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三章 看圖破案(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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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醫正文卷第八百二十三章看圖破案有了照片怎麽找到人?
國內就已經很簡單了,警務通一掃照片,身份證信息和手機號碼就跳出來了,最近入住的酒店等地點也能看到,願意翻兩頁的話,得到的信息還更多。
可以說,在刑事案件麵前,普通人基本是裸奔狀態,若是再上技偵手段的話,警察對一個人的行程將比其本人知道的都多。
大馬雖然沒有這樣的條件,但副警長將照片傳回警隊,技術人員通過電腦連接服務器,再跟數據庫做檢索比對,通常也能找到人。
副警長卡瑪魯丁按捺住心裏的激動,蹲到角落裏開始狂打電話。
江遠等人默默食榴蓮。
找不到屍源的案子,確定了屍源的話,通常就有很大的幾率偵破案件。這聽起來像是一種玄學,實際上跟凶手的努力方向有關係。
除了自然和偶然性的情況之外,屍體的變化基本都跟凶手的操作有關。而一切動作都是需要消耗體能、力量、時間等要素的,並且很可能是冒著風險的。
就比如“遠拋近埋”這個詞,很能體現凶手的選擇。有熟悉的環境或者方便的交通工具的就會選擇拋屍,而埋屍的地點往往距離凶手不太遠。
為什麽不又拋又埋呢?是凶手不喜歡嗎?是因為拋屍或者埋屍都很累,又拋又埋的不是沒有,常見的都是多人作案,或者讓受害人自己挖坑的,全部都由凶手自己幹,比普通的八小時重體力勞動強度還高,一般的凶手沒有這個條件。
相應的,多人作案也不愛搞分屍那一套,髒兮兮的容易留下痕跡不說,搬運起來還沒有整屍搬運的方便。而單人運屍的,許多都是被迫分屍的,因為搬不動。
總而言之,凶手對屍體的額外處置總是有原因的。剛剛殺人的12小時乃至於24小時,對凶手來說,也是處置屍體的黃金時間,浪費越多越容易被抓捕。
而本案的屍體被打的麵目全非,完全無法辨認,這是凶手一拳一腳打出來的,從一個殘酷的角度來說,這也是凶手的投入,他為什麽要將體能、力量和時間等要素分配到這部分——受害者的身體同樣遭受了多處創傷,死因則是肋骨骨折後造成的死亡。
雖然在很少殺人的君子們聽來,凶手的臉部傷痕像是一場毆打後的副產物,可如果略有毆打和毆打致死的經驗的話,就會知道,要將一個人完全的打的麵目全非,是非常困難的。
這方麵可以參考拳擊賽、黑拳賽和霸淩現場。大部分的拳擊手需要三個回合以上,才有麵部腫脹和眉骨撕裂等一看就傷的很重的情況出現,而這個級別,其實也稱不上麵目全非。
黑拳賽和霸淩現場其實也差不多,想要當場打的媽都認不出來,需要打的很仔細才行,大部分的鼻青臉腫,其實都發生在被毆打的第二天甚至第三天。
所以,本案的屍體被打得無法辨認,大概率是凶手有意為之,且是一種掩飾。
凶手為什麽要讓屍體變的難以辨認?為什麽要掩飾自己的這種行為?
有很大的概率,就是因為辨認出了屍體的身份,很容易導致凶手的身份暴露。
江遠現在做的案子多了,許多案子套用以前的經驗,就能猜到三分。不過,這種猜測是不拿穩的,所以,江遠也不說這個案子是真的搶劫案還是偽裝的搶劫案,先確定屍源了再說。
三種榴蓮,連吃三塊,江遠就被膩翻了。
王傳星機敏的剝了山竹給他,笑道:“大馬這邊還有榴蓮暢吃的鋪子,不知道有幾個人能吃回本。”
“最便宜的榴蓮暢吃隻要9馬幣,大約十幾元人民幣,不過大部分在夜市。”鍾仁龍是華人,也接觸過不少國內過來的人,第一時間就說出了令人心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