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主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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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霍去病春風得意馬蹄疾。
說實在話,霍去病官職已經到頂了,食邑雖然距離萬戶侯還有距離,但應該是不遠了,家裏錢多的花不光。
幾乎沒有太大的追求。
如果有,那就有兩個。
一個是滅匈奴。
一個是把自己的弟弟培養成才。
大軍走得很慢,帶上四萬匈奴人,走的就更慢了。
還帶上牛羊那就更慢了。
一開始出發的時候,還有牛羊十四萬頭,一路上吃牛羊奶製品,又還是吃了四萬頭牛羊,才走到了現在。
不過進入京畿後就好很多了,這邊糧食很多,不再吃昂貴的牛羊了。
這四萬匈奴人吃的糧食,對於漢帝國來說,九牛一毛,要知道漢帝國如今養了六十萬匹馬,其中有幾萬匹是用糧食養的。
最多讓幾千匹馬少吃點,四萬匈奴移民就能吃撐咯。
不過因為回歸速度慢,霍去病沒什麽事情,於是就在教將士們認字。
起先霍去病秉承著‘學個屁’的原則,沒想過要教手底下的將士認字,但是霍海在軍中的這段時間改變了霍去病的認知。
霍去病教霍海認字時,趙破虜也跟著學認字。
霍去病起先還讓趙破虜別浪費時間,但霍海:“這次趙破虜立功了,肯定要封侯的,如果封侯後又不認字,他怎麽獨當一麵?沒法獨當一麵,怎麽高升?”
一開始趙破虜也說不想高升,但霍海一句話就改變了他們的想法。
“北方草原能長出匈奴來,南方大海上會不會長出海奴?西南群山背後有沒有和匈奴一樣強大的部族?大哥你尚能打匈奴,難不成能分身成四個,一人打四方?”
從那天開始,長安城著名學拒開始教育手下的人認字。
不過霍去病手底下的人進度那是完全不一樣。
趙破虜這種聰明的,很快就上手了,趙安稽、複陸支、伊即軒、仆多等本來是匈奴王投降後跟著霍去病打仗,他們能學會長安話,那都燒高香了,現在短時間內要學認字,很難。
當然,也有高不識這種,雖然是匈奴王,但有語言天賦的,學的飛快。
而路博德這種就不同了,本身就是認字的良家子,如今已經學習的非常精深了。
霍去病反正錢多,所以派遣先遣部隊先到路上去收集學習材料,然後往回送。
萬萬沒想到,送回去的學習材料,居然是《阿房宮賦》。
霍去病一臉狐疑:“你說這是誰寫的?”
趙破虜:“侯爺,這是二公子寫的,我專門打聽過,前麵城裏的學究說這是霍驃騎的弟弟太子舍人霍海寫的。”
“太子舍人?”霍去病狐疑,自己二弟這文化水平,陪太子讀書?陪太子鬥雞還有可能。
看完阿房宮賦,霍去病更疑惑了。
雖然霍去病不喜歡學兵書,但不代表他不看書。
被劉徹養大的霍去病那也是看過很多文學巨作的,《阿房宮賦》什麽檔次什麽段位?這難不成是司馬相如代筆的?
霍去病地鐵手機老人臉……大漠、竹簡、嫌棄臉/JP:“司馬相如老糊塗了?”
全軍又前進了幾日,趙破虜再去收集竹簡,發現那座小城裏,讀書人全都在讀《洛神賦》。
“上次你說是霍海寫的,這次這個也是霍海寫的?”
趙破虜:“千真萬確啊侯爺!你信我啊侯爺!”
霍去病嘴角上翹:“你放屁!”嘴上說放屁,其實信了。
《洛神賦》太特殊了,它不是華麗,也不是文學造詣有多高,它也不是賦寫的結構有多精妙。
他是遣詞造句突破了時代!
當世,如果有感情要抒發,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話寫的漂亮。
高祖劉邦寫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經是牛嗶之中的牛嗶了,高祖這幾句居然押韻的同時,格律讀起來還有點順口!
劉徹也是文學愛好者,也喜歡寫“XXX兮XX”但居然一句順口的膾炙人口的利於傳播的都沒有。
以至於沒有讀書人聽過劉徹寫的歌。
而《洛神賦》遣詞造句,突破了時代的局限。
這一讀,和以往的文章完全不同,但!又讀起來格外通順,比以前的文章更通順!
仿佛以前的文章像是淤積的小河溝,而《洛神賦》就是挖掘機,幾鏟子下去,把河溝通了!水直接噴湧而出,那種暢快,難以想象!
而它這幾鏟子挖的,還頗有藝術氣息,同時還優美。
有一種,挖掘機在河邊一邊挖河溝,一邊跳芭蕾的美感,是又有力量又有柔美又難以想象。
無論是誰,隻要是寫過文章的,但凡看了《洛神賦》就能感覺,自己什麽都沒幹,寫作水平暴漲了!
自己如果用《洛神賦》的思維去寫文章,那絕對吊打以前自己寫的文章。
畢竟從‘大炮轟他兮鳴如雷,中彼老母兮露白骨’到‘大炮轟他老母,炸的粉身碎骨’之間讀起來明顯是後者順口。
而行文格式上的提升,就好比自己用鐵刀,能吊打用青銅刀的自己一樣。
其實,霍去病根本不信《阿房宮賦》是自己二弟寫的。
但看了《洛神賦》反而相信了。
因為,死讀書的人,讀書越久的人,越不可能寫出《洛神賦》,如果是一個學認字才四五個月的人寫出《洛神賦》雖然離奇,但也比司馬相如永春了一輩子六十歲了改打長拳要靠譜。
於是,一路上霍去病開始派人專門去打聽霍海的事情,而且還派人回長安,打聽家裏的事情。
很快,霍去病就聽說了霍海開始做生意,售賣紙的事情,並且霍去病也拿到了白紙。
有了白紙,手底下的人讀書認字馬上就快了很多。
畢竟不再需要拿著笨重的竹簡了,也不需要拿樹枝在凍土上劃拉了。
霍海的厲害也在隊伍裏傳開了。
如今,將士們都知道,侯爺的弟弟不一般。
侯爺是大漢將星,那侯爺的弟弟就是未來執宰者。
終於隊伍到了長安城外十裏的地方。
陛下給匈奴人圈了一塊地,讓他們過去暫居,所以大軍到了城西。
而這裏,百姓、貴族、百官等在這兒,歡迎著大軍歸來。
霍去病往前走著,看到霍海、衛長公主還有曹襄三人騎馬並立。
看到霍海比以前白很多了、長高了,稍微欣慰了許多。
不過陛下就在前方,霍去病沒法停下來交談,隻是把馬背上掛著的一把鑲滿了寶石的刀拿了出來丟向霍海:“吾弟,接好。”
看著霍海接下寶刀,曹襄感歎:“這恐怕是某位匈奴王的佩刀吧,而且是老牌匈奴王才有的寶刀,好家夥居然是鋼刀?神兵啊!起碼百金!”
霍海:“百金??賣給你了。”
曹襄戰術後仰:“嘶,你哥給你的戰利品,你轉頭就賣?”
霍海:“那要不然我拿去用用,去長安城裏殺兩個人?”就是因為是戰利品,要不然還十金都值不了
曹襄捏著下巴:“有道理,還是賣了好,我買了!一會兒派人送錢去霍府。”
兩人正說著呢,一名青年策馬而來。
“公主殿下,平陽侯,霍大人!”
“在下趙過,陛下有命令,請二位大人入宮赴宴。”
衛長公主把背上的披風取了下來,丟給霍海:“宮裏寒冷,幫我試試保暖不保暖。”
霍海一邊披上披風,一邊:“公主殿下,麻煩你幫忙派人到霍府傳個信,讓我的人把馬車駕駛到皇宮去。”
馳道上,驃騎贈刀,公主賜袍。
霍海披上披風送別衛長公主,然後朝著皇宮而去。
馳道後排,普通百姓看著霍海往前:“那公子哥是誰啊,長公主居然把自己的披風給他了?”
“那是霍海,霍二公子。”
“就是那些讀書人傳那個?”
“關我們啥事兒啊,看完霍將軍,咱可以回去了,太特麽冷了,這鬼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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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1暮歸的老牛、菩提薩捶、澄哥助我開車的打賞,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