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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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山也沒想到,氣象局通報未來三天才會到來的大暴雪,已經開始提前預演。
    起初,天空中隻是飄下零星雪花,接著,雪花越來越多,從灰暗天空中直直墜落。
    每一片都有指甲蓋大小,形狀不規則,密密麻麻,迅速充斥整個視野。
    原本還算平靜的寒風,也突然變得狂躁起來,呼嘯席卷苔原而過,吹得人幾乎睜不開眼睛。
    那些矮小苔蘚植被,很快就被積雪掩蓋。
    這雪真大。
    逢山帶著騎士麵巾,獸皮帽子捂住腦袋,裹緊身上皮毛大衣,帶著納什深一腳淺一腳地艱難前行。
    漫天飛舞雪花,以驚人速度堆積。
    每一分每一秒,苔原都在被一層層積雪所覆蓋。
    這種天氣,應該返回營地才是明智選擇。
    逢山陷入沉思,草繩占卜不是萬能的,這次能占卜到狼群的蹤跡,下一次就不一定能找到。
    已經咬住狼群蹤跡,如果現在放棄,阿拉斯加一百多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上,狼群隨便找個地方就能躲起來,
    就此返回營地,心有不甘。
    逢山咬了咬牙,決定繼續追下去。
    隨著時間推移。
    雪越下越大,視線被大雪模糊,腳下也變得更加濕滑難行。
    逢山哈出的熱氣,在眉毛和睫毛上結了一層厚厚的冰霜,抬頭望向天空。
    整個天地間被白色雪花籠罩,看樣子一時半會是停不下來。
    扭頭看向身後變成雪人的納什。
    手表顯示現在已經是晚上8點,天色依舊灰蒙蒙一片。
    “先找個地方紮營,等明天雪停了再走。”
    納什點點頭,環顧四周,看到遠處有一片幹枯灌木叢,“那邊可以。”
    走到灌木叢。
    兩人刨去積雪撐起帳篷,然後納什用工兵鏟砍斷一些樹枝作為柴火拖進帳篷裏。
    逢山在帳篷地麵鋪了一層防潮墊,又鋪一層馴鹿毯,支起柴火爐。
    隨著柴火爐升起火焰,帳篷裏溫度緩慢上升,這時兩人才露出舒服表情,王子和可樂也從背包裏鑽出來,在暖和的地毯上亂竄。
    納什用燉鍋裝滿積雪,加了一些幹枯枝條,放在火爐上煮。
    逢山也沒閑著,從背包裏拿出熏鹿肉和鹿肉腸,放在火爐邊上,利用餘火烘烤。
    不一會。
    帳篷裏充斥肉香,王子搖晃尾巴,圍著火爐轉圈。
    儲備食物是用來應急,最好是通過打獵獲取新鮮食物。
    “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兔雷鳥。”逢山拿起56半,攔住想要一起的納什,掀開帳篷門。
    呼!
    一陣寒風呼嘯而過,抽打在臉上,冰冷刺骨。
    逢山連忙拉緊帳篷門,一頭衝進大雪中,狂風夾雜雪花,讓視線變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積雪都幾乎沒過膝蓋,行動變得異常遲緩。
    運氣還不錯。
    走出幾百米後,在另一處灌木叢積雪裏,看到一隻雷鳥探頭探腦。
    端起56半,瞄準雷鳥扣動扳機。
    砰一聲。
    風聲完美掩蓋槍聲,雷鳥一槍斃命,連掙紮的機會沒有。
    雷鳥是群居動物,當有一隻時,附近肯定有它的夥伴。
    果然,在灌木叢另一個方向,還有一隻雷鳥趴在雪地裏,潔白羽毛是天然偽裝服,本來安全躲著,可惜被豬隊友出賣。
    又是一槍。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後,趁著雷鳥還有體溫,快速給雷鳥放血,然後把雷鳥掛在腰間。
    帳篷裏兩人,還有一隻狗一隻貓,兩隻雷鳥肯定不夠吃。
    然而,有時候運氣並不總是這麽好。
    收獲兩隻雷鳥之後,搜尋許久都未見其它雷鳥蹤影。
    不過在寒風吹過浮雪,逢山看到其它動物痕跡,那是野兔的腳印。
    .....
    帳篷裏。
    納什把樹枝水煮好,給王子和可樂倒一些,可樂知道這種水對自己身體好,低下腦袋一點一點舔舐。
    倒是處在叛逆期的王子,十分抗拒這種味道很怪的水,衝著納什嗷嗚嗷嗚叫。
    納什可不像逢山那樣喜歡講道理。
    在他認知裏,動物不聽話就得揍,揍多就聽話了。
    揪起王子後脖頸,衝著屁股就是一頓抽,頂嘴抽,認慫還得抽。
    這時。
    帳篷門突然掀開。
    伴隨一股寒風湧進帳篷,逢山跟雪人一樣提著兩隻雷鳥,兩隻野兔。
    一看主人回來,王子立馬掙脫納什的魔手,衝到主人身邊告狀,扭頭朝納什嗷嗷叫。
    “滾一邊去,你活該欠揍。”逢山懶得搭理王子,整個營地數它最皮,而且還吃啥啥不剩,幹啥啥不會。
    嗯,會收保護費。
    見主人不給自己撐腰。
    王子尾巴一耷拉,委屈的跑到帳篷角落生悶氣。
    “Khlla。”納什接過雷鳥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裏有東西在動。
    “撿了小狗。”逢山笑笑,掀開皮大衣,一隻灰白毛小狗驚恐的瞪大眼睛蜷縮在衣服裏。
    “狼!”納什看到小狗眼睛和嘴巴,肯定說道。
    果然是狼!
    我說大雪地裏怎麽會有一隻小狗。
    逢山咧起嘴,走到火爐邊坐下,把懷裏的小狼崽放到毯子上。
    剛放下,小狼崽夾起尾巴,連忙躲到逢山腿下麵,發出嚶嚶嚶哀鳴。
    正在生悶氣的王子聽到聲音,頓時來了精神,欠欠的湊過來,聞到小狼崽身上散發的野獸氣味,立馬發出嗚嗚警告。
    這一叫,把小狼崽嚇得更不出來了。
    可樂踩著貓步走過來,眼睛一瞪,不等抬爪子,王子就嚇的連忙後退,童年陰影深入骨髓。
    趕走王子,可樂懶散的伸個懶腰,來到小狼崽跟前,細心的舔舐狼崽腦袋上淩亂皮毛。
    “看到沒,這才是大姐的風範,你就是個小地痞!”逢山欣慰的讚揚可樂,順便不忘嘲諷一下王子。
    王子翻個白眼,繞個圈跑到納什身邊,看他處理雷鳥,全然忘記剛被揍過一頓。
    冬天野兔最肥美,用來燉湯浪費,隻有火烤才能體現出鮮美肉質。
    “雷鳥燉湯,野兔烤了吧。”逢山拎起野兔,抽出小刀剝掉兔皮,清理內髒。
    經過初期的驚慌,在可樂安慰下,小狼崽漸漸平靜下來,發現沒有危險後,漸漸恢複活力。
    不過在大雪地裏凍了很久,又沒有食物,小狼崽看起來還是很虛弱,走路時候搖搖晃晃。
    逢山搖搖頭。
    幸虧碰到自己,要不然下場隻有被低溫凍死。
    “狼群出事了。”納什揪斷一根雞翅,丟給小狼崽。
    小狼崽一口咬住,狼吞虎咽的吃起來,王子眼饞的湊上前,卻聽到小狼崽發出嚶嚶嚶護食聲。
    頓時。
    王子炸了!
    在皇冠領,隻有自己能護食,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當即要削小狼崽。
    剛要下嘴,卻看到視線離小狼崽越來越遠,扭頭看去,原來是主人提著自己。
    主人。
    它護食。
    快看,它在護食。
    拍它。
    哎哎哎,丟我幹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