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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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戶町某公園,板橋卓二和妻子,帶著剛剛五歲的兒子,來這裏玩耍,就在這時……
    “嗯?刑警先生,還有什麽事情嗎?”板橋看到源和山田走了過來。
    因為他曾經是真島博之的室友,所以之前刑警們也找到他問過話,從“搜一”到“米署”,來來回回好幾撥人,不過……
    最令他在意的,就是米署的人!
    畢竟其他警員,從來都隻是來了解證詞,沒有懷疑過他……
    “板橋先生帶著孩子來玩啊?”源這時走了過來,接著看向一旁的座椅道:“來這邊談談?”
    “嗯?好……你先帶他去玩吧,我有些事情。”板橋對妻子說道。
    妻子似乎也感覺到了什麽,看著板橋,隻是點了點頭。
    ……
    “板橋先生那晚不在合租的宿舍對吧?”源這時直接問道。
    板橋當然知道,說的是哪一晚。
    “沒錯……如果我在的話,說不定就可以幫真島作證了……”板橋看起來有些緊張。
    “其實之前我們發現了一些事情。”源這時拿出了自己的手機,給板橋看了看上麵的照片——是當時的監控證據。
    “雖然看不清麵容,但這的確是真島的電動車和頭盔,甚至……上衣夾克應該也確實是他的。”源這時對著照片說道。
    “誒?難道……”板橋這時扶了下眼鏡——因為汗水,眼鏡在下滑。
    “不過身高不對。”源打斷道。
    源這時看向身邊的板橋說道:“經過透視圖比對,這個人的身高,也就隻是一米七上下,和真島的身高完全不符。”
    “是、是嗎……”
    “所以凶手是一個,一米七上下,和真島很熟悉,隨時可以借用他的電動車、穿他的外套的人。”源將剛剛的話翻譯了一下。
    板橋這時已經不說話。
    “之後我們在真島家裏,看到了一些籃球隊的照片……結果發現了一件事情。
    “大一的時候,你在拍照時,都是在真島旁邊,不過在大二之後,小野成為籃球隊的經理,並且和真島成為男女朋友之後,你每次拍照時,就都在遠離真島和小野的位置了啊……”源這時又劃過幾張照片,對板橋娓娓道來。
    “這……隻是巧合而已。”板橋搖了搖頭,目光避開了手機。
    “還有,根據小野美希的朋友的證詞,她當時雖然和真島的感情,出現了一些危機,但是……還有另一點,小野美希當時向她抱怨過,有‘麻煩的人’向她表白,隻是沒有說出是誰。”源繼續說道。
    也就是因為,小野美希沒有和任何朋友說起這個人的身份,所以……
    當時警方故意忽略了這條線索!
    畢竟“和真島博之有感情危機”是明擺著的,而“被麻煩的人表白”根本就無法鎖定目標。
    “是嗎?我也不知道。”板橋的語氣生硬起來。
    源見狀,也不再多廢話,息屏了手機,扭頭看著一旁的板橋問道:“板橋先生……你的身高是多少?”
    板橋的汗頓時下來,不過依舊嘴硬道:“好了!我沒有什麽要說的了!”
    言罷起身想要離開,也就在這時,他五歲的兒子,這時追著兒童籃球跑了過來,在板橋腳邊撿起來後說道:“爸爸!你和叔叔說完了嗎?”
    “爸爸和叔叔這裏還有事情,我來陪你玩好不好?”山田這時在一旁主動開口,說著帶小板橋去了公園的小籃筐那邊。
    “好!”小板橋也不認生,反而很高興有人陪自己玩的樣子。
    板橋見狀,站在原地沉默不語。
    “板橋先生,你當年也是籃球隊的後衛吧?不過我聽說……你從來都不陪兒子打籃球呢。”源這時也不起身,隻是對著板橋的背影問道。
    “我太忙了……”板橋有氣無力地說道。
    “既然如此……板橋先生,你就當我接下來的話,是自言自語好了。
    “2004年開始,殺人罪的追訴期,從十五年,延長到了二十五年,近幾年【全國犯罪受害者協會】還在不斷提議,將所有死刑罪的追訴期取消,很可能會通過。
    “1998年,已經過去了十八年,不過距離二十五年還有七年,如果再次延長追訴期到三十五年的話,就是十七年……甚至是永遠!“當年的證據,很多都還保留著,無論這次重審的結果,我相信……包括我在內,很多警員都不會忘記這起案件,各種勘察技術,也都在進步著。
    “七年後,小板橋12歲,十二年後,小板橋17歲,十七年後,小板橋22歲……我最後一次想和爸爸一起打籃球是什麽時候,我已經記不清了啊……
    “而且……小野美希遇害,已經過去了十八年,不過真島博之自殺,剛剛才兩個月,躲過了追訴期,事情就真的過去了嗎?”
    (現實世界日本,2010年正式取消凶殺案追訴期,不過因為後麵好幾個案件,都和追訴期有關,所以本書中暫不取消追訴期,反正也是平行世界就是了。)
    聽著源的“自言自語”,板橋這時先是手抖,接著從後麵也能看到,肩膀聳動了起來。
    源之所以想要賭一手勸他自首,除了“難尋有力證據”的客觀原因之外,也是因為源在之前的調查接觸中感覺到……
    板橋卓二自己也一直在承受著內心的譴責!
    這方麵,他的妻子其實也察覺到了一些,甚至認識他這麽久,都很少見他笑,尤其是最近兩個月……
    並且從十八年前開始,就變得開始“害怕”籃球。
    ……
    東都高等法院,一號法庭。
    訴方證人三枝尚彥剛剛出庭,陳述了他在“鳥矢水門大橋”目擊到真島博之的過程!
    “三枝先生,根據之前卷宗,你在十八年前一直聲稱,是在鳥矢大橋被騎著電動車的被告人撞到,現在卻突然改稱是鳥矢水門大橋,這是因為什麽?”妃律師利用詢問環節,提出了質疑。
    “異議!證詞在庭審前已經重新確定,辯方的問題沒有意義。”九條這時打斷道。
    “異議,辯方認為,十八年後才修改證詞,其真實性存疑。”妃律師直接說道。
    “異議!三枝先生隻是在深入提問下,糾正了當時記憶中的偏差,辯方的指控毫無根據,是對證人的侮辱!”
    咚咚——
    法官敲了敲錘後說道:“辯方律師質疑應有根據,請提問其他問題,或者進入下一環節。”
    妃英理也料到會是這個結果,畢竟在開庭前,檢方就已經申請了證詞變更,這時提起也沒指望能夠直接否定證詞,隻是想給法官和陪審員留下一個印象。
    “辯方需要繼續詢問……三枝先生,你聲稱是因為被電動車撞到,所以才記憶清晰,看到了對方的臉,請問是撞在了車輛的什麽位置?”妃英理繼續問道。
    “左側前方。”三枝義正辭嚴地說道。
    “主審法官,辯方申請出示12號證據……如圖所示,從十八年前,對被告電動車的照片留檔來看,這輛電動車沒有任何碰撞痕跡。”妃英理播放了投影之後,再次看向三枝。
    “因為撞得沒有那麽嚴重,小刮碰而已,我是步行,又沒有開車,沒有痕跡也很正常吧?”三枝這時理所當然地說道。
    “的確,撞到行人可能會沒有痕跡,不過……我們之前找到一樣的電動車,並且做過碰撞試驗……主審法官,辯方申請播放13號證物。”妃英理說著,開始播放視頻。
    視頻的內容是模擬實驗……
    畢竟十八年前的那台電動車,早就沒了。
    電動車在前麵換殼後,一次次地碰撞在假人身上,第一次速度很快,不僅假人損壞嚴重,而且電動車也留下了痕跡,之後碰撞一次比一次慢……
    “停,就是這裏,大家可以看到,從這次開始,碰撞才不會留下痕跡,實驗中電動車每次都是提前兩秒開始減速刹車,而這時電動車的速度,是每小時十五公裏左右,上一次留下輕微凹痕的速度,是二十公裏每小時……
    “而從此前案發地附近的監控錄像來看,當時被拍到的車速,已經接近每小時六十公裏,辯方認為凶手沒有任何理由,會在逃亡中,將車速降到這麽慢。”
    妃英理解釋了模擬試驗的目的……
    聽到辯方的說辭,法庭現場有些交頭接耳的聲音升起,主審法官見狀,敲錘製止道:“肅靜!肅靜!”
    “異議,辯方的實驗準確性存疑,而且模擬也無法代表當時凶手開始減速的時機,這並不能用來還原當時的車速。
    “雖然十分遺憾,當年還無法進行金屬疲勞測試,隻存留了肉眼判斷的依據,對行人的小碰撞無法察覺,但是三枝先生的目擊證詞,可以與距離現場不遠的監控記錄佐證!”九條並不認可這種實驗與猜測。
    “異議!監控畫麵根本無法證明影像與真島博之有關。”
    “訴方抗議有效。”法官點了點頭,沒有認可辯方的實驗性證據。
    也就在這時,白石的手機收到了源發來的信息——一張照片……板橋卓二的自首供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