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對周文靜最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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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網址:法庭上。
記錄員開口道:“全體起立!”
“有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現在開始宣布法庭紀律!”
“宣布法庭紀律,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一、.”
“二、.”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就座,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已經準備就緒。”
審判長林忠敲響了法槌。
“現在繼續開庭!”
“經本院查實,周文靜和王誌豪結婚十五年內,周文靜多次出軌,並且先後為其他人生了四個孩子,四個孩子均不是王誌豪的親生孩子。”
“結婚十五年內,王誌豪每個月平均最少給周文靜轉賬高達一萬五千元,十五年的轉賬至少達到270萬元。”
“在結婚期間內,王誌豪的衣食住行,大多數時間都在工地上,周文靜則是涉嫌轉移資產,周文靜先後轉移資產高達160萬元,包括但不限於買房,轉賬給弟弟進行買房,彩禮。”
“以及加上王誌豪工傷之後的賠款,還有王峰留給王誌豪的一百萬存款,王誌豪將一百萬存款轉給周文靜。”
“而周文靜在王誌豪的身上拿到了至少有300萬元。”
“周文靜平時用這些錢,進行高額消費,絕大多數都用在購買奢侈品,前往酒吧,進行高消費的一係列活動。”
“並且在一審、二審、三審期間,周文靜多次製造虛假證據,汙蔑王誌豪出軌,pc,性病,對王誌豪造成了重大影響。”
“周文靜在出軌期間,多次拿錢轉賬給田新宇,金額高達20萬元。”
“在兩個人感情期間,因周文靜出軌,並且給別人生孩子,導致雙方感情破裂,後果嚴重。”
“周文靜出軌田新宇後,經本院查實,周文靜和田新宇共同密謀,購買廢棄電瓶車,並且故意將廢棄電瓶車的電瓶帶回家中充電。”
“周文靜和田新宇,多次侮辱王峰,並且限製王峰的人身自由,對王峰進行捆綁,並且禁止王峰聯係外界。”
“之後,周文靜和田新宇將電瓶放在家裏充電,導致家中失火,王峰死亡。”
“案件流程如上,證據已經全部搜集齊全。”
“周文靜,田新宇,有著明顯的作案動機,作案的手段,造成後果嚴重,影響極其惡劣。”
審判長林忠開口了。
審判長說完,直播間都已經炸了。
【媽的,現在法院全都調查清楚了,給周文靜死刑吧!】
【周文靜必須死刑!終於開庭了,這個案子等的我好辛苦!周文靜不死刑的話,那這個案子難以服眾!】
【關鍵是周文靜從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她甚至覺得自己出軌,給別人生孩子是對的,還要造謠王誌豪出軌pc,真的惡心啊。】
【最騷的是周文靜居然想讓王誌豪淨身出戶,憑什麽啊?我就想問一下,王誌豪憑什麽淨身出戶?憑什麽要給那三個小孩撫養費?】
【就連這三個小孩都做偽證,周文靜是怎麽教育的啊,媽的.當初的監控錄像氣得我牙癢癢,沒有人在乎王峰,那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啊,就這麽死了】
【今天這個案子不會休庭了吧?給周文靜判死刑吧,周文靜這個人一直都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這不判她死刑?】
審判長林忠看向了原告,說道:“請原告當事人和原告的辯護律師進行最後的發言。”
上一次,王誌豪在法庭上直接撐不住了,被抬下去了.
這一次,王誌豪站在了法庭上。
他要親眼看著周文靜被判死刑!
王誌豪站了起來,“尊敬的審判長,我隻是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人,我追求的隻是簡簡單單的生活。”
“後來,大家也都知道,我遭遇了什麽。”
“對我來說,我妻子出軌了,生的四個小孩都不是我親生的我一開始很震驚,很憤怒,可我也沒有因為這件事打了周文靜一下。”
“我是很崩潰,養了這麽多年的孩子,結果都不是我親生的,可我不會怪誰,我更不會去打周文靜,甚至做出更加過激的事情。”
“事情已經發生了,我能選的,隻有離婚。”
“我不可能再幫別人養孩子,幫別人養老婆!”
“可是我沒有想到,我不懂法律,我請不起律師,結果我一審輸了,二審也輸了,二審居然還要我給別人的小孩付撫養費.”
“我隻覺得.隻要能不付撫養費,怎麽樣都行,我淨身出戶我也認了!就當我倒黴!”
“可周文靜一直問我要撫養費.我沒有辦法,才找到了顧律師。”
“我當時已經很絕望了,我對這個世界認命了,我隻要能解脫,能自己一個人活著就好了,哪怕我一分錢都沒有.”
“我的親人都離開了,我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親人了,我也無所謂了。”
“可是,我後來發現了周文靜,你出軌就算了,你居然殺了我爸!!”
“我爸這輩子,有哪兒對不住你的地方嗎?”
“伱要錢給錢,要什麽給什麽,平時什麽都聽你的,就因為我爸最後那一百萬的存款沒有給你,你就要殺了他?”
“你殺了我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
“周文靜,我隻要你死刑,你也必須死刑!”
“我爸活著一輩子,雖然條件不差,可他沒有幾天開心的日子,他在我媽媽離開之後,沒有再找過別的女人,而我媽媽在臨走前,讓我爸再重新娶一個,這樣的才是愛情。”
“我什麽都可以不要,錢我可以一分不要,我的唯一訴求,周文靜必須死刑!”
“我的陳述完畢。”
說到這裏的時候,王誌豪的眼睛裏已經都紅了。
他爸爸被燒死,已經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可現在想起來,王誌豪還是會無比的心痛。
顧晨看向在場的所有人,開口道:“審判長,周文靜婚內出軌,轉移資產,將大部分財產用於自我享樂,並沒有用在家庭裏麵,而且生的小孩也都是給別人生的,這幾個小孩的花銷和王誌豪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周文靜和王誌豪應當離婚,並且周文靜應該淨身出戶,所有的房子、財產,都是王誌豪的,並且周文靜應當歸還王誌豪給的絕大多數財產,至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