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正式開庭!審判長都被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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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下,審判長李永霞目光徹底冷了下來。她可是審判長,竟然被當庭要求換下來?而這樣的要求在這個世界也是合理合法的!當然,前提是一定要拿出來證據!如果拿不出來證據,那就是誣告,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李永霞看向了顧晨,開口說道:“你確定要控訴審判長?我再度提醒你一遍,法庭上要講究事實,講究證據,如果你仍然堅持要告我,必須拿出來合理合法的證據,否則將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嚴重的會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顧晨說道:“我確定。”而這個時候,檢方也站了出來,宣布暫時休庭十分鍾,他們要先討論一下。剛剛開庭,就要休庭十分鍾了!這誰又能想到?直播間裏麵已經炸了。【臥槽,顧律師也太勇了吧!】【我就沒見過這麽牛逼的律師,直接要把審判長也送進去。】【可怕!太可怕了!】【我都看呆了!這場庭審有意思了!!】【頭皮發麻!顧律師不會把自己送進去吧?】【起訴小仙女就算了,要把對方律師送進去,還要把人家審判長也送進去,這也太狠了吧?】【法外狂徒說的就是你?】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覺得顧晨這麽做太不理智了。【顧晨這真是找死啊,他一個實習律師,上來就要送審判長進去,怎麽可能啊?】【顧晨估計這下自己要進去了...】【我活了這麽久,從來沒見過想把審判長送進去的。】【牛逼!雖然我覺得顧晨成功不了,可我覺得顧晨牛逼!】【啊這,就算是審判長一開始判的有問題,也不能這麽控訴審判長吧,直接還要判人家二十年有期徒刑?法院是你家開的啊?】在討論過之後,李永霞作為審判長,要先回避一下本次庭審,隻能作為旁聽人員。而原本的審判員李康,成為了這一場庭審的審判長!當然,控訴李永霞一定要拿出來證據!不然的話,這場庭審結束了,顧晨一定會承擔法律責任的。現在直播間的熱度已經突破了上百萬了!!一場庭審,全網熱度拉滿!顧晨提出這樣的訴訟請求,最後沒成功的話,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是很大的。而在一家頂尖的律師事務所裏麵,有幾個頭牌律師也正在討論著這場直播。這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是當今的紅圈律師事務所,相當於全國最頂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中倫律師事務所。高勇就是一個頂尖的頭牌律師,說道:“這場庭審,原告方還是要輸。”薛耀庭是中倫律師事務所的主任。薛耀庭開口道:“怎麽說?”高勇說道:“這場庭審的熱度還是挺高的,隻是證據不足,原告本來就沒辦法勝訴,何況顧晨居然還起訴對麵的律師甚至是審判長,我覺得顧晨已經瘋了,怪不得隻是實習律師,這麽長時間都沒有單子。”薛耀庭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說道:“那可未必,仔細看吧,顧晨也是一個律師,也肯定懂法,他敢這麽說,手裏一定掌握了相當的證據,不然也不可能起訴審判長。”高勇搖了搖頭,“怕就是顧晨掌握的證據不足,想借助這次的熱度來給自己炒流量,怕就怕最後偷雞不成蝕把米,最後因為誣告自己再承擔法律責任,這樣要進去坐牢的,現在的年輕人還是不成熟。”高勇還是不能認可顧晨。而薛耀庭則是喝著茶,默默的看著直播。這場庭審,倒是也挺有意思。.......李康作為了新的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現在正式開庭!”“原告律師,請伱根據你的三個訴訟請求,依次提交相關的證據。”李康開口道。顧晨說道:“首先,我在這裏先陳述一下我的當事人經曆了什麽,所有人也都能清楚為什麽我的當事人會一直起訴。”“9月6日下午17.39分,陳洋坐在雲城地鐵上,行駛到了王家灣站,結果在地鐵上遇到了周玲玲和王甜甜兩人。”“下午17.40分,周玲玲和王甜甜突然搶過了陳洋的手機,聲嘶力竭的說陳洋在偷拍她們!並且周玲玲和王甜甜給陳洋的襠部踢了一腳。”“周玲玲和王甜甜強迫要求陳洋打開手機,查看手機相冊。”“兩女檢查完手機之後,發現沒有偷拍的任何照片,結果兩女又立馬說陳洋的鞋子裏麵有攝像頭!”“最後地鐵公司保安來查了陳洋的鞋子,發現是一場誤會。”“警察來了之後,最後調解的結果是希望周玲玲和王甜甜道歉,結果兩個人道歉的態度非常惡劣,沒有任何道歉的態度和誠意。”“最後,所有人都在勸說我的當事人陳洋息事寧人,還說和兩個小姐姐計較什麽,人家是女孩子,作為男生就應該讓著女孩子這樣的話語。”“陳洋認為自己受到了侮辱,沒有得到尊重。”“在這裏,我借助這個機會,我也想問一下在座的所有人。”“男女平等不是應該的嗎?不都是人嗎?為什麽男的一定要讓著女的?為什麽在女的麵前一定要大度?”“為什麽女的隨口汙蔑,就可以肆意檢查陳洋的手機,鞋子等**物品,事後一句輕飄飄的不要和女孩子計較。”“我想問,憑什麽?”“這就是事情發生之後的經過。”“然而,大家以為事情到這裏就結束了嗎?並沒有。”“周玲玲,王甜甜,用抖音號發布視頻,說自己遇到了偷拍男,說對方下頭,然後引起了網友對陳洋的網暴。”“我方當事人陳洋實在氣不過,看到兩女毫無悔改之心,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這才將周玲玲、王甜甜、地鐵公司一並告上法庭。”話音剛落。被告律師王海祥開口道:“我方抗議!我認為原告律師在汙蔑周玲玲、王甜甜,原告律師不拿出證據,空口無憑,亂說一氣,原告律師擾亂法庭秩序,請求將原告律師驅逐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