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顧晨在法庭上也太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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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臥槽,王永強殺得好!】
【我是王永強我也殺了!被劉彪拴狗鏈子,看著劉彪強jian自己老婆,是個男人怎麽可能受得了?殺得好啊!】
【王永強牛逼!!這就是正當防衛,有什麽問題?】
【劉彪都拿起刀了!劉彪拿刀想幹嘛,別告訴我他想拿刀切蘋果,他就是想殺王永強,王永強反殺!沒毛病!】
【王永強真是個男人啊!!最後這一下太男人了!!但是這畫麵流傳出去還是要打碼。】
網友們都是在支持王永強的!
這種時候,他們覺得王永強反殺沒毛病!
方達律師事務所。
薛清清驚喜的說道:“我就說顧晨厲害吧,他真的找到證據了!這下就可以證明王永強是正當防衛了!!至少不是故意殺人!!我的天,你說顧晨這是實習律師嗎,他辦案比警察都厲害啊,警察都沒查到這裏有個行車記錄儀,結果顧晨居然查到了!!!”
薛清清看向高勇,說道:“這下正當防衛沒有問題了吧?”
高勇搖了搖頭,“那也未必,這隻能證明有這把刀存在,並不能證明是正當防衛,但是顧晨能做到這一步,的確很厲害了。”
高勇也沒想到,顧晨能找到這樣的關鍵性證據。
警察沒查到的證據讓顧晨查到了!
但是能不能構成正當防衛,還是有難度。
這要很看顧晨這個實習律師的能力和水平了!
光有視頻,可這個視頻的證據還不夠充分!因為正當防衛一定是要正在行凶,危急人身安全的!
顯然劉彪還沒有拿刀傷害王永強,這個時候王永強就刺了上去.
高勇皺了皺眉。
這個案子有可能會判成過失殺人,或者防衛過當。
也就是說,王永強最好的結果就是不用判死刑了。
這個證據幫王永強免了死刑。
可是王永強有可能會被判無期,或者是二十年有期徒刑!!
想要無罪釋放,目前看來還是做不到的!哪怕高勇親自上場,他也不敢保證能夠無罪釋放王永強。
高勇說道:“這個案子,顧晨要是真能辯護成無罪釋放,那顧晨是真的很厲害了,比一般的律師還要厲害。”
薛耀庭則是在一旁笑了笑,喝了口茶,“接著看下去吧,證據也有了,就看顧晨自己的個人能力了。”
法庭現場。
公訴人先開口說道:“對於這個視頻,我依然認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原因很簡單,《根據華夏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jian、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監控錄像就到這裏,劉彪手中拿出了刀,請問這把刀刺向王永強了嗎?”
“目前為止,劉彪隻是拿了這把刀,但是並沒有對王永強構成人身威脅。”
“王永強直接揮刀刺向了劉彪,這本身就是防衛過當!甚至我覺得這依然是故意殺人!”
“劉彪持刀,他就一定有殺人嫌疑嗎?他對王永強有用刀攻擊嗎?”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去市場買魚,賣家拿起刀準備殺魚,結果顧客看到賣家拿起了刀,結果買家直接用刀上去捅死賣家,請問這能叫做正當防衛嗎?”
“或許劉彪拿起刀隻是想著殺魚,或者是想著做其他事情呢?王永強主動持刀殺人,就是故意殺人,請求判處王永強死刑,我的陳述完畢。”
公訴人的這一番陳述,讓網友的心都跌落到了穀底。
這就是高勇說這個案子很難定義成正當防衛的原因!
因為刑法上寫的明明白白,一定要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才能夠算作正當防衛。
劉彪隻是拿起了刀,還沒有任何攻擊的動作,如何給王永強定義成正當防衛?
公訴人還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這下豈不是顧晨拿出了視頻也沒有用?
故意殺人的話,最後估計還是要判死刑啊!
而這個時候,顧晨舉手發言。
顧晨說道:“我認為公訴人的說法是荒謬的!”
“劉彪拿起了刀,對王永強沒有造成人身威脅?必須要拿刀攻擊王永強,才算對王永強造成人身威脅嗎?”
“公訴人,我問你一個問題,你認為麵對一個成年持刀壯漢,他如果要用刀刺你,他需要幾刀可以讓你失去反抗能力?你能硬扛一刀然後反殺他嗎?”
公訴人沒有說話。
顧晨說道:“一刀!一個成年壯漢隻需要一刀,就可以讓一個人失去行動能力!失去反抗能力!而且劉彪本身的戰鬥力就強過王永強,如果動手的是劉彪,王永強能活下來嗎?有可能反殺嗎?如果是劉彪先動手,王永強根本不可能有反抗的機會!”
“至於後麵的賣魚,我認為公訴人在偷換概念!”
“賣魚講的是買家和賣家,賣家殺魚持刀是正常的,買家和賣家是沒有矛盾的。”
“可是劉彪和王永強之間是有矛盾的!”
“就在視頻的前幾分鍾,劉彪剛剛用這把刀殺了王永強家的狗!劉彪剛剛強Jian了王永強的老婆孫雲夢。”
“劉彪一個強jian犯,還是一個暴力分子!當這樣的人拿著刀,揚言要弄死你,你覺得你應該等他先砍你一刀嗎?”
“賣家持刀殺魚多麽正常,而劉彪拿刀,公訴人你告訴我,一個犯罪分子,一個強jian犯,一個剛剛殺了王永強家裏一條狗的人,他拿刀隻是想著殺魚?”
“一個犯罪分子拿起刀的時候,已經對王永強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威脅!!”
“我做一個假設,做一個不合理的假設,也隻是假設。”
“倘若有一天,公訴人被犯罪分子持刀綁架了。”
“這個時候,所有警察都在。”
“那麽公訴人,我想請問你一個問題。”
“你是希望武警直接用槍殺了犯罪分子,還是希望等犯罪分子給你一刀,然後武警再開槍?”
“畢竟犯罪分子他隻是舉著刀而已,他也有可能用刀殺魚,也有可能用刀做別的事情。”
顧晨說的這番話,讓公訴人徹底沉默了下來。
直播間的網友這個時候全部都在刷著彈幕。
全網驚呆了!
顧晨作為一個律師.在法庭上也太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