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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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宴會的當天晚上............
“你就穿成這樣?”何塞·巴登看著眼前的人,突然開口道。
聽到這句話後,諾頓有些疑惑地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著:“怎麽了?這可是我最喜歡的一件衣服了呢!”
說真的,諾頓真的不明白對方為什麽要這麽問,畢竟在他看來,自己這樣穿並沒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啊!
確實,如果從諾頓自己的審美角度出發的話,他會認為這件衣服其實挺好看的。黑鬱金香)
但是吧.............
“諾頓,你是‘參加者’,不是‘展覽品’。”何塞·巴登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後無奈地歎了口氣。
是的,不得不承認,諾頓的這身穿著確實挺好看的,而且魅力四射的。
但問題在於,他胸前的那片布料到底是幹什麽用的?這前麵開著那麽大的一個口子,難道是方便別人參觀的嗎?
所以,諾頓到底是去那裏參加宴會的,還是去那裏被別人參加的?
“要不還是我來幫你挑吧……”何塞·巴登說完,便不由分說地拉開了諾頓的衣櫃。
講真的,諾頓的衣櫃其實裏麵的衣服還是蠻多的,隻不過大多數諾頓平時也不想著穿。
最後,何塞·巴登千挑萬選,最後挑中了這麽一件衣服,華麗且不失風度,最主要的是這套衣服,它配有麵具。羅納德)
倒不是說,何塞·巴登認為諾頓長的難看,主要是因為畢竟是那種場合嘛,雖然相互介紹的時候也會報上姓名,但還是多少帶著一點麵具會比較好。
但是講句心裏話,諾頓並不太喜歡這一件衣服,看起來跟歌劇院的男主角一樣。他覺得自己穿上這件衣服後,整個人都變得不自在起來。
然而,何塞·巴登卻對這件衣服情有獨鍾。他認為諾頓穿上它一定會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於是,他開始勸說諾頓:“你看,這件衣服多麽適合你啊!你穿上它肯定會很帥氣的!”
諾頓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可是我真的不太喜歡這種風格的衣服啊。能不能換一件?”
何塞·巴登聽後,皺起眉頭,嚴肅地說:“不行!這件衣服就是最合適的!你要是不穿這件,那我們就不去參加宴會了。”
麵對何塞·巴登的強硬態度,諾頓隻好妥協道:“好吧好吧,那就穿這件好了。”心裏想著,唉,這次算是被你給說服了。
看著諾頓一臉不情願的樣子,何塞·巴登笑著安慰道:“放心啦,等會兒到了宴會上,你就知道我的眼光有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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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頓已經開始思考著自己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把何塞·巴登給殺了,要判幾年了。
如果諾頓的記憶沒錯的話,當時何塞·巴登給自己挑這一件衣服的理由就是因為最好參加這種地方的時候不要隨便的示人,對吧?
可是何塞·巴登的這一副打扮是幾個意思?
諾頓的形容還真是一點都不誇張,雖然何塞·巴登的臉上也戴著一副麵具,但是這個麵具的存在真的有意義嗎?
與其說是一副麵具,倒不如說它更像是一個裝飾品。
因為麵具的尺寸非常小,隻能夠勉強遮住臉部的一小部分,使得大部分麵容都清晰可見,完全無法起到遮蔽作用,反而更像是在刻意展示佩戴者的真實麵目。
諾頓不禁感慨道:“我敢打賭,哪怕何塞·巴登從地上隨便撿起一片樹葉戴在臉上,都要比他現在戴著的這副麵具好得多!”
更別提何塞·巴登那堪比孔雀開屏般的裝扮了。
倒不是說何塞·巴登穿的衣服上有什麽誇張的裝飾,而是,真的,你甚至都找不到何塞·巴登衣服上有哪一個部分是低於五位數的。
鑽石、金線、絲綢......
何塞·巴登的裝扮雖然算不上是最誇張的,但絕對是整場宴會當中最貴的。
然而,更讓諾頓覺得無語的是,何塞·巴登這個家夥,甚至把他家的家徽繡在了他衣服左胸口的部分。
諾頓覺得,何塞·巴登不應該穿著這件衣服的,他應該直接裸著過來的,因為他現在的樣子跟這麽做也沒什麽區別了。
諾頓悄悄地來到何塞·巴登的身後,壓低聲音說道:“你是不是有病?穿成這個樣子,你還有戴麵具的意義嗎?”
何塞·巴登聽到諾頓的話,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絲笑容。
“我這可是精心打扮過的,怎麽能說是有病呢?而且,我覺得這樣才能體現出我的身份和地位。”
何塞·巴登自信滿滿地說道。
諾頓無奈地搖了搖頭,對於何塞·巴登的行為感到十分無語。
“你還是低調一點吧,不然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諾頓提醒道。
何塞·巴登卻不以為然,繼續展示著自己的華麗服飾。
“放心吧,我有分寸。再說了,我就是要讓別人知道我的身份和地位,這樣才有意思嘛。”
何塞·巴登得意洋洋地說道。
諾頓歎了口氣,決定不再與何塞·巴登爭論下去。
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和喜好,而何塞·巴登顯然喜歡這種張揚的方式來展現自己。
於是,諾頓轉身離開了,留下何塞·巴登一個人繼續在宴會上炫耀自己的財富和地位。
但其實何塞·巴登這麽做雖然有一點自己的惡趣味在裏麵吧,但是呢,他更多的是為了保護諾頓。
畢竟如果何塞·巴登跟諾頓一樣,穿著一身可以很融入大眾的衣服,戴著可以遮得住全臉,讓人看不出身份的麵具的話,保不齊會有不長眼的過來挑釁他們。
何塞·巴登當然可以很輕鬆的把那種不長眼的家夥給趕走,但是這樣一來的話,全場的目光都會集中在他和諾頓的身上,他可以很好的處理這種事情,但是諾頓就不一定了。
而且可別忘了何塞·巴登曾經在大庭廣眾之下遭受過槍擊,雖然事後何塞·巴登不著痕跡的捏死了那一隻膽敢在自己麵前蹦噠的蟲子。
但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雖然何塞·巴登已經殺雞儆猴了,總會有按耐不住的家夥的。
何塞·巴登不想讓自己的“家人”暴露在危險之下,一絲一毫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