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自己還是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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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剛進城她找不到事做,就先在招工要求最低的餐館幫忙,做了兩個月又去站櫃台,後來聽人說城西那裏有個人開了個美容店招學徒,學會了可以自己開店。
夫妻倆想著做零工不長遠,還是自己開店好,於是她就去學美容。
沒學多久覃彥林找到門路,說要開家電店,於是她就放棄了開美容店,跟覃彥林一起賣起了家電,一賣就是好多年。
雖然沒有開美容店,但在學習的時候認識了一些人,自己平日也可以在家裏給自己做,然後隔壁左右的都會問她,臉上皮膚怎麽那麽好,然後她就告訴別人怎麽怎麽保養,又認識了一些人。
認識的人多了,不但生意好做,還能聽到很多八卦。
袁啟文就是一則八卦中的主角。
袁啟文真是教育局的工作人員,不僅是,還是教育局長徐光耀的小舅子。這是明麵上的身份。
暗地裏還屬於徐光耀的皮條客,專門給徐光耀找那些想調動的教師,或者需要轉學的學生家長,暗示他們出錢買指標或辦事。
後來發展得好,圈子內還形成了一個價格標準。
小學轉學,一小三千至五千,二小貳仟至三千。
初中轉學,重點高中八千左右,普通高中五千左右。
老師調動呢,有個簡潔的說法:五千探路,一萬基本,二萬搞定。
五千探路,意思就是沒有五千,你想都不用想,你的禮人家看不中,事情辦不了。拿了五千,我給你看看形勢。
但隻是看形勢,這種隻有少數辦成,多數打了水漂。
一萬基本,就是人家能夠注意到你這件事,如果正好手邊有指標,可以給你。
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如果這中間出現了價格比你高的,那這指標就是別人的了。
兩萬搞定,就是說出了兩萬,那不管有沒有指標,你的事情都可以辦好,沒指標也要給你搞個指標。
撈錢是一方麵,事情發作卻是因為好色。
這兩人都好色,碰到那長得好看,又出不起錢的年輕女教師,睡幾次也能給個指標,放現在那叫權色交易。
這兩老小子那段時間可是日進鬥金,春風得意。
隻是城裏就這麽幾所學校,學生能轉多少?就算插班硬塞,一個教室擠八九十個學生,也隻能擠那麽多。
而老師更不行,你不能一個班安排雙倍的老師吧?難道還讓一個科目的老師分單雙日子上課?
於是出了錢,事情沒辦成的人慢慢多了起來。
再到後來甚至有些出了高價,事情還是沒有辦成,硬生生把搞定整成了有可能搞定,潛台詞就是有可能搞不定。
大概在94年5月的時候,有個年輕女教師被兩人都睡了,調動卻沒有音信。
你說這啞巴虧吃也就吃了,一個鄉村教書的女孩子能拿兩個市教育局的領導怎麽辦?
卻不想那袁啟文的老婆找到了那女孩,把她摁在大街上撕扯,衣服都差不多撕完了還不解氣。
又狠狠一頓打,邊打邊罵她狐狸精,說她勾引自己老公。
那天好多人看熱鬧,女孩本就被哄騙欺負,事還沒辦成,又被狠狠羞辱,不僅沒臉教書,就連做人都不能好好做了。
索性破罐子破摔,爬起來跑到派出所告那兩人弓雖女幹她,告袁啟文老婆故意傷害,又寫舉報信到市裏,把知道的全說了。
然後徐光耀被查了,一查問題好大。
隨後袁啟文也被抓了起來。
從兩人家裏搜繳出了不少財產,隻是不可能退還紿那些送禮的人。
那些送禮的也不敢站出來,那是行賄,是犯法的呀,誰敢吱聲?
後來那個女孩怎麽樣了不知道,但是徐光耀和袁啟文完了是真的。
想想現在是93年,離袁啟文出事還有大半年,找倒是可以找他。但是萬一他收錢不辦事怎麽辦?鄧秀珍覺得不穩妥。
可是不找袁啟文又能找誰?
覃彥林前世是兩人進城後差不多年吧才找到人給孩子轉學的。找的是進城後認識的人,而且那時候他們還買了房子,辦了營業執照,是符合轉學要求的。
現在兩人都沒去城裏,誰都不認識,怎麽找人,去哪裏找人?
沒有人介紹,送禮都沒地方送,孩子轉學的事那是天方夜譚。
而且自己怎麽跟覃彥林說?覃修文是個熱心快腸的人,他這麽幫自己,肯定是隻知道袁啟文的身份,知道他能辦事,卻不知道他背地裏幹的那些齷齪事。
覃修文這個老表都不知道,她一個城裏都去得少的鄉下女人,又怎麽清楚?說出去誰信?
這些事真是越想頭越大,想到頭疼之際,鄧秀珍又憶起一個片段。
那個姐妹還說過:這些人沒長後腦,要是我,我就把每次和對方接觸的時間地點,說的話,送的錢多少,甚至吃的什麽都記下來。要他不給我辦事,我就拿給他看,再不辦,我就告……
鄧秀珍覺得這主意好。
但這不能跟覃彥林說,他是實在人,別人幫他他隻會感激,壓根不會懷疑。
看來,隻能靠自己,那自己必須跟著去。
主意打定,鄧秀珍趕緊去跟覃彥林商量,隻說自己好久沒進城了,想去看看。
覃彥林沒多想,爽快答應,不就是多個車費?難得老婆轉性開始顧家,開始好好說話。就讓她高興高興,好保持現在的好狀態。
鄧秀珍趕緊從家裏找出一個小本子,認認真真地記下今天袁啟文幾點鍾來的,跟誰一起,吃了什麽喝了什麽,說了什麽話,然後幾點走了,又對覃彥林說過什麽話,跟誰一起走的,都詳細地記錄下來。
仔細看了兩遍,好像沒有遺漏的,然後把本子和筆裝進一個包裏。
第二天兩人早早就去了覃修文家,等著袁啟文出來,幾人一起到街上吃了早點,然後坐班車進城。
班車搖晃就像個搖窩,鄧秀珍竟然被搖睡了,迷糊中她聽到有人爭吵。
“你把我的錢還給我1”
“我什麽時候拿了你的錢?我要借錢你拿借條出來呀。”
“你……不是你借的,哪有借條?”
“我沒借,又差你什麽錢?”
“你說找人給我幫忙,要我給好處費,我給了你5000塊錢,你忘了?”
“你什麽時候給我錢了?你胡說!”
“沒有胡說,我這裏記著賬呢?”
“你記著賬?你自己記的?那我回家記上一筆,說你拿了我一萬塊,你不得還我一萬塊?”
鄧秀珍驚醒,睜眼發現自己還在車上,而且車裏根本沒有人吵架。
她明白自己這是做夢了,還真是應了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句話,自己心裏記掛著什麽,就做什麽夢。
“怎麽了?做噩夢了?”覃彥林關心地問。
“沒事沒事”鄧秀珍潦草地回答著,回憶著夢裏的情景,又開始各種想法亂飛。
是啊,你自己記的賬,對方沒有簽字,又沒有證人,憑什麽證明別人收了你的錢?
鄧秀珍感覺自己還是太幼稚了,竟然把事情想的那麽簡單。
麵對講誠信的人,你記的賬有用。但對於那些又奸又狡甚至是壞的人來說,你記的賬一點用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