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驚才絕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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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陣風卷起地上的積雪,渲染出一幅動態的水墨畫,宗擎霄一身黑衣,每走一步就在雪地裏留下一個淺淺的腳印,他挺拔的身姿被周圍的景致襯托得更加絕美優雅。
    天生王者,氣度不凡,這一幕就像是電影的特寫鏡頭,深深地印在了每個人的腦海裏。
    錦歆原本是想對宗國棟說她沒有才藝,可就在此刻,神差鬼使的,錦歆忽地改變了主意,隻因為她心底湧起一股強烈的意念,她要把這一幕記錄下來!
    錦歆清澈沉靜的眼神裏透著光:“爸,其實我有一點小特長,隻是不知道家裏有沒有文房四寶?”
    宗夫人不耐煩地瞪著錦歆:“文房四寶?你是展示才藝還是在獻醜?”
    錦歆懶得跟她爭辯,淡淡地說:“是不是獻醜,待會兒不就知道了?”
    宗國棟也對此表示懷疑,可他畢竟是一家之主,錦歆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提出需要文房四寶,那就看看她究竟搞什麽。
    “秦管家……”宗國棟抬眼看向不遠處。
    秦管家立刻朝身邊的傭人吩咐一聲,很快,文房四寶就端上來了。
    宗家因為受祖輩的影響,對傳統文化深有研究,書畫這兩項,是每
    個宗家的成員從小學開始就必須要學習的,培養出來的都是行家。
    文房四寶在宗家是常備的東西,必不可少。
    這時宗擎霄也已經走進了餐廳,正好看到主桌上的水果餐盤都暫時收起來,將桌子空出來給錦歆用。
    眾人很詫異,同時也感覺好笑,居然有新來的要展示書畫才藝,在座的隨便挑一個宗家的人出來都具備相當的水準。
    就連宗焱晟這樣貪玩的公子哥兒,在書畫方麵也受到很深的熏陶,見狀,宗焱晟看了看錦雪薇:“你姐姐是來搞笑的吧?”
    錦雪薇既尷尬又窩火,使勁眨眼睛給錦歆使眼色,可錦歆就當沒看見。
    錦雪薇臉都僵住了,錦歆這是嫌不夠丟人嗎?她那點伎倆能拿得出手?
    “不自量力!”錦雪薇心裏已經咒罵開了,湊到宗焱晟耳邊說:“我小時候學過書法和國畫,錦歆是我的陪讀,老師不教她的,她哪來什麽特長,真是臉皮厚。”
    “那不就是像古時候的書童?”
    “是啊,她又沒學過。”
    錦雪薇此刻恨不得能跟錦歆撇清關係。
    另外還有其他人在小聲議論著,言語間透著嘲弄和輕視。
    幾十雙眼睛都集中
    在錦歆這邊,包括宗擎霄。
    宗擎霄沒什麽特別的表情,淡然如水,隻是不冷不熱地說了句:“大家賞臉看看。”
    秦管家已經為錦歆鋪好了紙張,正準備磨墨,宗擎霄卻伸手接過,意思是他來。
    錦歆抬眸,正對上宗擎霄那雙幽深的眼睛,心尖微微一顫,下意識地點點頭。
    兩人沒說話,卻在此刻有種莫名的默契。
    這短暫的時間裏,她和宗擎霄是一體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傳統文化是宗家的家風和底蘊之一,不管抱著什麽樣的心態在看,哪怕是心裏在嘲笑錦歆,但隻要她一開始落筆,大家都安靜了下來,這是對傳統文化的一種尊重。
    一杆毛筆,在錦歆手中握著,隻見她氣定神閑,將筆尖輕輕緩緩地伸入硯台,沾上墨,杏眼微抬,對著宗擎霄淺淺一笑,再垂眸凝視麵前的白紙,手腕徐徐而動。
    這一係列動作表情太自然了,讓人不由得聯想到一個詞——夫唱婦隨,琴瑟和鳴。
    在錦歆提筆落下的瞬間,她的氣質仿佛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她專注的神情,自信的微笑,使得她整個人好像在發光。
    隻見錦歆右手如同被賦予了
    生命,輕鬆靈活,在眾目睽睽下,寥寥數筆已經成畫。
    在座的全都看傻眼了,這麽快畫完嗎?
    內行看門道。先前嘲笑的人,現在笑不出來了,實在是太出人意料。
    錦歆的畫作,簡潔卻不簡單,功底深厚,神形兼備,不僅水準極高,最難得的是她已自成風格。
    畫完還沒停筆,而是在一旁寫下了兩行字。
    【欲靜風不止,前雪為春生】
    錦歆居然寫的是行楷這種相當難練並且極具個性的字體。
    十個字,下筆靈動迅捷,收筆銳利飽滿,布局疏密得體,墨色以第一個字最濃,後邊相繼略淡。
    行楷寫得瀟灑舒展,行雲流水,令人驚歎、佩服。
    畫和字,一氣嗬成,相得益彰,最耐人尋味的是兩行字的意思,配上畫,絕了。
    畫的是什麽?
    畫中是一個男子,身形飄逸,步態從容,衣角輕揚,風姿絕世,滿紙不見風雪卻給人一種他正迎風雪而行的感覺。
    二叔宗國良驚呼出聲:“這不是擎霄剛從直升機下來的畫麵嗎?”
    說對了!
    隻不過錦歆畫的時候將宗擎霄的衣服款式稍作改動,畫成輕薄的複古的,更契合水墨畫的韻調。
    能將
    所見作畫,保留了水墨畫的素雅,同時還生動傳神,為畫中人物賦予了幾分藐視眾生的仙氣,配上那十個字,有心的人就能品味出,字字都是宗擎霄的寫照。
    樹欲靜而風不止,宗擎霄從小到大都處在光環與漩渦中,起起落落,少有安寧。而他如今強勢回歸,他所有經曆的困苦磨難,不過都是春前的落雪,終會待到冰雪消融迎春來。
    光這一幅字畫,不僅能證明錦歆是天才,更能說明她在某一方麵是宗擎霄的知音。
    所有人都盯著這幅字畫,讚歎聲逐漸多了起來,除了震撼,各有各自的心思。
    有的人在忙著欣賞,有的人在忙著尷尬,生悶氣。
    宗擎霄就靜靜地站在錦歆身邊,看似波瀾不驚,但唇角勾起的弧度透露出他此刻心情不錯。
    宗擎霄那天在院子裏看到錦歆寫的字,隻一眼就能斷定她有底子,現在看來,他的眼光太辣了,當時錦歆還隻是用樹枝寫而已。
    最讓他有點小驚喜的是錦歆題字的兩句,想不到她真的懂。
    宗擎霄淡淡的眼神掃一圈,隨即用手指著說:“畫有神髓,字有筋骨,兩者同時兼得,可還能勉強入各位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