒了。

    ........

    早晨,紅日東升!

    在定製的超級大床有節奏的晃動中,一眾女人全都陸續醒了過來。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和往常無異,沒有一個人發現,曹昆昨晚有兩三個小時,並不在別墅裏。

    因為柳傳士那邊還在籌錢。

    而天寶小區8號樓那邊,曹昆也已經留下了足夠讓肖文靜的生意改善的東西。

    本來,他以為今天能沒有什麽事,能好好的在別墅陪陪程瑤瑤她們呢。

    結果,一個電話,他就又來到了八國公館。

    是馬長寧!

    如果不是馬長寧的這一通電話,曹昆差點就將這個人給忘掉了。

    甚至,差點都忘了自己已經成立了一個曹氏傳媒公司。

    也不怪曹昆的記性不好,而是,他確實沒對馬長寧這邊怎麽上心。

    在給了馬長寧一些錢後,曹昆就將其打發走,自生自滅了。

    而他這邊,很快就開始了和楊日布的各種技藝切磋。

    以及後來pp美膚大賣,還有他去了一趟昆市等等。

    說白了,他這段時間確實挺忙的,所以,馬長寧這邊,他一不留神就給忘了。

    八國公館三樓,曹昆的專屬房間內。

    看著馬長寧這也就20來天不見,整個人都顯得有些憔悴了,曹昆點了一根粗大的雪茄,道:

    “聽你電話裏說,找到了一個好苗子,什麽好苗子?”

    馬長寧之所以給曹昆打這麽一通電話,主要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值得捧的好苗子,想好好的捧一下。

    可是,這個捧,可是很花錢的!

    單憑曹昆之前給他的那些錢,他是根本捧不動的。

    沒辦法,他就給曹昆打了這麽一通電話。

    說白了,就是來和曹昆要錢的。

    被曹昆這麽問,馬長寧有些拘謹的一笑,道:“老板,這是個歌手的好苗子!”

    “您前段時間,不是讓我自己去給咱們的娛樂公司找藝人嘛,然後,我就去了一趟川省。”

    “那邊有個挺不錯的藝術學校,我本來想去看看,能不能找幾個演技和潛力不錯的好苗子簽約一下。”

    “結果吧,沒找到,都很一般,沒找到那種能給人眼前一亮,挺有個性的人。”

    “我在那邊呆了一個星期,一個看上眼的也沒遇到,就打算去魔都轉轉。”

    “因為,魔都那邊也有藝校,也挺好的。”

    “結果,就在我要去魔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川省那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一個駐唱的女歌手。”

    “顏值和身材,算不上多好,但是,嗓音是真的好,我當時一聽就喜歡上。”

    “接下來的兩天,我一直在那個酒吧觀察她,我覺得她非常有在歌壇爆火的潛質,所以,我把她簽約下來了。”

    “本來,她今天是要跟著一塊過來的,可是昨天晚上吃壞了肚子,人還在醫院打吊瓶呢,我就先過來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