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搶麥是吧!那就都別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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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晨,說真的,我看娛樂圈沒有人開演唱會比你更輕鬆!”
    “別的明星,辛辛苦苦唱一個半小時,唱不好還得被人罵,甚至被歌迷退票。”
    “你呢,歌迷買票給你唱歌,你都不用唱,光台上站著,就把錢輕輕鬆鬆掙了。”
    “多好的事啊!怪不得別人誇你的歌迷,是天底下最好的歌迷!沒有之一!”
    天成音樂公司,路晨所在辦公室。
    聽著公司老總趙玲的話。
    路晨坐在椅子上,表情有些茫然。
    “行,我不打擾你休息了,伱好好準備演唱會吧……不對,你也不用準備,反正你也不用唱,到時候聽他們唱就行。”
    趙玲莞爾一笑,離開房間。
    隨著房門“砰”一聲脆響。
    路晨有些混沌的思維,才逐漸清晰起來。
    各種信息,瞬間江河湧入。
    然而……
    這第一條信息,就把路晨當場幹懵了。
    他居然穿成了平行世界,一個正在籌備閉麥巡演的巨星身上?!
    閉麥巡演?!
    不是!我這剛“上班”,你就讓我“下班”?!
    但接下來的信息,更讓路晨崩潰!
    按理說,歌手舉辦演唱會,肯定是歌手唱,歌迷聽。
    聽到濃處,歌迷附和幾句,來個全場大合唱。
    這才是正常流程。
    但到了原身這。
    情況一百八十度大反轉。
    他的演唱會,成了歌迷唱,歌手聽。
    從頭到尾,他隻需站在舞台上,像工具人一樣當背景板即可。
    現場的歌迷,會替路晨唱完每一首歌。
    甚至在一浪高過一浪的大合唱,路晨連插嘴的機會都沒有。
    一次兩次也就罷了。
    但偏偏,路晨幾乎每一次演唱會,都是這德行。
    任憑他如何好言相勸,讓歌迷給他一個唱歌的機會。
    但歌迷就是不聽勸。
    反而跟路晨玩起了勝負欲!
    路晨越想唱,歌迷越不讓他唱。
    甚至他板下臉,發脾氣,歌迷也不在意,依舊我行我素!
    時間久了。
    路晨演唱會被全程搶麥,儼然成了他演唱會的常態!
    不少圈內人,表麵恭維他開演唱會真容易。
    背地裏卻沒少揶揄他恰爛錢。
    作為一個要臉麵的男人!
    無可奈何,路晨隻能被迫減少開演唱會的次數。
    畢竟身為巨星,他對自己,也是有要求的。
    然而這次的演唱會,路晨卻不得不開。
    這次是閉麥演唱會!
    短則四五年,長則七八年。
    他會暫時消失在娛樂圈。
    公司當然不同意路晨閉麥退圈。
    畢竟路晨是公司一哥,金字招牌。
    但奈何路晨主意已定,打算好好休息幾年,誰也攔不住。
    最後雙方協商後,公司給出一個折中方案:暫時閉麥退圈,可以!
    但得再舉辦五場閉麥巡演!
    這樣做,既給路晨的歌唱生涯,畫上一個圓滿句號。
    同時也讓公司,再盈利一波。
    經過再三權衡,原身同意了。
    這些年,他給公司掙了不少錢。
    公司也一路給足了他資源。
    雙方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臨了,都不想鬧得太僵。
    可是,問題又來了!
    當路晨閉麥巡演的消息一經發布後。
    他那些歌迷,瞬間沸騰了。
    個個都摩拳擦掌,準備再次花錢買票,唱歌給路晨聽!
    甚至這次,他們打算唱得更洶湧!更熱情!
    好好為路晨餞別!
    相關熱搜一出,原身當場崩潰破防!
    隻覺這命運的枷鎖,讓他無法呼吸!
    ……
    隨著記憶融合的七七八八。
    路晨火氣噌的一下上來了!
    “靠!這簡直叔叔能忍,嬸嬸也不能忍!”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嘛!
    好端端的演唱會,這些歌迷這麽搶戲幹什麽?!
    還什麽天底下最好的粉絲?
    是挺好!
    這點不否認。
    但好得過分,就是負擔了。
    我是歌手,唱歌的應該是我才對啊。
    幹嘛非得鳩占鵲巢?
    公司也是,這種亂象非但不出麵阻止,反而樂見其成。
    隻管自己圈錢。
    也難怪原身心裏有怨氣!
    路晨很清楚,眼下指望公司解決搶麥問題,已經不現實了。
    要解決麻煩,還得自己想法子。
    關鍵十天以後,就是第一場封麥巡演!
    一想到屆時,全場大合唱,自己全程當木頭人的畫麵。
    同樣酷愛唱歌,為歌而狂的路晨,隻覺後背發涼!
    不行!
    要想想辦法!
    好不容易穿成個大明星,結果剛來就要退圈。
    退圈也就罷了。
    還不讓自己唱歌?!
    能在萬人舞台上唱歌,一直以來,就是路晨心中最大的夢想。
    這下搞的。
    怎麽能讓歌迷,越俎代庖,把歌全唱了?!
    不可以!
    這絕對不可以!
    ……
    “看來最好的辦法,就是找點有難度的歌,放演唱會上去唱。
    我就不信了。
    這些歌迷這麽有本事,還真能把我所有歌,都跟著唱一遍?”
    路晨沉下心,翻閱自己的“歌庫”。
    然而,在“看”完原身這些年的歌單以後。
    路晨再次破防!
    “不是!這哥們寫的怎麽全是一些口水歌啊?!”
    沒錯!
    原身出道至今,發行了接近八十首歌曲。
    但其中95%的歌曲,都跟前世那些口水歌極其相似!
    口水歌最大的特點就是簡單,易學,朗朗上口。
    且傳播度廣!
    好的一麵是,這鑄就了路晨如今流行天王的身份。
    壞的一麵,無疑就是搶麥的問題!
    “怪不得一直被搶麥!
    這麽簡單易學的歌,歌迷能不搶麥嘛!
    你要寫點有難度的,人家想搶麥,也搶不著!”
    看完這些歌單,路晨得出一個結論。
    這哥們的創作能力,屬實一般!
    明明有很好的音色條件,可以唱更高端的歌曲!
    卻被自己的創作實力,給死死限製住了!
    最終導致搶麥事件的發生!
    是的。
    在“翻閱”歌單過程中。
    路晨驚訝發現!
    原身的嗓音條件,簡直好到讓人嫉妒!
    他居然能輕鬆橫跨三個八度,來到四個八度!
    這是什麽概念!
    前世那麽多歌星。
    能橫跨三個八度的歌手,不超過十個。
    能來到四個八度的,僅僅隻有兩三個。
    哪怕強如陳逸迅的嗓音,也做不到四個八度。
    男藝人中,隻有林子翔;女藝人中,隻有黃奇珊。
    可以做到四個八度!
    由此可見,原身嗓音實力有多強悍!
    有這麽強的實力,寫出來的卻是一些口水歌。
    實在“暴殄天物”!
    “哎,等下!既然原身音色這麽好,唱功這麽紮實!那我為什麽不寫幾首高難度的歌曲呢?
    前世那些大熱金曲,我都會!
    如果我寫出一些難度大的歌曲,不容易學。
    那就算歌迷想唱也沒辦法唱啊!”
    想到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路晨紛亂的大腦,瞬間像接通了電源。
    整個人頓時興奮起來!
    “對啊,這主意好!!
    就這麽幹!
    寫新歌!
    寫難度高的歌!
    越難越好!
    看歌迷怎麽學,怎麽唱!”
    路晨越想越覺得這方案靠譜!
    既然這麽喜歡搶麥!
    行!那索性都別唱了!
    ……
    隨著記憶徹底融合完畢!
    路晨可以確定,前世那些他熟知的歌曲,在這個陌生的世界一首都沒有!
    他的方案,完美形成了閉環!
    破局之法,找到了!!
    ……
    不再遲疑。
    路晨起身前往趙玲辦公室!
    他要把自己寫新歌,以及演唱會換歌的想法,先跟趙玲通聲氣!
    畢竟這麽大的事,他不可能一個招呼都不打。
    ……
    總裁辦公室。
    “什麽!你說你要寫新歌,還要換歌!”
    趙玲噌的一下站了起來!
    “什麽情況?路晨,你沒跟我開玩笑吧!?”
    看著對方大驚失色的樣子,路晨眼神異常堅定:“趙總,我沒跟你開玩笑,我心意已決!你就等我新歌吧!”
    說完,大踏步離開辦公室,準備回自己辦公室寫新歌。
    至於趙玲答不答應?
    不重要!
    路晨隻是來通知她,又不是跟她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