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秦之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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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秦逮捕方士,關我煉氣士什麽事正文卷第2章秦之勇者!眾人皆有些意外,個個神色茫然,不懂蒙恬這是什麽意思。
    在場的都是親衛,親衛至少都是武士,也就是小貴族。
    而這年頭貴族必須要知書,或者說,知書乃是貴族的標配。哪怕之前隻是黔首,一旦立下軍功,得以授爵,退出軍伍的同時,官府就會派人來教導有爵位者,其中就包括所謂的君子六藝。
    畢竟有爵位就有了封地,也就是成為了小領主,領主自然需要負擔起自己領地內的治理與治安等職務,此外還有祭祀,家族傳承,各種禮儀,乃至官府的通告政令傳達等。
    這年頭純粹的知識很少,大多數都是偏向實用性的。比如《易》其實就是教大家如何占卜。
    因此,親衛們其實都知書,隻不過隻有知得少或者知得多的區別。
    但是哪怕知道得再少,忠君愛國,乃至如何當一位貴族的知識還是具備的。
    蒙恬的舉動,大家其實都能夠猜到背後的含義。
    割股奉君!
    割股奉君乃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典故,就好像後世所謂的《二十四孝》成為了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不管識字不識字都將其奉為侍奉父母的行為準則,割股奉君也一樣。
    周時,晉國公子重耳逃入衛國國境時,頭須偷光了重耳的資糧,逃入深山。
    重耳無糧,饑餓難行,介子推毅然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供養重耳。
    重耳便是大名鼎鼎的晉文公,春秋第二霸,秦朝極為推崇的賢君。而介子推,亦被後人尊為介子,因“割股奉君”深得世人懷念。死後葬於介休綿山。晉文公重耳深為愧疚,遂改綿山為介山,並立廟祭祀。
    此是兩位賢人之間發生的故事,秦漢時尤其推崇這種行為,所以才發生獵戶殺了自己妻子,取肉招待曹操之事。
    但是不管怎麽說,割股奉君終究還是一位地位較低的賢人,向地位較高的賢人以自己血肉表達崇敬的禮儀,畢竟它來源於上古時期的人殉大禮。
    而且,鮮血其實比肉的意義更高,周時甚至將血視為神聖之物,周時簽署盟約等,皆需要歃血為盟,也就是在嘴上塗上鮮血,代表此盟約之神聖。
    而蒙恬乃是國朝九卿,上將軍,他居然向自己一幹親衛行此等禮儀真的假的
    蒙恬一眼就看出了眾人的躊躇,他亦懶得過多解釋。
    秦時的階級觀念確實無比森嚴,身份地位較高的人對身份地位較低的人幾乎是生殺予奪,根本沒有平等的說法。
    蒙恬自然也沒有去挑戰這一製度的興趣,但是在他看來,這百名親衛皆是他的袍澤,眼下大家一起慷慨赴死,何必還要分什麽九卿和親衛
    他豪邁地開口道:“昔日,爾等好兒郎於戰場之上為吾流血,為大秦流血!錚錚歲月,不曾有辱吾等秦人猛士之名!今日,吾便以自身血肉,為各位猛士們佐酒壯行!”
    眾人仍處在意外之中,有些遲疑的看向蒙恬。
    畢竟蒙恬乃是上將軍,國朝九卿也!自割血肉,為將士壯行!
    上將軍平日裏,素來嚴苛,即便是出征在即也是一番嚴肅之態,同眾人道,萬不可丟了秦人氣勢。而今日,可屬頭一遭也!
    蒙喜先反應過來,他陡然發出一聲大笑。
    大笑聲中,他一手抓過皮囊,一雙眼睛灼灼似火,掃視眾人,豪氣幹雲地開口:“吾曾聽聞,昔日齊有二勇士相遇於途,言談甚歡,於是各自割取身上之肉佐酒。”
    “酒盡,二勇士亦死。世人皆言二勇士蠢貨,然而吾卻對二勇士的膽魄和豪氣心生向往,恨不能效之。今日有上將軍珠玉在前,吾終於得償所願,當一回蠢貨。”
    一語道完,蒙喜也是同樣割了自己手腕一刀。
    鮮血湧出,蒙喜將傷口湊近皮囊口,血流進皮囊中,發出輕微的響聲。
    蒙喜隨手用征袍的袖子勒住傷口,晃了晃皮囊,莊重地向蒙恬乃至其他親衛行禮示意,然後狠狠喝了一大口!
    一口血酒下肚,蒙喜整個人都開始全身通紅,也不知道是因為激動,還是低度酒真如此醉人。
    “哈!好也!”他不由得讚歎一聲。
    “吾在河套地,飲血無數,素來亦不覺得有什麽特別。”
    “不意華夏第一勇士的血竟如此暴烈,一飲而下猶如吞炭一般!”
    眾人聞聲皆是朗聲大笑,有了蒙喜帶頭,其他人此時心中已經再無遲疑。
    “竟然如此神效嗎快與某飲一口,某好借借上將軍之虎膽!”
    “此是必然,上將軍乃是我大秦第一名將,華夏第一勇士,匈奴之血,如何同上將軍相比”
    “今日過後,上將軍將成千古第一猛士!單槍匹馬挑戰衛尉軍中軍,勇名勢將天下傳唱!”
    “吾等勢不讓上將軍之血蒙羞!”
    豪邁的聲音接二連三的響起,一個炸雷般的聲音陡然蓋過了所有人。
    “爾等所言極是!”
    怒吼的正是蒙喜,他一邊向蒙恬抱拳,一邊朝所有人怒吼。
    “上將軍固然是猛士,爾等亦是猛士!”
    “猛士者,能為人所不為也!”
    “世人固然不理解吾等為何行此之事,想必衛尉軍,乃至李斯趙高等人,正在嗤笑吾等愚蠢!”
    “然而,縱使真的愚蠢又如何”
    “有上將軍在,有公子扶蘇在,有吾在,亦有爾等在!吾等,不孤!”
    所有人都心旌飄搖。
    是啊,大家現在做的,確實都是傻事。
    衛尉軍為始皇帝親軍,不論是何等情況,攻擊衛尉軍,皆是死罪。
    蒙恬必死,而剩下的百名親衛,縱使能夠在戰場上活下來,亦不被斬首,但是貴族身份被剝奪,全家為奴軍,是必然的。
    當然,最好是戰死,如此家人大概率隻會廢為黔首。
    畢竟秦法雖然嚴苛,但是對貴族其實還是有所優待,而且對勇士也非常推崇。哪怕是小貴族,隻要是勇猛戰死的,縱使是謀反戰死的,也不會牽連到家人。
    但是不管怎麽說,從他們跟著蒙恬一起衝擊衛尉軍大營開始,就已經踏上了這條不歸路。
    眼下,他們已經是叛賊,已經是天下皆敵!
    這便是齊之好勇者的故事。齊國乃是春秋第一霸,結果因為五公子爭位,停屍不顧,束甲相攻,導致國力大損。
    然而齊人因為管仲的重商政令,其富足為天下諸侯之冠。
    於是對當時的齊君來說,自己有錢有甲有武器,隻要多招攬勇士,霸主之位似乎唾手可得。
    由此齊人極其推崇勇士,人人皆以悍勇為榮。
    於是便有了齊之好勇者的故事,此事被記載在《呂氏春秋》中,作為秦朝貴族,大家自然都讀過此書,都知道這個故事。
    琅琊正是齊地,齊之好勇者固然是愚蠢的,但是現在大家不一樣正在做傻事
    而且,齊之好勇者至死無悔,吾等,又何嚐有悔
    蒙喜一邊將手中皮囊遞給下一個,一邊怒吼,“豈曰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
    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長袍。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我那戈與矛,殺敵與你同目標。
    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內衣。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我那矛與戟,出發與你在一起。
    誰說我們沒衣穿與你同穿那戰裙。君王發兵去交戰,修整甲胄與刀兵,殺敵與你共前進。
    眾將士以慷慨之音唱起無衣,皮囊從一個個手中接過,無一不是隔開手腕任血流至皮囊,一口血酒下肚。其中酒烈,而血發甜也。
    身為男兒,身為秦人,何人無膽也何人懼死也
    濤濤海浪,滾滾黃河,秦將能合六國,逐匈奴,死沙場!
    能遇如此將領,能做如此攻擊,於軍卒而言,足矣!
    皮囊傳了一圈,再次落入蒙恬手中,還有一小半。
    他一飲而盡,目光掃了一圈自己的親衛。何為親衛,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蒙恬讚許點了點頭,“天下猛士之血果然壯人膽魄!”
    一個轉身,單手拉住韁繩直接上了馬,策馬奔馳,頭也不回道:“諸君去也!”
    被其留在身後的親衛,齊刷刷拜服於地,“送,上將軍!”
    其聲慷慨,卻於尾音,透著嗚咽。
    待到蒙恬身影不見了蹤跡,蒙喜才從地上死起身。
    遙望著上將軍離開的方向,目光漸遠,不見猛士背影也,不等去者歸途也。
    目光漸漸向南側移動,遠處隱隱約約能看到有一隊軍隊正朝這個方向趕來。
    蒙喜深吸一口氣,“諸君,上馬!”
    一場烈戰即將開始,善戰者必然心情激蕩。但今日他卻生出幾分沉重!
    算是時候,想來公子扶蘇已經帶著自己的奴兵抵達了要塞。那是左軍去救援後軍的必經之路,而扶蘇此行意在攔截。
    雖說有了扶蘇一行,但他們還是要去。
    因扶蘇一行沒有戰馬,行速及慢。
    而走到了這一步,利用的便是速度。這次的關鍵便是以騎兵的速度,拉扯開防禦。使上將軍蒙恬不會受到左軍右軍的阻攔。
    衛尉軍當然不會呆在軍營中不出門,實際上一個軍營就代表一個防區。
    四個軍營把中軍大營圍在正中間,無論是哪一方來敵,都能夠快速反應。
    而蒙恬必須要抵達中軍大營!
    因為中軍大營內還有一個人,那便是對始皇帝忠心耿耿的衛尉羯!
    此計落定之際,所有人的額間皆是浸出冷汗。聽起來是可靠的,心中卻都在打鼓。
    可行,卻也不可行。
    衛尉羯忠於始皇帝陛下,且是絕不可動搖的忠誠。這於他們而言,是利也!
    如今的中軍大營中,有李斯趙高之輩,若是始皇帝已經昏睡,此二人定會想盡一切辦法,令蒙恬不能近身也。
    李斯之行,無人能解其意。但黨派之爭素來如此,公子扶蘇不是那等拉幫結派之人,隻要有些許的好處,想必就能打動丞相。
    任憑少子胡亥是說不出個所以然的,可他有個好老師。
    趙高雖從獄中出來的時日不算久,可這人的謀算早已清清楚楚顯露。此人目光歹毒,又善選人不能避之處,恐怕就是挑中了李斯無法拒絕的點。
    不過也奇怪的很,此二人都相當聰慧,怎會選中少子胡亥為秦二世
    他們無法繼續想,因為見到始皇帝才是迫在眉睫。
    蒙恬同衛尉羯並無交情,所以擅闖衛尉大營必然會被衛尉軍圍困、剿殺。這一點無可避免。
    無妨,蒙恬確實會死。
    但對蒙恬本人來說,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衛尉羯不會離開始皇帝,所以即便是自己被左軍右軍攔住,衛尉羯也是鞭長莫及。
    但這一點,也正是中了蒙恬之心。
    唯見衛尉羯如何也不會離開始皇帝,便能確認他這份真心也!衛尉羯絕不可離開始皇帝,始皇帝的安危才有保證。
    所以蒙恬不需要衛尉羯能來讓衛尉軍使自己通行。隻需要讓衛尉知曉,蒙恬手中有不死之藥,且那藥物已經送到了中軍大營。
    彼時衛尉羯定然會心動,但思及往前種種,諸多方士的坑騙衛尉羯必有疑心。
    屆時,蒙恬一路的斬殺,其神勇之態便就是一個證明。蒙恬乃是試藥者,神勇的表現必會讓衛尉羯相信。
    衛尉羯極有可能會賭上一把,將不死之藥獻給始皇帝陛下!
    他們這計劃看似巧妙,其實每一步都是在賭。
    其中另一個關鍵,便是公子扶蘇。
    親衛騎兵們必須要吸引所有人的視線,牽扯防禦。其實隻是為了讓公子扶蘇在事情無法挽回的時候,能夠逃出琅琊,趕往河套地。
    河套地還有三十萬長城軍,足以同衛尉軍想抗。
    在計劃時上將軍蒙恬似乎已經算好了自己沒有退路,他亦沒有給自己留下退路。但是他給公子扶蘇準備了一條路。
    蒙喜深吸一口氣,遙望要塞處。他們不能同上將軍前往,因他們還有更重的任務。
    就連戰死,都不能是因為護衛將軍,心中確實失意。但對方又是公子扶蘇,說來,死也值得!
    如今,自己的速度要快,要盡快將所有的兵力都吸引過來。
    所有人都還能死,但公子扶蘇,不能死!